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顯法師 集解編著
六根
眼耳鼻。舌身意。
「眼、耳、鼻、舌、身、意」是為「六根」。
六根的作用是:眼能見色相,耳能聞聲音,鼻能嗅香臭,舌能嘗鹹淡,身能覺觸冷暖、合離,意能知是非。
「根」有生發的能力,為「識」之所依,所以叫做「根」。
此六根。應須記。
根的體性有二種:一、浮塵根,二、淨色根。
「浮」是顯露於外。「塵」就是指質體而言。質體是指血與肉。
古人所謂眼如葡萄朵,耳如新捲葉,鼻如雙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顙,意如幽室見。即指「浮塵根」這一名詞。
唯識指六根為「扶根五塵」。
扶是協助。五塵是指六根之質體。
所謂如葡萄朵之眼球,能協助眼根有發識之用。其餘可以類推。
淨色根就是指八識的見分。
謂六根皆以清淨四大為體性。清淨四大極細微而不可以肉眼見,唯天眼才能見。也就是「見分」。浮塵根在外,是表面的作用,能夠看得見。勝義根因為是見性(能見之性)。
眼睛看不見,有的人就講是我們的神經。說勝義根是神經也不對,因為神經有末梢,把神經當作勝義根並不成立。
憨山大師講,勝義根就是無明殼,因為結成無明了,因此封固在那裡。經中說攝歸如來藏。
淨色根藉由因緣(所謂眼識九緣生等……)
扶根攀緣五塵,對外接觸,而生起了別的作用,而有所對的色、聲、香、味、觸的五塵出現。
「應須記」是說初學佛法的人,對於「一切作用都是佛性的功能,並無有心外之法」這些道理必「須」將它「記」住,這個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