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交光大師 述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卷三十四(經文卷八之四)
明京都西湖沙門交光真鑑述
蒲州萬固沙門妙峰福登校
辛二諸鬼趣。此與諸趣並列為七。世俗及淺學皆不揀別。故合中陰與地獄一概悉謂之鬼。今與揀明。有二不同。一者與中陰不同。蓋人之初死。罪福皆劣者未即受生。倏然有身。名中陰身。此屬無而忽有之化生也。類多裸形三尺。自覺六根皆利。去來迅疾。無所隔礙。他觀如影而已。七日死而復生。長壽者不過七七。短者於二三七即受生矣。俗謂鬼魂。非鬼也。二者與地獄不同。世俗咸謂地獄中即皆是鬼。若然二趣應合為一。何得分為二趣。應知多種不同。今且論其受生之異。論明地獄純是化生。而鬼具胎卵濕化。間有父母兄弟等眷屬。但其勝者稱神。劣者名鬼。世俗卻不知神即福德之鬼。然斯趣勝少劣多。論分九品。惟上上品謂之多財。即諸名神。上中以下即皆不堪。若從上趣墮者多在上上。今從地獄出。必參中下。應非上上也。分為三。壬一躡前起後。
復次阿難。是諸眾生非破律儀。犯菩薩戒。毀佛涅槃。諸餘雜業。歷劫燒然。後還罪畢。受諸鬼形。
非破下直至燒然。躡前也。初三句略舉重罪。非。謗也。破。犯也。不惟犯一切戒。且謗一切戒為妄立。或言無罪無福。自陷陷人。故罪重也。次句惟犯無謗。又菩薩律儀該
於輕細。不盡麤重。故稍輕也。第三句屬於謗法。涅槃至理尚毀謗之。餘法可知。此即斷滅佛種。故罪非輕。若三句各自單犯。略分輕重。若一人全犯。乃是戒乘雙絕。其罪莫過此者。良以佛用戒乘二事拔濟世間。互為緩急。尚且不可。何況雙滅絕之。塞斷眾生出苦之路。故罪至重焉。四句該餘輕重諸罪也。以上略舉地獄惡因。第五句略結地獄惡報。末二句起後鬼趣可知。
壬二詳列諸鬼。夫地獄既以十習為因。今出為鬼。離前餘習。當以何為種性乎。環師謂其不必局配。是厭於推詳也。若隨情釋之。其不至於遺背佛旨者幾希。今皆推詳配之。非鑿也。懼遺背也。但佛語自在。稍不次焉。分十。癸一怪鬼。
若於本因貪物為罪。是人罪畢。遇物成形。名為怪鬼。
此貪之餘習也。環師謂吝著不釋。故附物為怪是也。如金銀鏡劍等。又依石附木者皆是也。此習分明是貪攝。
癸二魃鬼。
貪色為罪。是人罪畢。遇風成形。名為魃鬼。
此婬之餘習也。原因貪美色而造罪。不正求和。傷正和氣。餘習為風魃鬼。能令亢旱無雨。況婬多致殺。殺尤召旱也。
癸三魅鬼。
貪惑為罪。是人罪畢。遇畜成形。名為魅鬼。
此誑之餘習也。惑。即誑惑也。誑者。改形變幻。迷惑於人。故為鬼附於妖獸怪禽。如倀鬼附虎。及雞鼠成精等是也。
癸四蠱毒鬼。
貪恨為罪。是人罪畢。遇蟲成形。名蠱毒鬼。
此瞋之餘習也。瞋毒餘習。故附毒虫蠱害於人。南方有妖術。令人成蠱病。皆此鬼主之也。
癸五癘鬼。
貪憶為罪。是人罪畢。遇衰成形。名為癘鬼。
此冤之餘習也。冤者。追想宿恨不忘。伺衰求報。故為疫癘之鬼。散瘟行瘧等類是也。
癸六餓鬼。
貪傲為罪。是人罪畢。遇氣成形。名為餓鬼。
此慢之餘習也。環師所謂傲者虛驕恃氣。故乘飢虛氣為餓鬼是也。予謂婬之召旱。慢之感飢。皆增上報也。雖非等流。亦非無因。以彼惑之深重轉致之力也。如婬重轉致於殺。殺以召旱。即其因也。論謂餘習為人。種田仍感風雹。增上報也。故知慢重轉致於吝。吝以感飢。即其因也。良以慢之隨惑即是於驕。儒典謂驕吝互相資生。今觀驕慢者於己財法無不慳吝。蓋護己所長。欲以驕人之短故也。問。餓鬼為一趣總名。何於慢者獨受其稱。又餓乃苦報也。經言腹大咽小。歷劫不聞漿水。常被焚燒。今詳十習。地獄苦均。何至為鬼。慢獨苦重耶。答。唯識論說鬼之全趣分九品。上之勝者。神通可移河嶽。富樂亦如人天。下之劣者。具受小咽炬口之苦。究其從來。有四不同。一勝趣貶墜。二修帶瞋殺。此二多居上品。三獄前華報。四獄後餘殃。而聖人示現者不與焉。然獄前多居下品。獄後多居中品。故知此之慢感餓鬼。罪畢從輕。非下品之極苦。仍是苦均十種者也。彼九種者亦各有苦。但慢感與餓相應。故受總中別名。非獨苦也。況餓為一趣總名。乃從多受稱。以此趣上中與下皆不免飢虛。但輕重之間耳。問。此並論七趣。應取全分。何得只取從獄出者。答。佛急欲人之厭苦故從地獄順序而談。一期之論也。然惟鬼趣偏取從獄出者。畜人偏取從鬼從畜。而全分則以意中該之。餘趣不然。不應為例。斯就總名故辯。
