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二十二卷
圓瑛大師著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講義
福州鼓山湧泉禪寺圓瑛弘悟述 受法弟子明暘日新敬校
丁二 辨五魔令識以護墮落 分二
戊初 無問自說五陰魔境 二
因請重明五陰生滅 戊初分三 己初
普告魔境當識 二 會眾頂禮欽承 三 正以詳陳魔事 己初分三 庚初
最後真慈不盡 二 詳標微細魔事 三 敕令諦聽許說 今初
即時如來,將罷法座,於師子床,攬七寶幾,回紫金山,再來憑倚。普告大眾及阿難言:汝等有學,緣覺、聲聞,今日回心,趣大菩提,無上妙覺,我今已說,真修行法。
此無問自說之文,以阿難但知請定,而定中所發微細魔事,非己智力,所能發問。佛知慾修楞嚴大定,魔軍必來阻撓,若不辨明,五陰魔境令識,以保護正修,免致墮落。故將罷法座,於師子床,攬七寶幾,床以師子名者,表其無畏也,幾以七寶稱者,視其貴重也。回紫金山者:如來丈六金軀,圓光遍照,猶如金山。再來憑倚者:即最後真慈不盡,不待請而自說也。於是普告大眾及阿難言:此乃經家敘述也。 汝等有學,緣覺聲聞者:乃曲為有學,是以特舉耳。今日回心,趣大菩提,無上妙覺者:此敘過去,雖發回小向大之心,捨小乘法,趣大菩提,無上覺道,可謂出於幽谷,遷於喬木者矣。我今已說,真修行法者:吾現今已為汝演說,真實修行之法,即反聞工夫,聞性具足圓、通、常三真實故。依此而修,決定不謬,但其中未說魔事,不得不詳為辨明令識也。
庚二 詳標微細魔事
汝猶未識,修奢摩他,毗婆舍那,微細魔事,魔境現前,汝不能識,洗心非正,落於邪見。
問尚不知,何況能識?但恐汝等,猶未能識。修習楞嚴大定,乃雙舉性修二定合稱;奢摩他,即自性本定;毗婆舍那,即微密觀照而修;而此性修定中,有種種微細魔事,若不預知,其何能避?設或魔境,倏爾現前,汝不能識,難免以邪為正,將妄作真也。洗心非正,落於邪見者:謂修定原為以定水,洗除心垢,若魔境不識,縱欲洗心,亦不得其正矣;不得其正,則必落於邪見,如下之五陰魔境,總由認邪為正,皆邪見也。
或汝陰魔,或復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心中不明。認賊為子。
前則總標,此則詳標一切魔境。或汝陰魔者:有通有別,通則五十種境界,皆名陰魔,並依五陰起故;別則色陰十種,但是初心自現,當無外魔。故云或汝陰魔也。受陰十種,已召外魔入心,而魔未現身也。想陰十種,方有天魔,及鬼神魑魅。此上二陰,皆由稍失正念,引起外魔;故云或復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也。設使諸魔現起時,而心中若不明了辨識,或自認為聖,未得謂得;或認魔為聖,身命供養;皆是認賊為子,則喪法財,傷慧命,可不危哉!
又復於中,得少為足,如第四禪,無聞比丘,妄言證聖,天報已畢,衰相現前,謗阿羅漢,身遭後有,墮阿鼻獄。
又復明行識二陰。行陰所發,十種心魔;識陰所發,十種見魔;皆無外境,但是於自心中,妄生邪見,得少為足;且更自言,滿足菩提,不免輪墜。如第四禪,無聞比丘等:舉一為例,以發明之。如無聞比丘,但修無想,不務多聞;報得四禪,便自妄言,已證小聖,阿羅漢果。天報已畢,想心復起,衰相現前;不知自己本未證果,反起謗辭,言我今已證阿羅漢果,身遭後有,謂佛妄說羅漢不受後有。因此謗佛,墮阿鼻獄。其害若此,可不畏哉!
