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山大方廣無生居士胡幽貞刊纂
大乘定香精舍義工白話翻譯......
【原文】
第九篇
上元年中。洛州敬愛寺有僧。生緣在鄭州。歸奉覲所親。行及鄭洲界。暮宿店家。次有僧來。不知名號。亦投店宿。與前來僧。並房安置。其後來僧謂主人曰。貧道遠來。疲頓餒乏。主人有酒酤三升。有肉買一斤。具有資直。請速致之。無至遲也。主人遽依請辦。僧盡噉之。其敬愛律師。怒而訶之。身披法服。對俗士恣噉酒肉。不知慚愧。其僧默而不答。至於初夜。索水漱口。端身趺坐。緣發梵音。誦大方廣佛華嚴經。初標品題。次誦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摩竭提國寂滅道場。其僧口角兩邊。俱發光明。狀若金色。聞者垂淚。見者發心。律師亦生羨慕。竊自念言。彼酒肉僧。乃能誦斯大經。比至三更。猶聞誦經聲聲不絕。四袟欲滿。口中光明。轉更增熾。遍於庭宇。透於孔隙。照明兩房。律師初不知是光而云。彼客何不息燈。損主人油。律師因起如廁方。窺見金色光明自僧之口兩角而出。誦至五帙已上。其光漸收。却入僧口。夜五更誦終六帙。僧乃却臥。須臾天明。律師涕泣。而來五體投地。求哀懺過。輕謗賢聖。願罪消滅。
【白話參考】
第九篇
唐朝上元年間,洛州敬愛寺有位僧人,要到鄭州探望俗親,走到鄭州界時,傍晚入宿店家。
接著,來了一位僧人,不知其名號,他也投宿此店,住房與先前的僧人相鄰。後到的僧人告訴店家:「貧僧從遠方來,又餓又累的,來個三升酒、一斤肉,我這有錢,請趕緊送來,別晚了。」店家照辦送來了酒肉,這位僧人統統都吃光了。
那敬愛寺僧人是位持守戒律的法師,見到此狀,便怒罵著:「你身披法服,竟在在家人前恣意飲酒食肉,真是不知慚愧啊!」
僧人並未回應,天黑後,要了水漱口,端身盤腿而坐,開始念誦大方廣佛華嚴經,依序誦品題,接著誦:「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摩竭提國寂滅道場。……」此時,僧人嘴角兩旁放金色光明,聽聞的人垂淚,見到的人發心。律師也生起羨慕,暗自心想:「這吃酒喝肉的僧人,竟然能讀誦這部大經。」
至三更時,仍聽到誦經聲聲不絕,四袟快讀完時,口中的光明更加熾盛,遍照庭宇,光從孔隙間出,照明了兩房。律師並不知道這是誦經的放光,說到:「這住客怎麼不熄燈,浪費了店家的燈油。」律師起身上淨房時,看到金色光明從誦經僧人的嘴角兩旁而出。已讀至過了五帙時,那光明漸收,回到僧人口中。五更天時,讀誦完六帙,僧人才入睡。
一會兒天亮了,律師涕泣,到僧人前五體投地,求哀懺悔自己輕謗賢聖的過失,願罪業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