癸七魘鬼。
貪罔為罪。是人罪畢。遇幽為形。名為魘鬼。
此枉之餘習也。罔。即誣枉。逼魘良善。而為鬼魘覆於人令不能動。固其餘習分明也。
癸八魍魎鬼。
貪明為罪。是人罪畢。遇精為形。名魍魎鬼。
此見之餘習也。明。為私作聰明而無正慧。精如十卷說諸年老成精是也。求邪見。尊邪師。所謂貪明也。故餘習惟附精靈為魍魎鬼焉。
癸九役使鬼。
貪成為罪。是人罪畢。遇明為形。名役使鬼。
此詐之餘習也。諂詐誘人。貪成己私。所謂貪成為罪也。明。咒也。此因中專以詐術牽制驅使於人。故為鬼專被人咒術役使。不得自在。而翻以成就人之咒願也。
癸十傳送鬼。
貪黨為罪。是人罪畢。遇人為形。名傳送鬼。
此訟之餘習也。訟者結黨朋證。所謂貪黨也。故遇人成形。即環師謂附巫祝而傳吉凶是也。良以因中結黨以傳遞人隱暗之事而訐露之。今為鬼亦附人發洩傳說吉凶。正合其餘習也。詳列諸鬼已竟。
壬三結妄推無。
阿難。是人皆以純情墜落。業火燒乾。上出為鬼。此等皆是自妄想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妙圓明本無所有。
按前文獨阿鼻為純情。除阿鼻外。八情二想生有間。九情一想生無間。今言皆純情者。一者舉重該輕。二者顯情獨為墜落根本。業火燒乾者。以情屬水。情罪報盡。故曰燒乾。總表地獄因窮果盡。下句方明升於斯趣。此等下。結妄也。若悟下。推無也。悟菩提者。如從夢醒。何法可得。妙則不受業縛。圓則不容他物。明則了無幽暗。諸趣皆空。何況鬼趣。故曰本無有也。諸鬼趣已竟。
辛三畜生趣。畜生亦有上趣貶墜。及修帶瞋殺者。如龍王迦樓羅王等。今亦順序而談。惟取從鬼來者。餘以意該之。分四。壬一躡前起後。
復次阿難。鬼業既盡。則情與想二俱成空。方於世間與元負人冤對相值。身為畜生。酬其宿債。
鬼業下躡前。岳師謂情即地獄之純情。想即鬼趣之妄想。非前文外分之想。此意詳之非是。上言七情三想為鬼。何得無想。但以純情乾得三分。便作三分之想。非新起勝想也。今言二空。亦但是舊業餘習已盡。方於下起後。償債之意耳。夫情想俱空。當以何者潤生畜趣。正取前造惡因時冤對無量。今為酬錢酬命。了此二種宿債。故受畜生之身耳。
壬二詳列諸畜。亦分十。癸一梟類。
物怪之鬼。物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梟類。
物銷者。所著之物毀壞也。報盡者。彼鬼隨亦壽終而死也。梟。不孝惡鳥也。生食父母。及其養雛。亦遭雛之食噉。此鬼生為梟類者。謂死而轉生梟中。世俗不知鬼死方趣生也。後皆倣此。然所以為梟之由。固如環師所謂土梟附塊。即邪著餘習也。以此鳥不卵。但取汙穢之土塊卵之成雛。此惟取其有似於怪鬼之著物而已。其彼餘習之惡餘報之苦豈無深故。況佛總標酬債。此酬何債耶。當知怪鬼既由貪習。而貪習重者。多相傾奪。互為坑殺。乃是酬斯債耳。又環師謂各言多者。約業習多分言之。未必盡然。斯言是矣。後皆倣此。由是而知貪習之輕者未必盡為梟類也。
癸二咎徵。
風魃之鬼。風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咎徵。
環師謂咎徵乃凶事前驗。如鼯鼠呼人商羊舞水之類是也。夫旱魃為災。而變畜仍以兆災。固其餘習也。
癸三狐類。
一切異類畜魅之鬼。畜死報盡。生於世間。多為狐類。
一切異類。如止觀所說十二時中察彼子鼠丑牛等一切畜鬼是也。然魅鬼原於誑惑之習。而轉為妖惑之狐固宜。
癸四毒類。
蟲蠱之鬼。蠱滅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毒類。
