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 卷二十七(經文卷六之三)



明 交光大師 述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卷二十七(經文卷六之三)
明京都西湖沙門交光真鑑述 
蒲州萬固沙門妙峰福登校 

癸二文殊偈對。分二。子一敘儀標偈。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頂禮佛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此之頂禮。固尊師命言之常儀然亦即求加被。故下明乘威神也。是雖果後大人。而順儀彰軌如此。足警我慢流也。

子二詳演偈文。分六。丑一發源開選。又三。寅一雙示二源。又二。卯一所依真源。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

覺悔性者。以覺海二字彰性之體量也。蓋性以知覺為體。以深廣為量。故云覺海性也。覺海二字有二釋。一者作法喻雙彰。顯本覺深廣。即吳興所謂真覺之性。譬如大海是也。二者直稱覺性為海。非是取喻水海。蓋凡具深廣之量者。皆稱為海。如華嚴所謂剎海劫海等是也。若必喻水海。猶墮不齊之過。以覺海橫無邊而豎無底。非若水海尚有邊底也。後說為優。澄圓二字。直說覺海義相。莫依吳興說海澄圓轉喻寂照。殊不順暢。澄即是寂。謂澄停湛寂。無諸起滅也。圓即是照。謂圓融洞鑑。無諸偏蔽也。次句首三字牒承上文。末二字明本來圓通也。元。即本也。妙。即圓通妙用也。圓滿而本無虧缺。通融而本無乖背耳。大抵覺海指體言。彷彿標體大也。澄圓指相言。彷彿標相大也。元妙指用言。彷彿標用大也。此三大為諸妄所依。故科云所依真源矣。

卯二能依妄源。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真際曰。於彼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而形所相。有相當情。無相即隱。故照性亡。○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者。即經前所謂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而形所相者。即覺非所明。因明立所也。有相當情。無相即隱者。如雲起必障於日也。首句。似永嘉所謂倘顧還成能所。末句。似後知若生時。前知早已滅也。問。所既妄立。何不生汝妄能。答。凡經一重惑起。有二功能。一能隱覆。二能生起。今偈正表隱覆而前經乃明生起。二義具有。前後互影而互出耳。然大意略同永嘉。以此推原無始。雖不全同永嘉所說禪心。而意旨遙契。故可類通之。亦以見祖意與脩多羅合也。又此二照字。前生後滅。俱屬於妄。不可謂後照為真。亦如永嘉云。二知既不並。但得前知滅。滅處為知境。能所俱非真也。又此生滅依前真起。為萬法本。故科妄源。

寅二略彰生滅。此萬法麤生滅。非前無明細生滅也。躡上真妄和合。遂談萬相森然具矣。分二。卯一萬法生起。

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

首句。即經前所謂晦昧為空也。親依無明。虛空先現耳。次句。即空晦暗中。結暗為色也。三句。即溫陵所謂妄想凝結。成無情國土也。四句。即彼謂妄識知覺成有情眾生也。上二句空界顯彰。下二句依正成就耳。

卯二萬法還滅。問。方彰生起。何以遽談還滅。答。還滅即是歸元。今選根深入。正謀歸元之路。故備彰生起之虛還滅之。易以發其端。分二。辰一先彰劣妄。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

大而無外。容盡塵剎。而綽然有餘。本非微劣。而以大覺較之。更大無量。如海中一漚。而虛空遂成至微劣矣。有漏。依吳興兼於有情是也。此更言有漏塵剎。尚依空生。不出空外。益見其微劣而虛妄矣。

辰二後明頓滅。

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

長水曰。漚滅下。如云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虛空悉皆消殞等。○此處用三有。即塵剎之三界。謂欲有色有無色有也。妙理無端。妄成三界。如水結冰。物而不化。故稱為有。又取中九有更開二十五有。依吳興雙含情器是也。空漚於大覺海中本無而妄有。故滅而復歸於本無。至於三有。又依空同體。安危事一。故包界外之虛空尚歸本無。況空中之三有。而豈不隨之頓滅耶。意表由至虛故可速滅向使非虛。豈能強滅乎。

寅三正明須選。上言萬法可以還滅。已引歸元之路。故此科出歸元當選之由也。分二。卯一諸門平等。

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

首二句。雙標一多。初句明理惟是一。次句明門乃多張。如京畿是一。入路多岐也。末二句。但出多門之由。問。理既是一。門何故多。答。由聖性普融。旁通萬法。如天子宅中。衢通萬國也。故二十五門或順入。或逆入。無非入理方便。如千逕九逵。皆達帝京也。孤山曰。觀音耳根則順。餘聖諸根則逆。蓋對此方之機說也。○此說順逆二字。如云順此方之機為順。逆此方之機為逆也。予謂順塵識流。宛轉達道。曰順入。即六塵六識火大乃至識大圓通也。如順背京之路。遶遠方到者也。逆根性之外流。而旋反入性。曰逆入。即六根及根大圓通也。如逆背京之路。回身即到者也。請觀諸根圓通俱有旋反字面可見矣。

