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1日 星期日

不偷盜戒 │ 拜願開示15-4





不偷盜戒

悟顯法師   開示

菩薩戒裡面有跟大家講到,不可以偷盜。這一條盜戒事相上含攝的相當地微細,一不小心你就會毀犯了這一條盜戒。

菩薩戒裡面教我們不可以偷盜,偷盜就是很重的罪障,在結罪上的輕重大家要知道。凡是物品以三寶物結最重的罪,你偷三寶物,特別是偷佛的東西,再來偷法寶,人家供養經典、供養經像這些你不可以偷,甚至連誤盜,你都不可以,不小心的,這你都要注意。

再來就是偷僧寶,出家人裡面當然按修證來看,如果是聖賢僧,這個問題就很嚴重了;如果是凡夫僧,他的罪比聖賢僧稍微再輕一點,但是也不會太輕,依次你的父母師長等等,這就「人」上來說的,就眾生上來說。

 


盜戒的微細,大家一定要注意,因為在道場裡面,在你生活環境當中一不小心就犯盜。我這裡講一個故事,你就很清楚了:有一個小孩頑皮,他在學校偷了同學的筆帶回去,被他爸爸發現了,這個做父親的很生氣,罵了他一頓,他說你怎麼可以去偷人家的東西,你如果要筆,爸爸從公司抓一把回來給你,你就不用偷人家的了。這個故事,小孩犯盜了,他的父親也犯盜戒,兩者俱犯,甚至父親犯了還比小孩還嚴重!他這是偷公司的筆作為私用。所以你看你在公司、你在國家政府機關,這些東西你不可以私自帶回家裡用,或是做一些非公務的事情,這些都算是盜國家物,盜公司的物品。如果你偷國家的,你要還一個國家的人民;如果你偷一間公司的,你要還這間公司的股東、老闆;如果這間公司是跨國企業,股東就非常地多。所以你要知道這盜戒一不小心就會犯,要知道凡事不予取,不是屬於你的東西,不要貪,不要想佔便宜,不要存僥倖,不要為自己隨意地開緣。

像有的居士,他到道場,不知輕重,他把自己買的東西供養道場,想說這是他的,他又把它拿回去,這就算盜常住三寶物,為什麼?因為他拿東西是來供養道場,就好像一滴水,你倒到大海裡面,你再把原來那一滴撈回來,那已經不是你原來的水,它就算大海水了。所以你拿東西到道場,供養道場,你一講供養道場,這個東西就算屬於道場的,你就不能再隨意地取回。道場的執事,你要平均分配,如果這個東西是要結緣的,你不可以想說哪一個人比較愛吃,哪一個人比較適合用,你去做這樣一個私心的分配,或哪一個人跟你比較好。現在有很多在家人不懂,在道場修福,沒想到福沒有修到,造了盜常住物的罪業,讓自己永遠墮落。他不曉得他在偷盜常住物,或是拿三寶物回去給自己做人情,送親戚、送朋友當禮物,這都是不可以的,你分配不均尚且不可,何況是你盜三寶物。

你到道場去,一花一草一木,縱然是落葉,你也不可以撿走。我自己就有碰過,有的居士到道場來,道場有菜園子,他想說他拿自己的菜跟道場換,這事情要經過道場主要執事的同意,如果這個執事不同意,你強行換取,也算盜三寶物。你不要想說我拿這東西來跟你換,這個一樣也是屬於偷盜的行為,所以自己就要清楚。