《智度論》云:有一比丘,師心自修,無廣聞慧,不識諸禪,三界地位,修得初禪,統謂初果;乃至四禪,便謂四果。命欲盡時,見中陰相,便生邪見,謗無涅槃,羅漢有生。以是因緣,即墮泥犁獄中。蓋經論一事,而詳略異耳。二詳標微細魔事竟。
庚三 敕令諦聽許說
汝應諦聽,吾今為汝,仔細分別。
《正脈》云:不但分別,而更許仔細者:一以魔相,幽微難見;一以魔害,酷烈難堪;故勞真慈如此也。初普告魔境當識竟。
己二 會眾頂禮欽承
阿難起立,並其會中,同有學者,歡喜頂禮,伏聽慈誨。
定中魔事,非如來智力,安能分別?今蒙真慈,許以仔細分別,故阿難悚然起立,並其合會同有學者,咸生歡喜之心,至誠頂禮,謝前許說,俯伏諦聽慈誨,亦足見敬佛尊法之至意也。
己三 正以詳陳魔事 分三
庚初 標告勸成之由 二
詳分五陰魔相 三 結示超證護持 庚初分二 辛初
驚動諸魔由定 二 成就破亂由迷 辛初分二 壬初
推真妄生滅相關 二 示大定致魔之相 壬初分四 癸初
先明本覺同佛 二 次示妄生空界 三 比況空界微茫 四 歸元必壞空界 今初
佛告阿難,及諸大眾:汝等當知,有漏世界,十二類生,本覺妙明,覺圓心體,與十方佛,無二無別,
佛見阿難,及諸大眾,敬佛尊法之至意。遂告之曰:汝等當起慧照觀察,了知有漏世界,依報也;十二類生,正報也;遠由惑現,近由業招,故曰有漏,揀非無漏無為也。蓋吾人自具如來藏性,乃本來自覺,即妙而明,即明而妙,不變隨緣,隨緣不變,覺性圓滿,遍在諸佛心中,為生佛共依心體;故與十方,一切諸佛,無二無別也。
癸二 次示妄生空界
由汝妄想,迷理為咎,癡愛發生,生發遍迷,故有空性,化迷不息,有世界生,則此十方,微塵國土,非無漏者,皆是迷頑,妄想安立。
由汝無始妄想,迷本有之真理,以為過咎,此即無始無明。而無明妄想,各有本末;根本無明之性屬癡,根本妄想之性屬動,二者同時,故同稱無始。下乃詳釋。《指掌疏》云:癡即無明,以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即名為癡。不覺心起動也,而有其念,即名為愛;如前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蓋即指欲明覺體之念,為愛也。由愛故真妄和合,變起賴耶本識,名曰發生;所謂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如前云: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是乃以立所為發生也。生發者:謂依前所生業識,發起能見見分,所謂依動故能見;如前云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是乃以妄能為生發也。遍迷者:謂由能見,故於前本覺真心,全成晦昧,不見真覺,唯見頑虛,是曰故有空性;如前偈云,迷妄有虛空是也。 化迷不息者:以見對空,轉覺迷悶,復起化迷之心,遂於空中,見有色相,是曰有世界生;如前云,依空立世界是也。此空此界,且約細相中國土言之;不言眾生,以動魔之由,唯在國土振裂,無關眾生故。亦不言麤相者,以麤相業招,屬別業境,迷事妄想所致。細相惑現,屬同分境,迷理無明所致。 則此十方,微塵國土,非無漏者;十方,指同分境;微塵,喻數目之多,揀非無漏,乃明有漏;如前同分妄見文云:娑婆世界,並及十方,諸有漏國,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虛妄病緣。故云:皆是迷頑,妄想安立。迷是迷真,頑是起妄,謂由遍迷,遂有頑空;如上云,生發遍迷,故有空性,謂由化迷,遂有世界,如云:化迷不息,有世界生。則此世界,無非妄想安立也,明矣。
癸三 比況空界微茫
當知虛空,生汝心內,猶如片雲,點太清裏;況諸世界,在虛空耶?
世間之大,莫大於虛空,然而虛空,猶未足為大,當知無邊不動虛空,生汝本覺真心之內,猶如片雲,點太清裏。太清,即指天際,據儒典以氣之輕清上浮者為天,故以太清稱之。片雲,指一片浮雲,至虛至微,點在太清裏,豈能久存耶?此以太清喻真心,以片雲喻虛空,其渺小易壞;況諸世界,又在虛空之中,其虛幻之義,不益可見乎?