卯二須選當根。

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

初入即最初方便。三昧即各門正定也。遲速不同者。依前孤山。則觀音順速。而餘聖逆遲。依後說。則順流者遲。逆流者速。經云。圓根與不圓根日劫相倍。則可見惟是耳根於諸根中又其最速者。然此二句正見須選。故最初應有難云。既皆方便。是即平等。何必又選。答。其奈對此方之機有當不當。當則甚速。不當甚遲。豈可不選擇哉。如趨京之路。迂直千差。豈皆捷徑。亦不可不擇路而趨矣。發源開選已竟。

丑二了揀諸門。意在令捨也。分四。寅一揀六塵。塵是無情。於心最疏。而又具障蔽染汙二義。疏則難轉。蔽則難圓。染則難通。故並揀去而不用也。就分為六。卯一色塵不徹。

色想結成塵。精了不能徹。如何不明徹。於是獲圓通。

首句言色憑妄想結為障蔽之塵。次句言此色若以心精了之終不透徹。良以色體元本結暗所成。初心豈能了之使徹。末二句。牒結初心決不依之得圓通也。

卯二聲塵言偏。

音聲雜語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獲圓通。

音聲即徑直聲。語言即屈曲聲。次二句偏說屈曲。良以陳如從四諦入。偏取屈曲故也。伊者彼也。一字直目為名。詮自性也。二字帶表為句。詮差別也。味即所含義理。言音聲既落語言。惟以取彼名句之味。且此理圓言偏。初心豈達一言遍該一切義理。故依之恐其難取圓通矣。

卯三香塵不恆。

香以合中知。離則元無有。不恆其所覺。云何獲圓通。

初心凡夫必待煙合於鼻方以覺香。離則無復香相。是香非常住。不能令覺常恆。覺不恆。則香亦非恆。豈能於香而得圓通哉。

卯四味塵不一。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時有。其性不恆一。云何獲圓通。

此與下之觸塵但變文耳。而意皆同於香塵。以三皆同屬合中知也。本然即常然也。次句。言須待舌嘗味時。方覺有味塵也。末二句全同上科。

卯五觸塵不定。

觸以所觸明。無所不明觸。合離性非定。云何獲圓通。

觸無自相。雙依能所。內依身根為能觸。外依色塵為所觸。中間方顯觸相。今言以觸明者。要待所觸之塵合於身時。而觸相方明也。末二句同上科。

卯六法塵不遍。

法稱為內塵。憑塵必有所。能所非遍涉。云何獲圓通。

法塵非外五塵之實質。乃五塵影子。惟意中獨緣。屬獨影境。故曰內塵。必有所者。言必專一處也。蓋意無有二。起意緣時。但專一境。捨一緣一。始終惟一。能所皆局。豈能遍涉。不遍。故初心難入圓通也。揀六塵已竟。

寅二揀五根。留取耳根。故惟揀五。問。根能旋反。轉之即性。何亦揀之。答。根雖總皆近性。勝彼塵識。然六中圓缺不齊。前文云。圓根與不圓根日劫相倍。今正揀去合者淺者與不圓者耳。意令惟取耳根而已。就分五。卯一眼根不圓。

見性雖洞然。明前不明後。四維虧一半。云何獲圓通。

洞然者。明朗照了之意。雖之一字。縱許之辭。次句奪其不圓也。三句詳示不圓之數。語略而忽。四維。四隅也。必兼四方。而但言四維者。語之略也。且千二功德。四方八百。四維四百。今止缺後方。及兩隅之四百。是缺三分之一耳。而言虧一半者。語之忽也。若實一半。當惟六百。學者善會其意可也。虧缺難圓意則易知矣。

卯二鼻根缺中。

鼻息出入通。現前無交氣。支離匪涉入。云何獲圓通。

鼻之功德。出息入息及與中間各分四百。今缺中間四百而已。交氣即中間也。支離者。不相接續之意。蓋出息盡而不能即入。必少間斷而後方入。入息亦然。此即支離處也。良以出息取香。入息聞香。此支離處全無功能。故非圓滿。匪者不也。涉者交也。入即鼻入也。言若此間斷不交之入。豈能速得圓通乎。此與上科揀去不圓之根也。