毒類。蛇蠍等也。
癸五蛔類。
衰癘之鬼。衰窮報盡。生於世間。多為蛔類。
癘鬼原由冤習作疫癘入人身中為病。今乃囚閉人身中與之銷食同其安危。習使然也。
癸六食類。
受氣之鬼。氣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食類。
慢習驕吝。負欠必多。作鬼受飢。為畜充食。償負欠也。
癸七服類。
綿幽之鬼。幽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服類。
綿。著也。幽。暗也。暗中魘著於人之鬼也。服類。環師謂蠶蟲牛馬二意也。蠶蟲能成衣服。則服類者。衣服之類也。牛馬可以服乘。則服類者。服乘之類也。枉魘之習作鬼魘人。為畜乃被人衣之乘之者。酬其逼壓於人之債也。
癸八應類。
和精之鬼。和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應類。
明見之習。作鬼和諸精靈。故為應類之畜。環師謂能知節序。即社燕塞鴻之類是也。
癸九休徵。
明靈之鬼。明滅報盡。生於世間。多為休徵。
明靈者。於明咒呈靈驗也。滅者。咒力盡也。蓋咒以持力發靈。力盡無驗。鬼亦報終而轉生。休徵之畜。環師謂嘉鳳祥麟之類。問。此習此鬼。何幸為此吉善美慶之畜耶。答。此鬼由業力故。雖被咒所驅使。而或遇三寶。咒力資熏。稍稍銷其惡習罪苦。故得參預禎祥善類也。若遇邪驅殺盜等咒。未必盡為休徵也。問。如來總標酬債。此等蕭散之物酬何債耶。答。或被網羅售賣。籠繫玩好。或利益人。或遞相吞噉。如斯等類。何者非酬債處耶。
癸十循類。
一切諸類依人之鬼。人亡報盡。生於世間。多為循類。
首二句。明附巫之鬼亦多種也。所附巫死。而鬼亦報終。為循類者。如貓犬等依順人者是也。詳列諸畜已竟。
壬三結妄推無。
阿難。是等皆以業火乾枯。酬其宿債。旁為畜生。此等亦皆自虛妄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此妄緣本無所有。
是等下躡獄鬼二趣。旁者橫行也。故亦名旁生。然旁寬畜狹。以畜者養也。明其無力自活。待人畜養。不該有力自養者。故狹也。此等下。方是結妄推無。以亦皆之言準上可知。
壬四通前結答。
如汝所言寶蓮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惡業。本自發明。非從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與。自妄所招。還自來受。菩提心中。皆為浮虛妄想凝結。
三塗已畢。將入善趣。故此總申結之。意欲塞斷三塗之路耳。如汝下。牒前所問墮獄之人。如是惡業四字。是例上三人。並該一切墮落三塗之惡業也。蓋阿難偏詳地獄。如來並結三塗。明其同一罪罰之苦趣故也。本自發明者。良以眾生自心如來藏中無所不具。儻自循於何等之業。即自發明何者之報。譬如米中諸味皆具。成糖。成醋。成酒。隨其造時。即自發明。不從外得。非從下。乃至來受。正明不從外也。此意學人還更著眼。不同世間所說自惹官刑之意。蓋世間雖知禍是自招。而猶執官刑乃是外境。今表三塗皆是自心變化妄境。全如夢中。並無外物。故云菩提心中虛妄凝結。彼韓歐等謂佛自私造恐嚇於人。何曾夢見斯旨耶。由是應悟不但三塗。現今目前所對世間山河大地苦事樂事。皆是虛想凝結。住此悟境。則萬法本空。豈待造作。但須時中不昧而已。祖云。放過即不可。欽哉至訓也。畜生趣已竟。
辛四人趣。此趣來處。除聖人示現。諸趣皆通。以人趣為修進通途。諸趣皆願為之。求轉身之速也。故諸佛但於人中成佛。裴公序圓覺。勉勸詳矣。且勝劣無量差別。富貴慈善者似天。聰明者似仙。剛暴似脩羅。貧賤者似鬼。愚癡者似畜。囚繫者似獄。夫相似既多。則知來處必多。今此亦由順序而談。故偏取從畜來者。餘並意中該之耳。分三。壬一躡前警起。夫此一科頗似前趣餘文。再四研之。當是警起人趣之文也。良以獄後諸趣皆以復次發端。今談畜畢而以復次起之。至下列人科頭別無復次之語。意可知也。且夫地獄苦盡。鬼趣習終。而畜又債畢。今起為人。將何為潤生之由乎。故此文中徵剩索命二意。乃諸畜所以潤生而為人也。然則斯段經文非畜起為人之端乎。而科言警起者。用表佛意欲人警悟。於諸畜生有心而不可過其力。止殺而不可賤其命也。分二。癸一負債反復徵償。又分為三。子一明本償先債。