癸四 歸元必壞空界
汝等一人,發真歸元,此十方空,皆悉銷殞,云何空中,所有國土,而不振裂?
設使汝等,能有一人,心光內照,發明本有真心,返本歸元,歸元則無迷,無迷則此十方晦昧,所成之頑空,皆悉銷滅,而殞亡矣!以虛空原因迷妄而有,如前云生發遍迷,故有空性,無迷故無妄空,此真顯妄破,應念化成無上知覺也。云何頑空之中,所有結暗為色之國土,而能保全,不形振裂耶?
問:一人發真歸元,此十方空,皆悉銷殞,現在十方諸佛,成道已久,何以仍見虛空?答:此虛空,是未歸元之眾生所見,非關諸佛之事。譬如眼中有翳,夜見燈光,別有五色圓影,諸佛翳病已除,全空全真,唯見一真法界也。初推真妄生滅相關竟。
壬二 示大定致魔之相 分二
癸初 諸聖心精通吻 二
諸魔僉來惱亂 今初
汝輩修禪,飾三摩地,十方菩薩,及諸無漏,大阿羅漢,心精通吻,當處湛然。
汝等修習禪定,要嚴飾三摩地者:即反聞工夫,時時無間,行、住、坐、臥,亡塵照理,住此理中,不昏不散;能與十方菩薩,及諸無漏,大阿羅漢,心精通同吻合。《正脈》云:聖凡元一法界,特凡迷馳擾,別成邪聚,不隔而隔。今一旦悟後歸元,故不離當處,一念不生,與諸聖心泯同一際,湛然虛明,無別無二。
癸二 諸魔僉來惱亂
一切魔王,及與鬼神,諸凡夫天,見其宮殿,無故崩裂,大地振坼,水陸飛騰,無不驚慴,凡夫昏暗,不覺遷訛。
一切欲界頂天魔王,以及魔民、魔女,及與大力鬼神,亦兼夜叉羅剎。諸凡夫天:即六欲四禪,洎及外道,無想天等,見其宮殿,一旦無故,忽然崩壞破裂,乃並諸大地,亦皆振搖開坼。水陸飛騰:即是三居眾生,見其大地振坼,無不驚怖慴懼不安也。凡夫昏暗者:獨指人道,昏迷暗鈍,謂未具五通。不覺,是行人入定,將證之故,無端被境所遷,甚至訛言,陰陽失度等,故曰不覺遷訛。
彼等咸得,五種神通,惟除漏盡,戀此塵勞,如何令汝,摧裂其處?是故鬼神,及諸天魔,魍魎妖精,於三昧時,僉來惱汝。
此魔等來惱。彼等,即指天魔、鬼神等;咸得五種神通者:此為報通,非是修通。於六通中,惟除漏盡通,是無漏禪定,斷惑所發。既咸得五通,必知宮殿崩裂,是定力所為,留戀塵勞,自然不求出世,如何令汝,任運成道,而摧裂其處耶?如釋迦如來,於菩提場,安坐之時,發一咒願,而我不成佛道,不起此座,即時六變震動。爾時魔王,見其宮殿震動,以天眼遙觀,知是悉達太子,於菩提樹下,誓成佛道。即時下令,誰能領旨,破壞禪定?當時三位魔女,領旨前往,此即定能招魔之明證也。幸佛定力既深,願力堅固,不為所動。後魔王親自率領魔兵魔將,前往破壞,亦復無可如何。 是故鬼神,及諸天魔,魍魎妖精,彼等所依,無非愚癡邪暗之境。行人修定,心光一發,與菩薩諸聖,通同吻合,能破愚癡邪暗。由是於汝靜修三昧時,僉來惱亂於汝,僉即皆也。皆欲破壞禪定,彼等始安也。初驚動諸魔由定竟。
辛二 成就破亂由迷 分六
壬初 示喻客不成害 二
正推迷亂由主 三 覺悟必能超勝 四 迷惑必致墮落 五 前墮淫室害淺 六 若墮魔類害深 今初
然彼諸魔,雖有大怒,彼塵勞內,汝妙覺中,如風吹光,如刀斷水,了不相觸。汝如沸湯,彼如堅冰,煖氣漸鄰,不日消殞,徒恃神力,但為其客。
此示悟迷之得失也。然彼等諸魔,見其宮殿,無故崩裂,雖有大怒,而言雖有者,究竟與我無傷也。彼塵勞內者:謂彼猶在塵勞,生滅法中,所起邪行。汝妙覺中者:謂汝所修,妙覺真常心中,本具正定,邪不敵正,以生滅而欲壞真常,以怒氣而欲惱定心,譬如以風吹日月之光,以刀斷長流之水。了不相觸者:日月之光如故,長流之水無痕,了不觸傷也。
又汝修定者,觀智增明,猶如沸湯;彼擾惱者,邪執正固,猶如堅冰;非但無損,且能破魔。沸湯之煖氣,漸漸鄰近於堅冰,而堅冰之凍結,不日消亡殞滅矣!彼雖徒恃五通神力,縱有大怒,亦不過但為其客,終不久住,不能成害矣!