卯三舌根不常。

舌非入無端。因味生覺了。味亡了無有。云何獲圓通。

吳興曰。首句語倒。應是舌入非無端耳。溫陵曰。舌不因味而即能覺了。乃為無端。○今者不然。故曰非無端也。末三句言其無離味之恆覺。故難入圓通。問。耳離聲而聞靜。說為常性。何不舌離味而嘗淡。亦說為常耶。答。耳為離知。恆常普遍。離聲聞靜。更比聲圓。人所易曉。經云。動若邇遙。靜無邊際是也。今舌根覺味之知。不過三寸。合知尚劣。而離知淡相更為眇昧。豈能同耳之常性彰顯乎。故不例難也。

卯四身根不會。

身與所觸同。各非圓覺觀。涯量不冥會。云何獲圓通。

首二句例前觸塵。明其同是不圓之門也。此所觸二字。直指前之觸塵而言。意謂前之觸塵我已揀其不圓。今此身根亦全與彼觸塵同也。此句標定。次句申其相同之故。圓覺觀者。以圓之一字雙貫覺觀二字。圓覺者。獨立之全體也。圓觀者。絕待之全智也。此身根與前觸塵各非此二者。良以合中之知。根塵相待而顯。故前之觸塵離此身根其相即隱。固無獨立之全體。與夫絕待之全智也。而此身根離前觸塵其知亦泯。亦無獨立絕待全體全智也。豈能圓覺觀乎。大抵此二句總明須合而後有知也。涯量。猶言邊際也。即身邊際與觸邊際也。冥。暗也。會。知也。不冥會者。言不能於遠離之時。暗中有知。如彼耳之於聲也。此句是言離中無知也。末句結非圓通。總承合有離無。故明難獲圓通矣。此與上科揀去合知而淺之根也。

卯五意根雜念。

知根雜亂思。湛了終無見。想念不可脫。云何獲圓通。

此文易了。大抵此約初心凡夫欲依此意根求圓通者而斷其難獲也。亂思即意識也。諸識中惟意識最亂。最為剛強。難於制伏。恆雜意中故。湛了者。即脫盡意識。湛然了知之境也。而言終無見者。如非非想天。入非非定研窮。求其湛了終不可得。報盡從墜是也。末二句結非圓通。蓋言圓通本是無分別定之勝果。今想念不脫。豈能得此果哉。此科揀去非純離之根也。揀五根已竟。

寅三揀六識。此經首即斥破六處識心是為生死根本。不可依之錯亂修習。而諸聖自陳仍備此六門者。見聖性無不通也。文殊復揀去者。仍順此經遮止誤用也。若初心用此以求圓通。則不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魔外者極多。如六聖得正圓通者極少。所以須揀去也。就分為六。卯一眼識無定。

識見雜三和。詰本稱非相。自體先無定。云何獲圓通。

檇李曰。論云。二和生識。謂根境和合。識生其中。今言三和者。能所合說也。○識見二字亦似語倒。應云見識。即眼識也。乃眼家隨念分別。外對無情之色塵。內依無分別之眼根。而中間詐現。隨念麤略分別。是為眼識。能依自體。并所依根塵。故曰雜三和也。溫陵曰。三者和合。窮之本自無體。故曰非相也。○末二句躡上結歸。無定。亦無定實之自體而已。

卯二耳識非初。

心聞洞十方。生於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獲圓通。

溫陵曰。普賢用心聞。故能知他方沙界外事。此由修法界行大因所生非初心能入也。○由大因威力。致耳識洞聞沙界。非耳識自妙能順初心成此妙果。故曰初心不能入也。

卯三鼻識有住。

鼻想本權機。只令攝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獲圓通。

溫陵曰。孫陀散亂。佛欲攝住其心。令觀鼻端。此特權機而已。蓋真心無住。有住則妄矣。○鼻想者。於鼻端作觀白之想也。本權機者。本為對治而權假設想。非鼻識本有也。以鼻識分別香臭為用。非關端白故也。次句明本意只為攝住散亂而已。三句明不圓之故。住則偏局一處。何由而圓乎。

卯四舌識有漏。

說法弄音文。開悟先成者。名句非無漏。云何獲圓通。

首句言說法雖由舌識。然不免雜以音聲文字。故曰弄音文也。而能開悟成自果。但由先世所成曠久辯才之力故得如此。非彼一時舌識所能。且名句乃不相應行。有為所攝。非無漏法。豈以舌識參雜於此而成圓通乎。

