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淨宗法要 節錄

修行


凡修行人,有先悟後修者,有先修後悟者,然悟有解證之不同。

若依佛祖言教明心,解悟也,多落知見,於一切境緣,多不得力,以心境角立,不得混融,觸途成滯,多作障礙,此名相似般若,非真參也。

若證悟者,從自己心中實樸樸做將去,逼拶到水窮山盡處,忽然一念頓歇,徹了自心,如十字街頭見親爺一般,更無可疑,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亦不能吐露向人,此乃真參實悟。

然後即以悟處融會心境,淨除現業流識妄想情慮,皆鎔成一味真心矣,此證悟也。

此之證悟,亦有深淺不同,若從根本上做工夫,打破八識窠臼,頓翻無明窟穴,一超直入,更無剩法,此乃上上利根,所證者深。其餘漸修,所證者淺。

最怕得少為足,切忌墮在光影門頭,何者?以八識根本未破,縱有作為,皆是識神邊事,若以此為真,大似認賊為子。古人云﹕學道之人不識真,只為從來認識神,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喚作本來人。於此一關,最要透過。

所言頓悟漸修者,乃先悟已徹,但有習氣,未能頓淨,就於一切境緣上,以所悟之理,起觀照之力,歷境驗心,融得一分境界,證得一分法身,消得一分妄想,顯得一分本智,是又全在綿密工夫,於境界上做出,更為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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