壬二 正推迷亂由主
成就破亂,由汝心中,五陰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
成就破汝戒律,亂汝定心,其過在誰?實由汝之心中,五陰主人。五陰,即下所說,五重陰境;主人,即下所說,觀照之智。如若陰境現前,觀智得力,無論強軟二魔,不生畏懼,彼之伎倆有盡,我之不睬無窮;若觀智稍虧,迷失正念,則魔王乘間而入;故喻主人若迷,客得其便。《正脈》云:魔擾行人,如客賊劫主,主若深居不動,賊乃莫測,愈近愈恐。俗云:強賊怕弱主是也。主若自守不定,驚慌出走,為賊所執,方得其便;以法對喻,足知悉在主也。
壬三 覺悟必能超勝
當處禪那,覺悟無惑,則彼魔事,無奈汝何。陰消入明,則彼群邪,咸受幽氣,明能破暗,近自消殞,如何敢留,擾亂禪定?
行人當此禪那正定之中,慧照觀察,一念不生。覺悟無惑者:覺其是魔,悟非善境,不受其惑,則彼魔力,雖然強橫,亦無所施其伎,故曰無奈汝何。 陰消入明下,釋無奈汝何之故,陰境消除,而入大光明藏。如前云:聞熏精明,明遍法界是也。則彼群邪,咸受幽氣者:彼之群魔邪怪,咸稟受幽暗之氣以成形,如羅剎向日不見,可以為證。以汝之智慧光明,能破彼之愚癡黑暗,故曰明能破暗,近自消殞。如前云:則諸幽暗,性不能全是也。如何敢留,擾亂禪定者:留尚不敢留,何能擾亂汝之禪定耶?
壬四 迷惑必致墮落
若不明悟,被陰所迷,則汝阿難,必為魔子,成就魔人。
若是五陰主人,不能明其是魔,悟非善境,必至誤為聖證,被陰所迷矣!則汝阿難,既失正受,必為魔子,凡所修為,皆是魔業,而成就魔人之類矣!
