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金剛決疑】21

金剛般若波羅蜜


金剛決疑
明 曹溪沙門憨山釋德清 撰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解﹞此指歸般若實際也。
空生領悟,般若全體已露,更無餘法,故問結經名。世尊但告之曰: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意謂此法無名,但此心耳。又問:如何奉持?告以即以此心奉持此法。以心本非心,而法亦非法。故曰般若即非般若波羅蜜。前未聞此法時,其心未安,故初請降伏。以所知所見,滿目塵鏡,生佛迢然,淨穢殊途,取舍異趣,故其心不安,難以降伏,特起種種疑情。初疑眾生難度,則告以眾生本空。又疑佛果難求,則告以佛不必求。次疑布施難周,則告以三輪空寂。次疑佛土難嚴,則告以心淨則嚴。次疑報身無寄,則告以法身無依。到此空生伎倆已窮,群疑冰釋。佛心已盡披露,無復遺餘,所以聞者心安自降伏矣。故問結經名。世尊不以實法贅人,但名此心而已。故以此結之。下文乃單示法身極則,所謂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只須具金剛眼,始得極盡相應。故空生感悟流涕,讚歎難量。似久客還家,宜其見慈母而生悲泣也,直至不可思議而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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