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中論》 觀如來品第二十二 (十六偈)


龍樹菩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非陰不離陰。此彼不相在。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
陰合有如來。則無有自性。若無有自性。云何因他有?

法若因他生。是即為非有。若法非我者。云何是如來?
若無有自性。云何有他性?離自性他性。何名為如來?

若不因五陰。先有如來者。以今受陰故。則說為如來。
今實不受陰。更無如來法。若以不受無。今當云何受?

《中論》 觀成壞品第二十一 (二十偈)


龍樹菩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離成及共成。是中無有壞。離壞及共壞。是中亦無成。
若離於成者。云何而有壞?如離生有死。是事則不然。

成壞共有者。云何有成壞?如世間生死。一時俱不然。
若離於壞者。云何當有成?無常未曾有。不在諸法時。

成壞共無成。離亦無有成。是二俱不可。云何當有成?
盡則無有成。不盡亦無成。盡則無有壞。不盡亦不壞。

若離於成壞。是亦無有法。若當離於法。亦無有成壞。
若法性空者。誰當有成壞?若性不空者。亦無有成壞。

成壞若一者。是事則不然。成壞若異者。是事亦不然。
若謂以眼見。而有生滅者。則是為癡妄。而見有生滅。

從法不生法。亦不生非法。從非法不生。法及於非法。
法不從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從自他生。云何而有生?

若有所受法。即墮於斷常。當知所受法。為常為無常。
所有受法者。不墮於斷常。因果相續故。不斷亦不常。

若因果生滅。相續而不斷。滅更不生故。因即為斷滅。
法住於自性。不應有有無。涅槃滅相續。則墮於斷滅。

若初有滅者。則無有後有。初有若不滅。亦無有後有。
若初有滅時。而後有生者。滅時是一有。生時是一有。

若言於生滅。而謂一時者。則於此陰死。即於此陰生。
三世中求有。相續不可得。若三世中無。何有有相續?

《中論》 觀因果品第二十 (二十四偈)


龍樹菩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若眾緣和合。而有果生者。和合中已有。何須和合生?
若眾緣和合。是中無果者。云何從眾緣。和合而果生?

若眾緣和合。是中有果者。和合中應有。而實不可得。
若眾緣和合。是中無果者。是則眾因緣。與非因緣同。

若因與果因。作因已而滅。是因有二體。一與一則滅。
若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因滅而果生。是果則無因。

若眾緣合時。而有果生者。生者及可生。則為一時俱。
若先有果生。而後眾緣合。此即離因緣。名為無因果。

若因變為果。因即至於果。是則前生因。生已而復生。
云何因滅失。而能生於果?又若因在果。云何因生果?

若因遍有果。更生何等果?因見不見果。是二俱不生。
若言過去因。而於過去果。未來現在果。是則終不合。

若言未來因。而於未來果。現在過去果。是則終不合。
若言現在因。而言現在果。未來過去果。是則終不合。

若不和合者。因何能生果?若有和合者。因何能生果?
若因空無果。因何能生果?若因不空果。因何能生果?

果不空不生。果不空不滅。以果不空故。不生亦不滅。
果空故不生。果空故不滅。以果是空故。不生亦不滅。

因果是一者。是事終不然。因果若異者。是事亦不然。
若因果是一。生及所生一。若因果是異。因則同非因。

若果有定性。因為何所生?若果無定性。因為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則無有因相。若無有因相。誰能有是果?

若從眾因緣。而有和合生。和合自不生。云何能生果?
是故果不從。緣合不合生。若無有果者。何處有合法?

《中論》 觀時品第十九 (六偈)


龍樹菩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若因過去時。有未來現在。未來及現在。應在過去時。
若過去時中。無未來現在。未來現在時。云何因過去?

不因過去時。則無未來時。亦無現在時。是故無二時。
以如是義故。則知餘二時。上中下一異。是等法皆無。

時住不可得。時去亦叵得。時若不可得。云何說時相?
因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物尚無所有。何況當有時?