壬五 前墮淫室害淺
如摩登伽,殊為眇劣,彼惟咒汝,破佛律儀,八萬行中,祗毀一戒,心清淨故,尚未淪溺。
且如摩登伽女,殊為眇小,而復下劣,彼之初心,唯以先梵天咒,咒汝破佛所制律儀,八萬細行之中,祗能毀汝,與女人身相觸,一戒而已。淫躬撫摩,將毀戒體,將毀者,而尚未毀也。此並非汝之故起淫愛,由汝心清淨故,且有初果,道共戒力,自然無毀戒體,尚未至於淪溺也。孤山曰:以淫女比天魔,人眇劣也。以一戒比全身,事眇劣也。
壬六 若墮魔類害深
此乃隳汝,寶覺全身,如宰臣家,忽逢籍沒,宛轉零落,無可哀救。
此指陰魔,隳壞也;此陰境現前,乃是要壞汝法身,喪汝慧命,故曰隳汝寶覺全身。法身慧命俱隳,故以全身稱之。如宰臣家下,設喻警覺,宰臣貴鄰天子,一人之下,萬民之上,一旦有事,觸犯天威,忽逢籍沒,削除籍貫,沒收財產,則不但喪盡官位,且難免刑律,是宜警惕,而覺察矣!設汝果隳寶覺全身,豈止道果不成,必致出沒三途,所謂宛轉飄零,墮落惡趣,無可依怙。當此之際,雖有諸佛,大哀曠濟,怎奈邪見深入,亦難救矣!初標告動成之由竟。
庚二 詳分五陰魔相 分五
辛初 色陰魔相 至五
識陰魔相 辛初分三 壬初
具示始終 二 中間十境 三 結害囑護
壬初分二 癸初 始修未破區宇 二 終破顯露妄源 今初
阿難當知:汝坐道場,銷落諸念,其念若盡,則諸離念,一切精明,動靜不移,憶忘如一。
此通明色陰,始終之境也。上來所明,諸魔來擾,均由於定,而成就破亂,由汝五陰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故囑阿難,汝當以智知。汝坐道場者:修道之場,有事有理:一、理事雙修之道場。即七卷中,嚴結壇場,三七日後,克期取證,即於此處,修三摩地,乃至端坐安居,經一百日,不起於坐,名為坐道場。二、惟理道場。不結壇儀,不拘身坐,但取前詳釋,聞中境界,以一切時中,行、住、坐、臥四威儀之內,專注反聞,為坐道場。
銷落諸念者:即專注反聞照性,疑情不散,亡其所緣塵象,而諸念自然銷落,不必更用別種工夫,此正耳根圓通云:初於聞中,入流亡所也。 其念若盡,則諸離念,一切精明者:若工夫深造,其妄念自然銷盡;即前所入既寂也。其念既盡,則諸離念,本具根性,即時顯現,一切時,一切處,精而不雜,明而不昧。《正脈》云:正是念頭入手之意,非發光之謂也。又銷念即寂寂,精明即惺惺,注聞本不注境,故境之動靜;安能移之?聞性無干意識,故識之憶忘,安能變之,且識忽起,而為憶也,如影現鏡中,曾不障於鏡;識忽滅,而為忘也,如影滅鏡內,而鏡體如故,此正禪家打成一片時節矣!即前動靜二相,瞭然不生也。 《指掌疏》云:動靜不移,指耳根聞性;憶忘如一,指意根知性。六根舉二,餘可例知也。
當住此處,入三摩地,如明目人,處大幽暗,精性妙淨,心未發光,此則名為,色陰區宇。
行人惺寂雙流,當住心於根性之處,由上工夫入手,故此三昧現前,名為入三摩地,即耳門圓照三昧,是也。如明目人下,狀其在定境界,然則定力未深,理境乍入,猶為色陰所覆,故如明目人,處大幽暗之室。雖然六精之性,妙淨明心,本來周遍法界;無奈色陰未開,心光未發,故凡見處,惟是無邊幽暗,絕無光明。此則名為色陰區宇:謂此根性,尚被色陰所拘局曰區,尚被色陰之所蓋覆曰宇,區小屋也,宇屋之四垂也。此乃色陰未破之相。初始修未破區宇竟。
癸二 終破顯露妄源
若目明朗,十方洞開,無復幽黯,名色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劫濁,觀其所由,堅固妄想,以為其本。
若使定力功深,發本明耀,前之黑暗,悉化光明,若目之明白朗照,內徹五臟百骸,外徹山河大地,雖未能圓鑑大千,而眼前十方,所有之處,莫不洞達開通,悉皆無礙復再有幽隱黑暗,妙淨之相,自此則精性心光遍圓,故名為色陰盡也。如人身穿五重衣服,今初脫最上一重也。五陰生從識起,滅從色除,如人穿衣一般,先穿裏衣,識陰乃至色陰,從細向麤;今破除則從麤向細,先色陰,乃至識陰,如脫衣相似也。 《正脈》問:諸色尚見,何以言盡?答:圓融中道,豈盡色成空耶?但盡色陰,不蓋覆而已。良由真心,元能隨緣現色,而色不異心,本自明徹,如珠有光,還照珠體,但緣無始,迷己為物,遍成障隔,又認物為己,而聚見於眼,是以永沉黑暗,盡失其遍界之明,豈惟不知本明,兼亦不覺現暗,今緣奢摩他中,開示四科七大,元一藏心,各各自知,心遍十方,彼時有學,尚屬比量而知,方以覺得現暗,未能現量而見,豈即親證本明,到此躡解成行,入三摩地,於幽暗中,忍住一番,功夫到日,忍爾色陰雲開,親證本明,一切堅頑,暗昧根塵,皆如琉璃,內外瑩徹,且不聚見於眼,而心體周遍,無復遠近,皆如目前,是謂色陰盡,豈壞色成空,可比其萬一哉!