卯五身識不遍。

持犯但束身。非身無所束。元非遍一切。云何獲圓通。

吳興曰。問。波離執身。次第執心。俱得通利。今何但云束身而已。答。聲聞執心。亦防六聚七支之非。況今言身。識在其中矣。○此偈正揀身識。其言束身。正謂束於身識。非謂身根。而言識在其中者。岳師之混淆多此類也。且觀下元非遍一切之句。則知但束之語。非惟只表遺心。蓋表所遺者更多。良以圓通之境。當遍融身界萬法。今但束身識。局於身心。無普融觀智。豈得圓通乎。

卯六意識緣物。

神通本宿因。何關法分別。念緣非離物。云何獲圓通。

吳興曰。目連神通由宿習所得。雖云旋湛心光發宣。非關於法分別而現。又小乘神通皆是作意。緣物則有。離物則無。○法分別三字即意識別名。蓋意識是法塵上分別性故也。此句已明目連神變圓通元與意識無干。次句又言縱由意識。亦是緣塵。而非離塵普遍之法。亦難獲圓通矣。物。即塵也。通觀揀識之文。多明六聖所證各皆別有資藉。非真由彼識心能至圓通也。揀六識已竟。

寅四揀七大。七大之中。前五同塵。第六同識。第七同根。比前但加廣大之相。而揀意大同前也。就分為七科。卯一地大非通。

若以地性觀。堅礙非通達。有為非聖性。云何獲圓通。

溫陵曰。持地平填。尚涉有為。非實聖性。○遇佛平心。方歸聖性。而初心全涉有為。故難獲圓通。似為易見。

卯二水大非真。

若以水性觀。想念非真實。如如非覺觀。云何獲圓通。

溫陵曰。月光水觀。未離想念。難契如如。蓋如如之理非覺觀之法故也。○如如者。即圓通真實之體。乃離念不動之法。凡起心分別覺觀皆不相應。反顯旋聞不屬覺觀明矣。而強安三觀者。尚當尋繹於此可也。

卯三火大非初。

若以火性觀。厭有非真離。非初心方便。云何獲圓通。

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方為真離。今存厭斷。故非真也。又厭欲假設。非真實本有之法也。二句言非初心一定方便。以初心不皆多欲。而少欲無欲眾生。何用於此而入圓通乎。

卯四風大有對。

若以風性觀。動寂非無對。對非無上覺。云何獲圓通。

動寂有對。則一動一寂。便屬循還生滅無常之法。故非無上覺體。問。反聞法門。亦從動靜而入。何殊於此。答。彼乃漸脫動靜二塵。以取無動靜之聞性為初心方便。此即取有動寂之風性為入門。所以大不同也。豈可以此難彼。

卯五空大非覺。

若以空性觀。昏鈍先非覺。無覺異菩提。云何獲圓通。

溫陵曰。晦昧為空。故曰昏鈍。○此是窮源之解。若就現相。昏。即冥也。鈍。即頑也。虛空本以冥頑無所知覺為相。菩提乃覺性智體。明靈為相。正與昏鈍相反。就昏鈍處而取明靈之果。如鑽冰取火。固應難也。世有尊太虛空為本性者當悟此矣。

卯六識大虛妄。

若以識性觀。觀識非常住。存心乃虛妄。云何獲圓通。

溫陵曰。彌勒惟修識觀。而所觀之識念念生滅。存心觀之已妄。況獲圓通耶。○首句言發心即研窮識性以為入門也。次句言能觀之觀心。與所觀之識性。二俱念念遷流悉不能住也。愚意初心縱猛。必墮識無邊處等定而已。三句。研窮之極。縱有存住之心。如說二乘所住涅槃。但是識陰境界。猶如湛流。望如恬靜。而實不住。故曰乃虛妄也。初心豈能依之頓入圓通乎。

卯七根大殊感。

諸行是無常。念性元生滅。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

首句言凡有運動遷流。皆屬行陰。皆墮無常。今勢至雖曰都攝六根。而主於淨念相繼。既曰淨念。終成有念。既曰相繼。難免生滅。故曰念性元生滅也。三句言以此為因。往生見佛。則因果相應。無有不可。若以此生滅之因。而求現證不生滅之圓通。則因果不類。決難得也。通論二十四聖。約其所證。必等觀音。而原其入門不從本根略有四緣。所以當揀。一者不對方宜。二者不便初心。三者別有資藉。四者非常修學。反顯耳根對方宜便初心不勞資藉通常可修也。意在後偈。預此明之。至文再詳。了揀諸門已竟。

丑三獨選耳根。分二。寅一備彰門妙。此中所具四科。一三四中正以翻前四緣中三緣。惟非常修學更在後文。至文更指。分四。卯一隨方定門。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

