2022年12月8日 星期四

【認識佛教--釋教三字經】 悟顯法師 集解編著 (下冊-35)

 


認識佛教─釋教三字經 (下冊)


悟顯法師 集解編著

勸學

學佛者。首在信。信而解。解而行。由解行。至於證。

這是講佛教的修學的步驟,這裡告訴我們,「學佛者首」先要「在」一個信仰的「信」字下一番功夫。
「信」字的解釋是不惑也。
然而這裡的「信」是取「不疑」的一義。在佛言佛,就是要我們對佛教教主釋迦牟尼佛大悲、大願、大智、大行要有信心,就是信仰佛、法、僧三寶。
在信仰三寶先決的條件下,有兩個原則,一定要深信不疑:第一、要信我們的真性不滅。由於有了這一信仰,從而知道有六道輪迴,在行為上可以止一切惡,修一切善。第二、要信仰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而且皆能成佛。這是佛教獨具的特色,也是和其他的宗教最顯著的差異。所以《華嚴經》上說:「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
其次要「解」。「解」者,了解。不解而信,是為迷信。
要對佛教有正確的了解,知道一乘了義是究竟之法應當勤學,還要多讀大乘經典,如《心經》、《華嚴經》、《法華經》、《圓覺經》、《楞嚴經》、還要看古來有修有證的祖師著作,近代可以看王驤陸居士,以及元音老人作為佛教的入門。
第三個步驟,就談到「行」的問題了。「行」,就是實際踐履。要在一切境界當中提起正念修行,念佛觀照不斷,還要到道場用功才能學習威儀戒律,不能只躲在電腦後面,及書本後面學佛。
第四、說到「證」了。「證」是行的終點。只要有前面的功夫要證果就不是問題了。

識次第。辨邪正。

學佛人的修行次第,就是信、解、行、證。而信佛、學佛的人,必須認「識」這一「次第」,不可躐等。因此,清涼澄觀國師為《華嚴經》作疏,蓮池大師為《阿彌陀經》作疏,都以信、解、行、證四分分科。
還有一個問題,那便是「辨邪正」。「邪」者,不正。歪曲事理,假借鬼神的附身,或詐騙財物,或妖言惑眾,預言災難,或為人授記印證,聚眾作亂,像現在佛門提倡《弟子規》、人間佛教、大乘非佛說等論調,都是邪知邪見,切不可以聽從,否則自殞慧命。

宗說通。理事融。

「宗說」的「宗」,就是達摩大師所傳的禪宗在習慣上都稱「宗門」;宗門的對面,將天臺、賢首、三論、法相呼為「教下」或「教門」。《釋教三字經》上,「宗說通」的「宗」、「說」兩個字,就是指的禪宗的宗下和學習教觀的教下。
「宗說通」的「通」,宗下就是開悟,在教下就是對教義的了解。佛弟子能夠做到宗、教兼通,自然能夠「融」會「理事」。
那就是佛門的全才,夠得上稱為全才的高僧,必定能「理事」雙「融」。「融」者,融會貫通。因為事有千差,而理則一味。諸如清涼國師在《華嚴大疏》序文裡說:理隨事變。一多緣起之無邊。事得理融。千差攝入而無礙。所以,教典通了以後,或者研究教理之際,還要用修行的功夫來從內心上求真實的印證。
趙州從諗禪師曾經說過:「禪和子若肯靜坐三十年,如不開悟,斫老僧頭去。」真是要好好用功。

破我執。第一功。

「我」有人我、法我之分。「我」者,主宰義。所以又叫我、法二執。這是學佛者最大的障礙。人我者,執著自身之中有一個永恆的我,永遠存在。由於有我,勢必要求我所受用的法,或拒絕於我有損害的法。於人、於法,皆以為實在,所以叫人我執和法我執。
我們這些苦惱眾生,因為有了執障的關係,關閉了智慧之門。所以經論中拿高山來比喻執障。高山的背面是太陽永遠照不到的地方。
所以學佛要破我慢之高山。所以說:「破我執。第一功。」

四句離。百非遣。妄念消。真性顯。

學要有次序,更要有目的,不然的話,那便是無的放矢。這四句經文中的第四句「真性顯」,就是學佛的目的。也可以說,上三句是因,第四句是果。現在先從第四句講起。「真性」者,一真法界性也,就是《釋教三字經》最初「無始終。無內外。強立名。為法界。」的法界。也就是一切眾生身心的本體。先天地而不生,後天地而不滅,所以名「真」;在有情的眾生為佛性,在無情的事物名法性,所以名「性」。「性」即是體。
真性從無始以來為無明所染,起貪、瞋、癡,造殺、盜、淫,循業受報,六道輪迴,永無了期。好像太陽為烏雲所遮,雖有無比的光芒,卻放射不到地面上來。
然而我們可以問:「烏雲是地氣上升、凝聚而成,終有消散的時候。無明從那兒來的呢?」之前說過了,無明無始。無始者,既沒有初生的時間,也沒有初生的方所,是幻生,還歸於幻滅。由於我們不知是幻,所以就有「四句」和「百非」的種種「妄念」隨之而起了。
不徹底的宗教教義或古今、中外的哲學,對宇宙萬有及其本體,摸擬、猜測,不外乎「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的四句。或以常、無常、有邊、無邊來說,都可以成為四句。都落在對待當中。
在佛法上講,有是增益謗,無是減損謗,亦有亦無是相違謗,非有非無是戲論謗。真法界性不屬於四句,所以要「離」。
「百非」者,上面的四句,每句可以演成四句,成十六句。十六句中有過去、現在、未來之三世,便成四十八句。每句分已起、未起,成九十六,加根本四句,一一皆無實義。而人我、法我二執,都是因此而起,所以說「百非」無一,而一定要把它「遣」去。四句既離,百非亦遣,「妄念」不消而自消,「真性」不顯而自「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