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4日 星期二

【學佛行儀】經商第十一【圖文版】1

 



經商第十一

居士經商,既無大勞,又極自由,正好依佛法行事。但不得賣假貨,不得二價值,不得二斗秤,不得瞞關稅,不得欺老小。不得營屠業,不得營酒業,不得營戲妓業,不得營雞魚等生物業。不得販賣男女奴僕,不得販賣刀網等傷生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