復次阿難。從是畜生酬償先債。
鬼之為畜。元以酬債為潤生之端。故前趣起結皆有酬債之言。既云酬債。債滿即住。則兩無干矣。
子二因越分反徵。
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眾生還復為人。反徵其剩。
分越者。所償過於本債也。徵剩者。索還所過之數也。即乘此因緣還復為人矣。問。酬滿壽終。或轉別生。則可無越。若酬滿而彼自不死不轉。則凡心何以知其當止乎。答。喂養不到。非禮苦役。鞭策過度。則必分越。於此切宜存心。至於死轉必有冥主之者。不足慮也。
子三隨勝劣償直。分為二。丑一有力人償。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則於人中不捨人身。酬還彼力。
有力。謂有保持人身之力也。兼有福德者。則不但不失人身。且為富貴之人也。有力而遇反徵。必遭彼之負奪。福德而遇反徵。但惟濫叨過償之類而已。
丑二無力畜償。
若無福者。還為畜生。償彼餘直。
無福當是無力。若有力而但無福。仍以人償。已現上科。還為畜生者。是人轉為畜也。償彼餘直者。酬還彼畜生餘剩之債也。負債反覆徵償已竟。
癸二負命吞殺不已。又分三。子一先明剩債易償。
阿難當知。若用錢物。或役其力。償足自停。
此科乃是說反償餘直者元所欠也。若用錢物。如馱腳售錢之類。或役其力。如自供使用之類。蓋言於此二端分越所酬。則止欠彼之錢力而不欠彼命。或以人償。或變畜償。償足自停。言無難也。
子二正明負命難解。
如於中間殺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經微塵劫相食相誅。猶如轉輪。互為高下。無有休息。
此科方言若不但過用錢力。而又於中殺命食肉。則生生相讎相殺無了期也。高下。即強弱也。強則能食能誅。弱則被食被誅。互換強弱。遞相食誅也。
子三惟許法佛能止。
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寢。
奢摩他是法。乃返妄契真之正定。明自力得道也。佛出世則與之釋冤。明他力解救也。惟二事方得停止。若除此二事之外必不能止。甚言當警戒之。不宜恣殺食也。躡前警起科已竟。
壬二正列人類。亦分為十。癸一頑類。
汝今應知。彼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頑類。
頑。謂惡而且愚。不可化為一毫之善者也。則師謂梟以附塊相食。故餘習頑嚚不義是也。言參合者。雜廁於其中也。蓋人之每類亦有勝劣。十畜但以類習相似者參雜於中。非彼頑之一類皆梟所化也。且如頑嚚亦有富貴等者。必非梟化。以彼初自三塗而出。必尟福力。是知十類參合。皆取近貧賤者是也。
癸二異類。
彼咎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異類。
則師謂咎徵本於妖婬。餘習復為妖異者是也。然即旱時所生頂上口眼等小兒。及一切身根返常怪異者皆是也。魃鬼無形。此已人形。出必兆災。仍咎徵之餘孽也。
癸三庸類。
彼狐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庸類。
庸者。鄙也。則師所謂庸鄙無識是也。惑人之報。理必感愚。今此類原因誑惑之習墮為妖惑之狐。初得為人。豈不庸鄙無識哉。
癸四很類。
彼毒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很類。
