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8日 星期六

【學佛行儀】經商第十一【圖文版】2

 



學佛行儀
笠居眾生釋善因  述


經商第十一

凡請幫工,須預先說明依佛行為,否則不僱。凡教商徒,恆以佛法開導,可藉免偷瞞欺哄。凡諸貨物,當記一顯明號碼,不得折扣。客如不受,任其去不得生忿恨。貨到無本,不得生貪圖。貨壞廉售,須明示,不得遮蔽。不放賬不負債,心地自然清淨。不蔽偽,不欺哄,性天亦極明顯。果能如此,雖經商亦不為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