然色陰既盡,是人即能超越劫濁。《指掌疏》云:此經劫濁,以空見相織為體。如前劫濁文云:汝見虛空,空見不分,相織妄成,名為劫濁。是知上之如明目人,處大幽暗,不知是何境界,正是劫濁之相。今以定力轉深,並空亦亡,見無所織,故能超越。超越之後,同觀色陰之所由生,即是空見不分之際,堅執欲見,遂致結暗,以成色相。故云:堅固妄想,以為其本。前云:化迷不息,有世界生;化迷不息,正堅固妄想也。初具示始終竟。
壬二 中間十境 分十
癸初 身能出礙 至
十 妄見妄說 今初
阿難!當在此中,精研妙明,四大不織,少選之間,身能出礙,此名精明,流溢前境,斯但功用,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此下別示,色陰十種魔境,此第一身能出礙。行人修定,當在此色陰未破將破之中,寂照並行時節。亦即前云:如明目人,處大幽暗,如散心時,對目前現境,惟覺一區光明,曾不覺知餘處皆暗。今在定心,譬如黑夜,對一室燈光,而室外無邊昏暗,皆所不知。一旦棄而不顧,目前現境,專注反聞,但覺無邊法界,而現境都失,覺得十方,悉皆黑暗。譬如吹滅室燈,室也沒了,通天徹地,渾成黑暗;如明目人,處大幽暗之中。龍潭吹燈,發明德山,即此境界也
。後凡言此中者,皆即此中。精研妙明者:即精細研究,妙明聞性,寂照並行也。此妙明聞性,本週法界,曾無隔礙。祗因眾生,妄認四大為身,則內外塵相,交相組織,遂成質礙。今精研定力增勝,內外虛融,所有身境,如雲如影,不復密織堅實也。
少選之間,身能出礙者:少選,即頃刻也,為時不久,此身如影,外境如雲,豁然無礙;但暫時如是,非常能也。此名下判其名,令詳其義。此名精明,流溢前境者:精明,即心精妙明;流溢,謂此心光,虛融發洩於現前根塵之境,故不相礙。斯但定中,精研妙明聞性,功用所現,暫得如是;功用稍虧,虛融便失。非為聖證,一證永證也。若行人遇此境界,不起住著,不生羨慕,一味平懷,依然照性,足證心妙非虛,可增信心,亦乃破色陰之先兆,誠是善祥境界,本無過咎也。若作聖解者:設若遇此境,無有聞慧,及缺涵養,輒作已證聖果之解,即落群邪圈繢,而受其惑,漸成大害,至不可救矣!
癸二 內徹拾蟲
阿難!復以此心,精研妙明,其身內徹;是人忽然,於其身內,拾出蟯蛔,身相宛然,亦無傷毀,此名精明,流溢形體。斯但精行,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此第二身內透徹。行人仍復以此禪定心中,精研妙明。精研,即能觀智慧;妙明,即所觀聞性。觀久功深,不復外溢,自見其身,光明內徹。是人忽然,於其身內,拾出蟯蛔;嬈,即腹中短蟲;蛔,即腹中長蟲。拾出身相宛然,無有損傷毀壞;此名心精妙明,流溢形體,五臟虛融,四肢透徹。斯但定中,精研之行,逼拶之極,暫得如是,內身融徹,拾出蟯蛔,不久便失,非是聖人實證,一證永證也。不作聖證之心,誠是善祥境界,堪為破陰之前兆。設若稍無知識,若作證聖之解者,即落群邪坑塹,而受其惑亂之害矣!