害物無慈曰很。此類易知。
癸五微類。
彼蛔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微類。
則師謂蛔以衰氣附物。故衰微不齒是也。如鄙賤寒苦。百事不利者是也。
癸六柔類。
彼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柔類。
則師所謂食倫出於餓噉。故柔怯不勇也。
癸七勞類。
彼服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勞類。
則師謂勞役不息者是也。然既云酬足。非復酬債。祇為自勞耳。又觀此服參勞類。足知前取牛馬服乘之義居多也。
癸八文類。
彼應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文類。
參文類者。通字義。解陰陽。流落不偶人也。
癸九明類。
彼休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明類。
由乘明咒之力。故附世智辯聰之類。效人小用。無大智焉。
癸十達類。
彼諸循倫。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達類。
達者。諳練世故。曉解人情者也。循畜久久依人。故為人附於斯類。則師云。是等皆非正報。乃餘習所偶。故云參合。後三皆便巧雜伎世智辯聰者。非賢達文明之事也。正列人類已竟。
壬總結可憐。
阿難。是等皆以宿債畢酬。復形人道。皆無始來業計顛倒。相生相殺。不遇如來。不聞正法。於塵勞中法爾輪轉。此輩名為可憐愍者。
宿債畢酬者。齊為畜時償債已滿。少有不滿。不得為人。足知十類復形。多取徵剩一分。非論全趣。故此等凶多吉少。苦多樂少。是以動佛哀愍耳。業計顛倒者。不忘債與命也。為徵債而相生。為索命而相殺。皆非好緣聚會。遇如來方與解釋。修正法方得解脫。不逢此二。則生殺無休。所以可憐憫也。觀此結處與前警起全合足知彼科乃人趣正文也。人趣已竟。
辛五諸仙趣。前三途順序而談。不出十習為業種。人趣雖善。以躡諸畜酬足復形。是以偏取一類初得人身下劣眾生。故皆猶帶十習餘氣。今惟從此仙趣以上。方與十習無干矣。夫仙道起於眾生厭懼無常。想身常住。妄設多途。無非志於長生不死。不知此身乃真心中顛倒錯認。與依草附木者勝劣雖殊。而剋論顛倒。一等無異。今因怖死而又妄修長生。是錯之又錯。展轉支離。迷不知返。可勝惜哉。然西竺上古外道宗摩醯首羅天為主。及佛出世。號一切智人。隨機權立。尚列人乘。豈無仙道。亦聞觀音為仙乘教主也。顧此方大乘機純。小乘猶不傳習。豈務雜乘。故藏教未聞其至也。此方仙道與儒同源。而老莊皆儒之太上清淨者也。學仙者附會之。及詳味於張馬丘劉等方術。皆略祖老氏而盛宗太極乾坤坎離之說。淵源於易。然亦志在於長生不死而已。分三。壬一躡前標後。
阿難。復有從人不依正覺修三摩地。別修妄念。存想固形。遊於山林人不及處。有十種仙。
從人者。但從人身修。即人身證。非局前十類之人。正覺。即本覺真心。三摩地。即首楞嚴正定。不如是正覺正修。而邪悟五蘊身中有性命可修養之使長不死。所謂存想固形。十類修法不同。而存想固形乃摠妄念也。山林人不及處。即名山洞府。神仙隱跡之鄉。經中謂七金山中有一山乃神仙所居。道家謂崑崙倒景應即此山。非須彌也。夫人既不及。純是仙居。即同分總報。長水謂無別總報非是。
壬二正列諸仙。此但約其固形之術不同而分之也。未及論其持戒積德之事。至下練心處明之。分十。癸一地行仙。
阿難。彼諸眾生堅固服餌而不休息。食道圓成。名地行仙。
前五行字作平聲讀之。從地至天。皆約步履重輕近遠高下分勝劣也。應是從劣至勝為序。以見漸至遺世高蹈之意。然此科與下科分重與輕也。且二俱是藥。而此言餌者。蓋炮煉和合為丸作餅之意。於此服食而得功效。故曰食道圓成。地行仙者。但百體康壯。壽年延永。而未得輕飛。止於地上行者也。
癸二飛行仙。