此科顯其正對方宜。翻前不對方宜也。蓋諸教體。如來必隨一方機宜而立。若教不投機。化應不勝也。溫陵曰。聖人設教。隨方不同。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樹而作佛事。乃至或以園林臺觀。或以虛空。或以寂無說示。如香積佛國。無文字說。但以眾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而此方教體必藉音聞。欲取正定必由聞入者。各隨機緣故也。此方二句。意言此方眾生耳根偏利。能由聞性遍達無量差別理事。故佛對此一方機宜。而以音聲施作佛事。所以逗彼聞根之利也。是則合音與聞。乃為此方真清淨教體矣。是雖常途惟取音聲為教似不兼聞。而不知離彼聽者聞根。則音聲泯然無托。教體奚得而存耶。末二句。言教體既在音聞。而欲入正定者。豈可捨教體而別取哉。故應惟從耳根聞性而入也。良以聲教但為弄引。聞性實為妙心。故領悟雖以雙托音聞。而修定但宜單取聞性。故曰實以聞中入也。是則從說選根以來。直至此處。惟此一句方以決定分明指出耳根為圓通本根至妙之法門矣。又說音聞先即不平。意言常途但以音聲為教體。是隨相假體。而非真實教體。不知此方真實教體清淨本然周遍法界者。不在於音而惟在聽音之聞性耳。良以教詮藏性。而聞性最近藏性故也。末二句承之。遂言以是義故。大定惟從聞入。似為簡直而順。且更見音聲但為教體。而聞性方為真教體。智者詳之。

卯二讚人殊勝。此科固是欲令欽人則必珍重其法。亦是激勸羨果人者勉從其因行也。分為二。辰一略讚自利。

離苦得解脫。良哉觀世音。

此科先讚能以聞性自利。正歎次第解結及標列二本科。見利他之洪源。若自利未勝。安能利他。離苦者。離分段變易二種生死苦也。即解結中人法俱空力也。得解脫者。得離繫自在二種解脫樂也。然離繫。即忽然超越世出世間。自在。即所獲二種殊勝。且言自備利他體用。故判屬自利也。良。善也。良哉者。讚其善能究竟自利。亦讚善得圓通妙門獨超諸門矣。

辰二廣讚利他。分四。巳一總明常遍。

於恆沙劫中。入微塵佛國。

劫數恆沙。則時為極長。顯常也。國數微塵。則處為極廣。顯遍也。此則方標常遍。而利生之意尚在下科。

巳二自在護生。

得大自在力。無畏施眾生。

二句歎盡三科。文義該攝絕妙。一者兩句分歎前二科。以上句歎三十二應。隨緣自在說法。以下句歎十四無畏循聲救苦眾生。二者兩句總歎後一科。以四不思議中。明言救護眾生。得大自在。則上句正以歎之。又復明言其形其咒無畏施生。則下句正以歎之。又且連上二句。貫成四句。則見此等妙用。皆極沙劫之常。皆盡塵剎之遍。誠為巧妙。若依舊註。前兩句歎首科。不惟強添說法。而又何獨遍常。後兩句歎後二科。不惟偏缺遍常。而又顛倒失次。智者詳之。

巳三音備眾美。

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

溫陵曰。以說法不滯為妙音。尋聲救苦為觀音。音性無著為梵音。應不失時為潮音。○詳夫菩薩忘音塵而循聞性。及至稱名歎德。乃獨取音而不取聞。何也。正表圓人不壞法相。而初心忘塵。但圖解根而已。圓通之後。一切妙用全在於音也。豈如灰斷之果。永壞無用也耶。故今三十二應中之說法。四不思議中之說咒。皆妙音之力也。十四無畏中之救八難。四不思議中之施無畏。皆觀世音之力也。由法華以觀其音聲皆得解脫釋觀世音名。故偏屬救苦矣。十四無畏中之除三毒。四不思議中之破慳吝。皆梵音之力也。以彼科明言修習清淨本根。故屬梵音矣。三十二應中之赴遍求。十四無畏中之赴二求。四不思議中之赴廣求。皆能應不失時。潮音之力也。然此獨缺法華中勝彼世間音。故致十四無畏中持名一科無所收屬。以彼一名獨當一切菩薩之名。正屬勝彼世間音也。然就今經文收入妙音中亦稍為通。以一名而頓含眾名功德。亦甚為妙也。