癸三 精魄離合
又以此心,內外精研,其時魂魄,意志精神,除執受身,餘皆涉入,互為賓主。忽於空中,聞說法聲,或聞十方,同敷密義,此名精魄,遞相離合,成就善種,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此第三精魄離合。行人又以此禪定心中,精細研究,內身外境,悉皆虛融,較之第一隻能外通,第二但能內徹,此次身境虛融,足見定力增勝耳。其時魂魄意志精神,醫經謂:魂藏於肝,魄藏於肺,意藏於脾,志藏於膽,或曰左腎,再俟考證,精藏於腎,神藏於心,除彼能執受之身根,為一身之總,安然無改,此之魂魄意志精神,為所執受,故皆涉入。
《指掌疏》,以六氣釋之。良以人稟天地之氣,天地之氣有六,所謂陰、陽、晦、明、風、雨,人亦應有,所謂魂、魄、意、志、精、神。言氣之上昇者為魂,下沉者為魄,宛似陰陽二氣;氣之歛靜者為志,氣之散動者為意,宛似天地晦明之氣;氣之充和者為神,氣之浸潤者為精,宛似天地風雨二氣。但唯一身言之。 餘皆涉入,互為賓主者。魂本上昇,而竟下沉,則魂為賓,而魄為主;魄本下沉,而竟上昇,則魄為賓,而魂為主;餘四涉入,例此可知。若更約魂涉於五,則五皆為主,而魂為賓;魄等涉五亦然;故曰互為賓主。 忽於空中,聞說法音者,此一處說也。或聞十方,同敷秘密了義者:此各處說也。夫根身內境,魂魄互相涉入,空與十方外境,說法竟能得聞,此正由精研妙明,定力增勝,故得內外虛融也。此名精魄,遞相離合者:或精離本位,而合於魂,或魂離本位,而合於精等;離則出本位,合則入他位;此名精魄等遞互離合之意。成就善種者:所謂夙昔聞熏,善因種習,自能發揮,有所聞也。暫得如是非為聖人之實證,一證永證也。餘準上可知。
癸四 境變佛現
又以此心,澄露皎徹,內光發明,十方遍作,閻浮檀色,一切種類,化為如來,於時忽見,毘盧遮那,踞天光臺,千佛圍繞,百億國土,及與蓮華,俱時出現;此名心魂,靈悟所染,心光研明,照諸世界,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此第四境變佛現。行人又以此禪定心中,精研功勝,妙心益明,澄露皎徹,似始覺之智,定光融透也。內光發明,似本覺之理,心光顯現也。十方無情世界,遍作閻浮檀紫金之色。一切有情種類,盡化諸佛如來,此則山河大地,應念化成無上知覺之先兆也。雖現此境,觀照不息,功用增上,法、報、化三身圓顯耳。於時忽見,毘盧遮那,此云遍一切處,即法身佛也。踞天光臺,《梵網經》云:爾時蓮華臺藏世界,赫赫天光,師子座上,盧舍那佛。此云光明遍照,即報身佛也。天光即赫赫天光師子座,臺即蓮華臺藏世界,座依於臺,故云天光臺也。千佛圍繞者:偈云:周匝千華上,復現千釋迦,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即化身佛也。及與蓮華,俱時出現者:蓮華,即佛所坐之蓮華,雖不言釋迦,可以意會釋迦與蓮華,俱時出現,依正莊嚴,莫不具足,此上即圓顯三身之先兆也。此名心魂靈悟所染者:此乃是心魂,夙昔曾聞《華嚴》、《梵網》、《維摩》等經,聞熏靈悟所染,今於反聞妙定之中,心光研究發明,照諸世界,暫得如是,不久便失,非為聖證,一證永證,亙古常然也。餘準上可知。
癸五 空成寶色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觀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於時忽然十方虛空,成七寶色,或百寶色,同時遍滿,不相留礙;青黃赤白,各各純現,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此第五空成寶色。行人又以此禪定心中,精細研究,妙明聞性,觀察不停者:反聞照性,綿密無間,皆觀察義,此屬於慧。抑按降伏者:抑止自心,按令不動,即所謂降伏其心,皆抑按義,此屬於定。