堅固草木而不休息。藥道圓成。名飛行仙。
草木。如紫芝黃精菖蒲松柏之類。然此且作久服身輕。行步如飛。乃至升高越壑之意。以飛空尚在後文故也。此言藥而異前餌者。熟與生之別也。又此對下科近遠之分耳。
癸三遊行仙。
堅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圓成。名遊行仙。
堅固金石。如烹煎鉛汞。煉養丹砂。號九轉大還者是也。化道遊行者。化銷凡骨而成輕妙之身。瞬息萬里。周行不怠者也。
癸四空行仙。
堅固動止而不休息。氣精圓成。名空行仙。
堅固動止者。如撫摩搬弄。運氣調身。動靜以時。起居必慎者也。氣精圓成者。所謂煉精還氣。煉氣還神。煉神還虛也。空行者。方是羽化飛昇。虛空遊行也。然與下科仍有高下之分。以空非天上故也。
癸五天行仙。
堅固津液而不休息。潤德圓成。名天行仙。
此是吐故納新。如環師所謂鼓天池嚥玉液是也。能令水升火降而結內丹。故曰潤德圓成。此復超空行而能至天上。故號天行也。
癸六通行仙。
堅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圓成。名通行仙。
此下五行字方作去聲讀之。功行之謂也。堅固精色名通行者。如環師所謂服虹飲霧。粹氣潛通是也。予亦曾見仙書。言朝閉目以向東方而採日精飲之。夜採月華。乃至服五星等。是謂精色。而言通行者。亦以精神流貫而與造化交通也。
癸七道行仙。
堅固咒禁而不休息。術法圓成。名道行仙。
此專持咒自成仙道。內教持準提等亦許成仙道是也。兼以咒棗書符以愈瘡病。禁毒驅魅以利群生等。有濟世道心。故名道行也。
癸八照行仙。
堅固思念而不休息。思憶圓成。名照行仙。
環師所謂澄凝精思。久而照應。或存想頂門而出神。或繫心臍輪而煉丹。皆思憶圓成也。此文似失次。應以或存二句釋堅固思念。思憶圓成。後以澄凝二句釋照行。方為順序。予又見仙書。初繫心臍下。透尾閭。升夾脊。乃至達泥洹。方以衝頂出神。皆思憶所謂也。
癸九精行仙。
堅固交遘而不休息。感應圓成。名精行仙。
環師謂內以坎男離女匹配夫妻是也。所謂嬰兒女。即坎離交遘。而取坎填離以結仙胎之謂也。至於用女子為鼎器而採助婬穢。內教固闢為魔論。而仙道亦鄙為下品。此為投人之欲。狂迷者多惑之。正人君子絕口遠之可也。嘗謂道教末流順人之欲。故人易從。內教本來奪人之欲。故人難奉。今夫財色長壽。人之大欲也。道者以鉛汞泥水二種金丹投其財色之欲。又以精氣內丹順其戀生之心。誰不樂從。至於內教檀度梵行逆其財色之心。而又令觀身如毒蛇。棄身如涕唾。苟不達其深故。誰不難之。曾不知存三為生死之根。棄三為解脫之要。茲欲窮其深故。更待後文詳之。
癸十絕行仙。
堅固變化而不休息。覺悟圓成。名絕行仙。
此悟通化理。能大幻化。如劉根左慈之類。甚至移山倒水。妙絕一世者。故稱絕行仙也。此中覺悟。如莊子觀化譚子達化之悟。非正覺中真悟。正列諸仙已竟。
壬三判同輪迴。
阿難。是等皆於人中鍊心。不修正覺。別得生理。壽千萬歲。休止深山。或大海島。絕於人境。斯亦輪迴妄想流轉。不修三昧。報盡還來。散入諸趣。
上之十種。乃修門各別。此之鍊心。乃操行總同。如持戒積德。救濟累功。而言不修正覺者。以不達本心真常萬形自體。又不了死因生妄生死二非。顧乃怖死留生。長生為號。豈覺言長僅以勝短。說生終以待滅。詎識無生之至理。本常之妙體哉。故云不修正覺也。別得生理者。謂於正覺外別得延生妄理。壽千萬歲者。妄修功滿。妄理相應也。問。世無不貪生為樂。惡死為苦。今羅漢菩薩動經累劫方成。縱一生得歸淨土者。亦不免於現死。忽聞仙道現世壽千萬歲。志見不定者多興苟就之心。何以示之。答。妙哉問也。誰不為斯言所誤哉。蓋彼言現世長生者。亦約多生功滿。至末後一生方見其現得也。若推彼前身。其苦修不得而死者不知其幾世也。豈人人初修而即現得哉。若但觀其果之現成。而不推其因之久積。則佛惟六年成道。而佛會聞法者。立談之間證果入位。不可勝數。豈獨神仙現世可成哉。問。初修何知必不現得。答。