卯四恩沾凡聖。

救世悉安寧。出世獲常住。

上句恩沾於凡。救世。謂拔諸苦。安寧。謂與諸樂。蓋既言救世。則且指世間凡夫蒙益也。下句恩沾於聖。出世。則先以革凡。常住。則究竟成聖。然功跡亦不出於應等三科。其意易見。不必分屬也。讚人殊勝已竟。

卯三示法真實。此科見耳根元自真實。決定速至圓通。不勞資藉別因。正翻前別有資藉之緣耳。分二。辰一標啟佛述說。

我今啟如來。如觀音所說。

上句啟佛。啟即告也。下句述說。但述所說耳根而已。非三真實俱出觀音自說也。良以下三科。乃是文殊取四卷末。六根數量。并擊鐘驗常等科中。佛說語意而加發揮。見耳門之本妙也。

辰二列三種真實。就分三。巳一圓真實。

譬如人靜居。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此則圓真實。

此科取六根隨方數量中如耳周聽十方無遺之意。而設言以發揮其圓也。事出假設。故言譬如。而聞即實法。故非譬喻也。靜居。檢非多事牽擾心時。若當擾時。則聞雖常圓。殊不覺知。十方俱擊鼓者。一時同擊也。十處一時聞者。聞無先後也。此見耳根聞性人人本來自圓。喻如最大圓珠懸於空中。周輝普照。諸聲如影。亂映齊現。絲毫不昧。故曰圓真實矣。

巳二通真實。此科是文殊更加自意以發揮其通也。又二。午一揀他非通。

目非觀障外。口鼻亦復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紛無緒。

孤山曰。口鼻身俱合中知。若將身以合方知句居口鼻上。其義方順。蓋語倒耳。○斯言最是。決倒無疑。解者即當順序依此而解之。目非觀障外者。如隔窗紙不見外事。隔皮膚不見臟腑。是近而薄者尚成障隔。況遠厚乎。身以合方知。口鼻亦復然者。言三根略離尺寸。了無覺知也。心念紛無緒者。明意根中常纏意識。不能靜照也。此歷言五根俱無現具靈通矣。

午二顯自為通。

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此科隨言耳根現具靈通。隔垣聽音響者。如隔垣牆聞砧杵語言悉不隔礙。而顛倒之人但謂聲能透入。而不知乃是聞性湛然四通八達無所隔礙也。墻壁尚不能隔。況紙膚乎。遐邇二皆得聞者。皆顯離中有知也。遐邇俱聞。何況尺寸之離乎。五根所不齊者。隔垣聽響。眼根所不能齊。遐邇俱聞。則身口鼻所不能齊。惟意不齊無文可據。應是耳識易排。以其力弱非強。不障耳門之靜照。非同意識之無緒。故意根亦所不能齊也。更當知同為根者尚不能齊。何況塵識諸大非根之類者豈能齊哉。此見聞性人人本來自通。喻如洪水普為淹沒。草舍竹籬悉皆通透一無隔礙。故曰通真實矣。此喻與上珠喻。可與靜察聞性之體相者助一發明矣。問。遐邇俱可聞。恐非極成之語。今現見人之聞量不能遐遠。大聲不過百里。小聲限於數步。何況寰中界外決不及聞。若是。則但能聞邇。那云遐邇俱聞耶。答。但言遐。不云極遐。即是耳根現量可及之遐。非謂越界極遐之聲也。如汝所言百里數步。豈非耳根現量中之遐邇乎。經意正取於此數步百里之離知。勝彼三根但能合覺。而於離中雖尺寸亦不能知也。然此亦但約於未解之前。現具之通。故不及於極遐。若既解之後。聚聞已開。方能周聞界外。所以須解。若本通即周沙界。何勞復解乎。何況今耳但是聞動不及至遐。而聞靜亦無邊際。經云動若邇遙靜無邊際是也。遐邇俱聞之語。何可輒起疑難之哉。

巳三常真實。此中全取擊鐘驗常科中佛所說義也。分二。午一對塵顯常。對聲塵顯聞性常也。又二。未一動靜無關。

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

音聲是總相。動靜是別相。謂音聲正起為動。音聲滅盡為靜。惟一音聲。雙含動靜。故曰音聲性動靜也。聞中為有無者。言動靜二相。常於聞性湛然體中循還代謝。動則音聲歷然現有。靜則音聲寂然向無。無聲號無聞者。言世人顛倒。於無聲而妄說無聞也。末句。言據理而論自是聲無。非是聞性無也。

未二生滅雙離。

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首句躡上科末句。而牒聞性既不隨聲無而滅。次句形對推知豈隨聲有而方生乎。是則聞性湛然常住。一任其中聲有則聞動。聲無則聞靜。而自體了無生滅之可見。故曰生滅二圓離也。末句結常真實。以見聞性人人本來自常。喻如虛空。恆無起滅。此句結意應在後科之末方成總結。今隨文便。寄結於此耳。