現在也有一些在家人,發好心成立一個精舍,一些念佛會的,一些單位,這些人很多不懂戒律,拿十方的錢放到自己口袋裡面去;或是他發心了這個道場,他請了人來幫道場做事情,這個人還順便要幫他家裡做事情。一般人不曉得啊!你捐出來的錢,你捐出來的地方做道場,這個地方是你捐的,在因果上就不算你的東西了;即使法律上是你的,因果上不是你的。你如果捐給道場的話,拿出來做,包括錢,包括財物等等的,或是你供養冰箱,供養這些生活器具等,已經屬於道場的,你就不可以再做私用,包括人、包括事、包括物等等的,你自己就要知道。現在這些人特別多,特別愚癡,不懂戒律,開了一間念佛會,開了一間道場,在這裡面造作惡業。所以我講出來,你們自己就要清楚,絕對要注意這些微細的盜戒,不是你出錢就代表這東西等於你的,道場不是公司;縱然是公司,你是股東,你是董事長,你也要知道這一間公司的股權,他的這些股東到底有多少,這是大家共有的,合資的,不是屬於你個人的公司;如果是你獨資的,自己開的,那你要怎麼決定,這個沒有問題。如果有其他的股東,同樣地大家來成立一家公司,這裡面的東西就算公司的財物,就不屬於你個人的財物,也許在法律上你有管理的權利,但是你不能據為己有,否則統統都是犯盜,何況是道場。

道場是修道的地方,不是公司,你捐出來的地方,捐出來的錢就屬道場物,這裡的住眾,這裡的執事,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你只是擔任道場的住持、監院、首座等等的這些職務,你只是為眾生來服務,為這個道場的住眾,為這個道場的四眾同修來服務,不屬於你的東西,所以你也不可以私用。

有些人想說他自己是住持,很偉大,可以決定道場的事情,完全按著自己的習氣走,按照自己的想法走,他不按戒律,那麼這個地方沒有道啊!那是魔道場啊!那不是佛道。所以講到「盜戒」,只是給大家略說一二而已,其餘微細的事情,你自己要去觀察,要去學習,要去看祖師大德的著作,不可以任意而為。你想說你來道場修福,那要真正能夠修到福,不要修到禍,修到罪業,這一點大家一定要注意。因為現在有很多人,他也不是故意的,但不是故意的並不代表沒有罪業;有的是故意的,他沒有智慧,他不信因果,他不守佛門的戒律,他以為他自己是老同修、老居士,就想往地獄去,他就可以胡作非為了!甚至有的道場,他供養的燈,人家要換燈還要經過他的同意,這一樣是竊據常住物,竊盜三寶物。為什麼?你供養出來了,這就是三寶物,如果你還把它當你自己的,表示什麼?你不是真正布施,不是真正供養。那你有沒有功德呢?也沒有功德,還有罪報,所以這當中的罪業非常地可怕。

佛在《觀佛三昧經》講:偷盜常住物的罪過,勝過殺八萬四千父母。殺一個父母尚且墮無間地獄,不管殺父還是殺母,什麼理由都一樣,就是下地獄;何況你殺八萬四千,你偷盜常住物這個罪報,釋迦牟尼佛告訴我們,比你殺八萬四千父母還重,所以常住的東西一定要清楚。在家人很多不懂,開了一間道場,放那個功德箱,不知因果,不知輕重,拿去做這些世間事,印這些世間書,你的罪過勝過殺八萬四千父母,為什麼?你跟人家說我這個有功德,結果你拿了這些十方的錢、要供佛的錢、要印法寶的錢、你把它轉作他用,這是盜三寶物。

人家印法寶供養法寶,要印送經書流通,你給他拿去做《弟子規》,拿去做世間書、俗事,拿去提倡世間法,你是濫用十方的信施,你這一生再孝順父母都沒有辦法救你的罪業,為什麼?釋迦牟尼佛說你盜三寶物啊!勝過殺八萬四千父母,這罪非常地重!沒有人可以救你。所以剛才講的,凡是偷盜,以盜三寶物的罪最重,你從這裡來看就清楚了。人家要印法寶的,你給人家拿去做世間法,你以為你在提倡佛法,提倡道德,提倡文化,你不知道你這當中背了很重的罪,非常地重,這佛都沒有辦法救你。所以本來發好心,開了一個廟子,要讓大家來共修,有功德,結果自己比誰都先墮落,這一點不可不慎。

以上有關於大乘菩薩的戒律,你們一定要去看祖師大德的著作,可以看賢首國師的,也就是唐朝法藏國師的,他的《梵網經菩薩戒疏》,裡面講得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