《中論》 觀法品第十八 (十二偈)


龍樹菩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若我是五陰。我即為生滅。若我異五陰。則非五陰相。
若無有我者。何得有我所?滅我我所故。名得無我智。

得無我智者。是則名實觀。得無我智者。是人為希有。
內外我我所。盡滅無有故。諸受即為滅。受滅則身滅。

業煩惱滅故。名之為解脫。業煩惱非實。入空戲論滅。
諸佛或說我。或說於無我。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

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
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

自知不隨他。寂滅無戲論。無異無分別。是則名實相。
若法從緣生。不即不異因。是故名實相。不斷亦不常。

不一亦不異。不常亦不斷。是名諸世尊。教化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佛法已滅盡。諸辟支佛智。從於遠離生。

《中論》 觀業品第十七 (三十三偈)


龍樹菩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人能降伏心。利益於眾生。是名為慈善。二世果報種。
大聖說二業。思與從思生。是業別相中。種種分別說。

佛所說思者。所謂意業是。所從思生者。即是身口業。
身業及口業。作與無作業。如是四事中。亦善亦不善。

從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及思為七法。能了諸業相。
業住至受報。是業即為常。若滅即無業。云何生果報?

如芽等相續。皆從種子生。從是而生果。離種無相續。
從種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先種後有果。不斷亦不常。

如是從初心。心法相續生。從是而有果。離心無相續。
從心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先業後有果。不斷亦不常。

能成福德者。是十白業道。二世五欲樂。即是白業報。
若如汝分別。其過則甚多。是故汝所說。於義則不然。

今當復更說。順業果報義。諸佛辟支佛。賢聖所稱歎。
不失法如券。業如負財物。此性則無記。分別有四種。

見諦所不斷。但思惟所斷。以是不失法。諸業有果報。
若見諦所斷。而業至相似。則得破業等。如是之過咎。

一切諸行業。相似不相似。一界初受身。爾時報獨生。
如是二種業。現世受果報。或言受報已。而業猶故在。

若度果已滅。若死已而滅。於是中分別。有漏及無漏。
雖空亦不斷。雖有亦不常。業果報不失。是名佛所說。

諸業本不生。以無定性故。諸業亦不滅。以其不生故。
若業有性者。是則名為常。不作亦名業。常則不可作。

若有不作業。不作而有罪。不斷於梵行。而有不淨過。
是則破一切。世間語言法。作罪及作福。亦無有差別。

若言業決定。而自有性者。受於果報已。而應更復受。
若諸世間業。從於煩惱生。是煩惱非實。業當何有實?

諸煩惱及業。是說身因緣。煩惱諸業空。何況於諸身?
無明之所蔽。愛結之所縛。而於本作者。不即亦不異。

業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是故則無有。能起於業者。
無業無作者。何有業生果?若其無有果。何有受果者?

如世尊神通。所作變化人。如是變化人。復變作化人。
如初變化人。是名為作者。變化人所作。是則名為業。

諸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皆如幻與夢。如炎亦如響。

《中論》觀縛解品第十六 (十偈)


龍樹菩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諸行往來者。常不應往來。無常亦不應。眾生亦復然。
若眾生往來。陰界諸入中。五種求盡無。誰有往來者?

若從身至身。往來即無身。若其無有身。則無有往來。
諸行若滅者。是事終不然。眾生若滅者。是事亦不然。

諸行生滅相。不縛亦不解。眾生如先說。不縛亦不解。
若身名為縛。有身則不縛。無身亦不縛。於何而有縛?

若可縛先縛。則應縛可縛。而先實無縛。餘如去來答。
縛者無有解。無縛亦無解。縛時有解者。縛解則一時。

若不受諸法。我當得涅槃。若人如是者。還為受所縛。
不離於生死。而別有涅槃。實相義如是。云何有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