午二離思顯常。

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夢想者。以夢是第六獨頭意識所現。故今言夢帶想。正表夢是意識所為也。不為不思無者。言夢中雙以忘盡夢外動靜而了無所思。似聞性暫成斷滅也。今則尚聞杵音而惑杵為鐘。是可見不為不思而遂成滅矣。上覺即聞性本體。下觀指聞性照用。寤寐恆一。不假思惟。出思惟外也。所以前揀月光如如非覺觀者。正為彼是思惟覺觀故也。可以反顯此出思惟之覺觀卻是真如如體矣。末句全同五根所不齊也。身兼外四根。心是內之意根爾。色香味不能通於夢中。觸雖可通。而離亦不能。至於意之緣法又已忘盡。是可見五根皆不能接夢外之五塵而有覺也。惟獨耳根能覺夢外之聲。所以聲塵得通夢中。一呼便覺。超彼身心皆不及也。前經佛於引夢之後。遂表形銷命謝聞性決無間斷。豈非決其為常真實乎。凡此三種真實。皆表人人現具。未經解結修治。已即有圓通常之三相。若前此更以修證究竟圓通。真同為高因於丘陵。為下因於川澤。必至易而至速也。示法真實已竟。

卯四顯行當根。此科翻上不便初心。明耳根最便於初心。然既便於初心。即可通常普修。已該四義。但文不甚顯。故第四義屬下。分三。辰一舉此方教體。

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

娑婆此云堪忍。以此界眾苦難忍。惟具忍力者堪住故。又具足苦境。堪可成就行人忍力故。然此一句。據文但是指處。約意仍有含蓄。謂含蓄此方眾生耳根偏利之意。以此方眾生能從耳根了別世出世法深細之意。次句得字方有來歷。正言佛對此方偏利之根。立諸聲名句文一切經論甚深法義。以對機故。方得宣暢發明也。然此句據文亦但說聲論得明。就中亦有含蓄。謂含蓄所宣明者無非皆為詮顯圓湛妙明之性。而此妙性又祇在於能聞本根之中。眾生當可由所聞聲論而反聞能聞之本根方為得旨矣。若是。則下科失旨之意自有來歷矣。

辰二明病在循聲。又二。巳一泛論失旨。

眾生迷本聞。循聲故流轉。

此眾生非是普指異生。但指狂慧學者而言。意言此方耳根既利。而如來聲論又明。宜乎凡被聲教者皆當免於流轉。而間有不免者。正因不能由教而開悟能聞之本聞是為妙明心性。而但循所聞聲教資益戲論。故徒聞聲教。而亦不免於流轉也。

巳二剋指證驗。

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

對前泛論。剋指一人。所以證驗迷本聞而但循聲教者必不免於流轉也。強記。即多聞憶持也。邪思。即為物所轉。逐邪境而被物牽去。不自由也。意言眾生若迷本聞。非但少循聲教者不免流轉。雖強記如阿難亦所不免也。戒務多聞者甚不可迷本聞而但循聲教。

辰三顯應病與藥。

豈非隨所淪。旋流獲無妄。

豈非二字。承上決定之辭。下八字。病藥相當。敵體對治也。隨。即循也。所即聲塵。淪即流轉也。隨所淪者。言循聲必流轉也。旋流。即返聞也。無妄。即真實常住不流轉之性也。旋流獲無妄者。意言既知循聲順流而不免流轉。當知反聞旋流而必至無妄。其與此方機根藥病相投。一切初心無不可用也。故科顯行當根。備彰門妙已竟。

寅二委示修巧。法門空妙。而修時不巧。亦不足選也。具簡要易速四義者為巧。簡則不煩。要則該總。易則無難。速則不鈍。下文具有此相。至則指之。分三。卯一出名教以反聞。三。辰一囑專聽而出名。

阿難汝諦聽。我乘佛威力。宣說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真三昧。

囑專聽而表乘威。以見法非易說遭遇非常。切宜鄭重。金剛王。同前五卷中五章殊勝文也。彼有寶覺二字。今含在三字中。蓋聞根中不生滅性。雙含理智。是實相觀照二種般若。同於金剛堅利。體不可壞。而能壞一切無明堅體。故云爾也。由圓乘方便。巧立能所。無修之修。故曰如幻。不思議者。速疾超乎世出世間之意。以前偈云。如幻三摩提。彈指超無學。故知然也。佛母者。以前後偈皆云是諸佛一路涅槃之門。可見出生諸佛。故稱佛母也。真三昧者。言是自性正定。非同引起諸三昧境。故曰真也。即此出名中。簡等四義分明可見。詳之。