初修者。前生已成短壽定業因種。或數世仙業未圓。則無生成仙骨。故不現得。必宿世仙道染心。生生苦積功力。乃成長壽定業因種。方得生有仙骨。自然現求現得矣。是知末後成仙。必不易形方得長生。縱令尸解。亦是隱形而去。非真死也。吳興謂其命終轉生。非是休止下。明其不雜人居。亦非天上。宛然自為同分耳。斯亦下。方是正判輪迴。是知神仙千萬歲滿。但是。後死。非真不死。譬如松柏。但是後彫。非真不彫。第以過人之壽。人不見其死而已矣。妄想流轉者。以身中本無性命主宰而迷執為有。生死俱如夢幻而妄生愛憎。非妄想而何。不修三昧者。不習住楞嚴定也。報盡受輪者。以仙劣於天。天尚不出輪迴。況於仙乎。夫初修不能現得。得之不出輪迴。何如念佛求生西方。一生即得。金身浩劫。永出輪迴。而無緣不信者。痛哉痛哉。問。修仙者妄謂釋教修性不修命。萬劫陰靈難入聖。惑此言者甚多。請此附辯。以覺深迷。答。彼所說性命。二俱非真。蓋指身中神魂為性。身中氣結命根為命。故說單修性者。但得陰魂鬼仙。無長生身形。兼修命者。方得輕妙長生之身。而誇形神俱妙。安知佛所說性。是人人本有真如性海。乃無量天地無量萬物之本體。證此性者。豈惟但能現無量妙身。兼能現無量天地萬物。其所現者。豈惟但能令住百千萬歲。雖塵沙浩劫亦可令住。且欲收即收。一塵不立。欲現即現。萬法全彰。得大自在。得大受用。方謂真如佛性。斯言信不及者。請細閱前文顯性處。自然悟彼無知而妄謗矣。諸仙趣已竟。
辛六諸天趣。天趣與仙趣迥然不同。世人仙天不分。而學仙者濫附於天。且謂諸天皆彼祖仙。今略辯之。仙以人身而戀長生。最怕捨身受身。諸天皆捨前身而受天身。豈其類哉。又仙處海山。如蓬萊崑崙皆非天上。四王忉利尚無卜居。況上界乎。況色界乎。是知天趣最為界內尊勝之流。迥非仙與鬼神之類也。分二。壬一正列諸天。又分為三。癸一六欲。此乃自須彌腰頂二天。以至空居四天。共有六重。皆有飲食婬欲睡眠。具足三欲。故號欲天。其男女嫁娶妻妾亦如人間。又二。子一分欲重輕。就分六。丑一四王天。
阿難。諸世間人。不求常住。未能捨諸妻妾恩愛。於邪婬中。心不流逸。澄瑩生明。命終之後。鄰於日月。如是一類。名四天王天。
六欲天福固總由十善而致。今惟約欲以分者。因名究實也。以此六總名欲天。而婬為上首。故約婬之重輕以分下上次第。至於十善。乃三界總因。不待言也。不求常住四字。亦三界總因。以不求出世間。修本當理。但希世間有盡樂果。諸天皆然。況於仙乎。當知此句文局於此。而義通最後也。己色為婬。非己之色為邪婬。此人妻妾皆具。而但於非己之色不外流逸。必言心者。言其不但身不敢犯。而心亦無一念也。澄瑩生明者。以欲念有節。意多收斂。皎潔不汙。心地光明。然須更兼十善精研方能如是。後皆倣此。言命終之後。顯是捨前身而方受天身。非同仙道。問。轉生何反勝於長生。答。長生如補澣舊衣。終無殊勝。諸天轉生。如脫弊垢而換珍御。勝劣天淵。特愚人扭於戀身鄙習。顛倒謂長生為勝耳。況天身化生妍妙。豈同胎生苦穢。誠非彼所夢見也。此天住須彌腰正齊日月。故鄰之也。名四王者。以山腰四面有持國等四王各據一面而居之矣。
丑二忉利天。
於己妻房。婬愛微薄。於淨居時。不得全味。命終之後。超日月明。居人間頂。如是一類。名忉利天。
此人但有一妻。仍於妻之婬愛減少疏淡。而不頻數濃厚。淨味不全者。間有婬念起時。然亦勝前多矣。超日月明者。前天僅齊。此高一倍故也。在須彌山頂。以非空居故。猶為人間之頂。又首二句勝前。次二句劣後。孤山曰。忉利。此云三十三。帝釋統焉。
丑三燄摩天。
逢欲暫交。去無思憶。於人間世。動少靜多。命終之後。於虛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類。名須燄摩天。
此人不逢欲境。婬念必不自起。逢時未交之前亦自起念。暫交者。但了一時之念。無留戀之情。去即釋然。不復追想。此於淨中必有全味。漸向定心。故言動少靜多。齊此能感空居朗住也。問。空居者。宮殿池樹皆何所踞。答。七寶琉璃。大地無異。但欲下時。即虛豁無礙。例如人間大地。聖賢天鬼皆能上下虛豁無礙。當知萬法虛妄。業力使然。故虛實並現。昧者誠未達也。此天較須彌更高一倍。故日月不及。而身殿自光遍周互照。須燄摩。此云時分。環師謂以蓮華開合分晝夜是也。又當知此人不逢無念勝前天也。逢之暫念。劣後天也。
