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慈舟法師 開示~三世因果不昧 節錄

慈悲


業無自性,若發悔改之心,業報自然從重化輕,從有化無矣。

所以說大家要造一個法城,護持我們的法身慧命,使惑業不起。但我何以要說此話呢?

因前天聞牲畜管理處處長發心開追悼會,超度屠戶已殺死的牲畜亡靈。然總算明因果,知道轉業,但轉得不澈底。其不澈底之故有二:

一者、作業之人,縱叫因果,限于術業,難改故。
二者、被殺眾生業報所感,難逃脫故。若人皆斷殺,豈不成了淨佛國土。

所以我們要曉得與其殺已超度,不如不殺不食。何以故?殺其命食其肉,故冤魂不散,冤冤相報,無有了期。然既知超度,總可化重為輕。

我常講果報有三種:一花報、二果報、三餘報。超度也許只遭果報,不受花報餘報。至其究竟報否?唯佛與佛乃能知之。

按:殺業果報非報不可。眾生無不愛命,被殺以後,豈無還報之心?

據該處長云:「昔有龍樹菩薩,多生持不殺戒,一日太子欲殺之而不得。菩薩以宿命通觀過去世,知久遠劫前,自為農夫誤傷稻桿中一蟲。昔之農夫今菩薩是,稻桿中蟲今太子是。

雖誤傷而因果不昧,雖菩薩也須還債。菩薩見太子欲殺不能,故告曰:「可以稻草加吾頸,一縊即死。」太子試之,果然。殺業即如此要還報,盜淫妄等業障亦同。

不但惡業是業障,善業也是障。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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