辰二抑多聞而顯過。

汝聞微塵佛。一切祕密門。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

將以激其反聞。先須出其不反聞之大錯也。上二句顯其極為多聞。蓋無數生中受持諸佛深法也。欲漏不先除者。蓋惟務多聞。不修無漏勝業。故欲漏深重種習未盡。其餘諸漏未盡可知。畜聞成過誤者。言徒積多聞。殊不得力。而竟成墮婬之過誤也。

辰三決取捨而反聞。

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

孤山曰。謂將汝循聲之妄聞。以持諸佛之言教。何不反聞自性以求解脫乎。上聞能聞之智。下聞所觀之理。○上佛字即佛身。下佛字即佛法。上聞字即聞根。下聞字即聞性。而將聞之聞。亦即指於具妙性之聞根也。正言眾生不達本聞即是妙性。無勞外求。卻乃日用不知。反將本聞貪教不返。惟希小利。譬如以金碗乞食。不知碗自可富於食也。故敵體以警之曰。汝將本聞妙性不自覺知。但務受持諸佛佛法。何不識取本聞。而旋倒聞根以聞聞性乎。良以佛教本欲人之修性。今遺性而獨馳於教。亦非教之本意故也。此科方是教導反聞之正文也。觀此但聞一聞性便勝無量多聞。亦見其至簡而最要矣。

卯二法喻詳明修證。上方舉妙門之勝名。述不修之大錯。以警其當修反聞而已。而尚未言如何修如何證。故此科詳之。分三。辰一法說。又為二。巳一歷示次第超越。四卷末云。由此無始眾生世界生纏縛故。於器世界不能超越。故下分科文義出彼。而科名亦取彼也。超越。即解脫之意爾。就分為二科。午一情界脫纏。又二。未一脫塵盡根。

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旋聞與聲脫。能脫欲誰名。

此聞字正指所結之根。非自然生者。言其非是無故而有此結相也。因聲有名字者。言其正因聲塵當情。而迷中以聞性攬塵斯結。遂成根相。即聽精映聲卷聲成根也。從無始來遂有此耳根之名。即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耳體也。聚聞結滯。無復解脫之相矣。旋聞與聲脫者。即入流亡所。乃至動靜不生也。蓋言既因攬聲而結。須待脫聲而解。故首須旋倒聞根反聞自性以求與聲脫也。能脫。即聞根也。元因旋根而塵自脫。故能脫即指聞根而已。欲誰名者。言塵已脫而根隨盡。遂失前耳根之名。惟一妙性而已。然此二句即當如是漸增聞所聞盡也。四句喻如水本因寒而結冰。故冰須脫寒而還水矣。

未二入一解六。

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

此恐人疑但解一根餘根尚結。不知根相雖六。性體惟一。本以一性而頓結六根。所謂一結一切結也。故解一根性而餘隨性脫。所謂一解一切解也。譬如片錦六花。花雖各別。而底線相連。故折一花而餘花皆壞。花喻六根。底線喻性。其意可知。此約橫喻。故六根同一成壞。不同中之豎喻。每約一根。結則從性至塵。由細漸麤。解則從塵至性。由麤漸細。皆有次第六重。如巾結解也。然每一結成。六根同成一結。乃至六結皆然。至解時。每一結解。六根同解一結。以至六解皆然。故解者從一根入。一根之結盡。六根之結齊盡。當亦與花喻相成而不相背也。智者詳之。是則一根返源。豈不至簡耶。六根齊脫。豈不至要耶。夫至六根皆脫。則眾生世界已自不能纏縛矣。

午二器界超越。此中不是情器根塵平言。蓋言塵界全倚情根而立。固未有情根脫復。而塵界獨存者也。故上科既已脫復情根。而此科歸重超越器界而已。分二。未一塵銷覺淨。

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銷覺圓淨。

首二句喻明塵界全依情根而立。幻翳者。猶言虛翳也。蓋空華但是目翳之影。今情根既如翳。而塵界但若空華。則可見有則俱有無則俱無也。次二句遂言今既一返六解。而聞等已復於無。即如翳根已除也。而塵界應念隨銷。便若空華湛然滅盡。豈可復得哉。由是情塵俱寂之後。本覺之體圓滿清淨。所謂迥脫根塵。靈光獨耀矣。此中但取翳華為喻。不用幻喻。夫根身解而器界隨銷。其亦至易而甚速矣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