丑四兜率天。
一切時靜。有應觸來。未能違戾。命終之後。上升精微。不接下界諸人天境。乃至劫壞。三災不及。如是一類。名兜率陀天。
此人比前人一切時中自己全無婬念。但應彼婬境迫觸。不能拒絕。準下詳此必於交時不能無味。精微。即內院妙境。精而非麤。微而難見。麤心眾生所不能窺。外院尚不知處。何況餘天。故言不接等也。三災不及者。即法華所謂我此土不毀。而眾見燒盡之意也。問。此論七趣輪轉之事。似與外天相應。何乃單舉內院。而反遺外天。以致餘天不倫。嘗聞三菩薩修兜率內院。尚未全昇。當必別有修門。豈此少欲。即能昇耶。答。按後文諸天中聖凡備悉。如五那含等是也。豈此處肯不言內院耶。但疑梵本或先言外天而後兼內院。譯者過於省文而分析欠詳。以致宛似全遺外院。而實不全遺。今私意推度。首三句。似正外天之因。而缺其果。命終下。似正內院之果。而缺其因。因果互影略耳。不知是否。不然此天何幸以少欲劣功。而遽獲超三禪之勝報哉。或者曰。佛自省文。以勝該劣。而外天但令人意得之。亦通。
丑五變化天。
我無欲心。應汝行事。於橫陳時。味如嚼蠟。命終之後。生越化地。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
此人無念應境皆同前人。但交時無味勝前人耳。橫陳者。即現前婬境迫拶。力不自由也。彼則畢竟無心。故全無味。如嚼蠟然。越化者。能超越下天。能變化樂具。樂其自所變化。故名樂變化。此以心拘自化。因果俱劣後天。
丑六他化天。
無世間心。同世行事。於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終之後遍能超出化無化境。如是一類。名他化自在天。
無世間心者。心希上界。不樂世間。但隨世間。權同妻室。至於交時。不但無味。而且神遊外境。了不干涉也。溫陵曰。化。即第五天。無化。即下天也。諸欲樂境不勞自化。皆由他化而自在受用。名他化自在。○是因之心超。勝前心拘。果之他化。勝前自化。分欲重輕已竟。
子二判屬欲界。
阿難。如是六天。形雖出動。心跡尚交。自此以還。名為欲界。
動字單約欲躁動為言。世人於此無節制者。其動最亂莫可羈勒。若瀑流。若逸火。若奔馬。無可為喻。昏狂累墜。常溺三途。故此六欲諸天。以漸節制而向於靜。故曰出動。蓋初天且止外動。二天內動亦減。三天遇境方動。四天境迫不違。五天交中無味。六天形合心超。皆是以漸出離欲中亂動。心跡尚交者。謂前四天尚兼心交。以有味故。後二天但是跡交。以無味故也。自此以還者。齊此天以下直至阿鼻。皆欲界攝也。以三欲事同。男女相具也。岳師引天台言十善外。前三天各兼功行。後三天各兼禪定。不但只輕婬欲。希生天者不可不知。其引俱舍六天受欲重輕。乃果中事。非今經修因之旨也。俱舍頌云。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婬。彼解異予所聞。曾聞教中有偈云。四王忉利同一道。燄摩執手兜率笑。化樂相視他暫視。此是六天真快樂。一道應即交抱。而分形交勾抱亦可。且統紀謂形交無液。非同人間也。夫婬欲乃墜縛根本。六欲以輕而漸升。四禪以絕而高舉。是則不捨欲心。上界猶不可希。況望出三界。修三摩地耶。此所以阿難必緣是而起教也。緣縛習重。卒不能斷者。亦須慚厭發願。或往生。求畢竟離。慎勿附會華嚴等上聖境界。以自欺自陷於魔說也。此間別有欲界魔天。欲境威權皆出諸天之上。此經攝於第六。故不別說。六欲已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卷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