制止超越者:制止,即為抑按;超越,恐定力超於慧力,故制止之,使得定慧均等,中中流入。如車之兩輪,務必平均,不致傾覆也。 於時忽然之間,十方虛空,成七寶色,或百寶色,雖然同時,各各遍滿,而且諸色,不相留滯隔礙也。或青黃赤白,各各純一而現,曾無混雜也。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抑按即制止,功力逾於常分,即是超越,此為定力勝於慧力,逼拶之極,煥然而現,暫得如是,不久便息,非為聖證,一現永現也。《寶鏡疏》云:前見金界,及如來者,乃為色變;此見空成寶色者,乃為空變。然此色空,俱屬色法,皆眼對之境,今既云變,則知色陰,逮亦不久,而將破矣。餘準上可知。
癸六 暗中見物
又以此心,研究澄徹,精光不亂,忽於夜半,在暗室內,見種種物,不殊白晝,而暗室物,亦不除滅,此名心細,密澄其見,所視洞幽,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此第六暗中見物。行人又以此禪定心中,研究妙明,所謂心若沉沒,以觀起之,令定慧均等。澄徹者:澄靜其心,照徹前境,所謂靜極光露也。精光不亂者:心光凝定,不為明暗之所動亂。忽於夜半,在暗室內,見種種物,非室內之物,乃暗中出現之物,不殊白晝,分明顯現,而暗室物,依然如故,亦不除滅。此名心光密澄其見,幽隱發露之時故得所視,洞徹幽暗,暫得如是,非為聖證。《正脈》云:曾聞有人,在靜室中,忽見一人,自地而出,一人從壁中來,對語良久,各沒原處。又有三五裸形人,高二尺許,竊室中米,傍若無人也。餘準上可知。
癸七 身同草木
又以此心,圓入虛融,四肢忽然,同於草木,火燒刀斫,曾無所覺。又則火光,不能燒爇,縱割其肉,猶如削木,此名塵併,排四大性,一向入純,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此第七身同草木。行人又以此禪定心中,反聞功勝,內身外境,無不虛融,是謂圓入,忘身如遺。四肢有情之體,草木無情之物,以有情者,同於無情故,雖經火之燒,刀之斫,曾無所覺知。又則火光,縱使焚燒,不能令爇,刀割其肉,猶如削木相似,此名諸塵併銷,四大排遣。一向入純者:即一向反聞專切,純覺遺身,故曰入純曾無傷觸也。此不過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一證永證也。餘準上可知。
癸八 遍見無礙
又以此心,成就清淨,淨心功極,忽見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國,具足七寶。光明遍滿;又見恆沙,諸佛如來,遍滿空界,樓殿華麗;下見地獄,上觀天宮,得無障礙。此名欣厭。凝想日深,想久化成,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此第八遍見無礙。行人又以此禪定心中,精研妙明,成就清淨之心,純一無雜,而淨心觀照功極,則淨極光通,忽見同居淨土也。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國,具足七寶,光明遍滿者:七寶交輝,自然朗徹。又見恆沙諸佛如來,遍滿空界,樓殿華麗者:上國土為總報,既七寶交輝,此樓殿為別報,自應莊嚴華麗也。
下見地獄,上觀天宮,得無障礙者:此忽見同居穢土,地獄天宮,一一親見,無有障礙也。此名欣厭,凝想日深,非今定中,作是覺觀,蓋是平日,聞諸經教,或說淨土、穢土,隨起欣淨厭穢之心,想久熏習成種。今於定中,反聞逼極,心光所灼,故悉發現。雖說化成,亦非虛境;雖是實境,亦同幻化耳,非為聖證,一得永得也。餘準上可知。
癸九 遙見遙聞
又以此心,研究深遠,忽於中夜,遙見遠方,市井街巷,親族眷屬;或聞其語。此名迫心,逼極飛出,故多隔見,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此第九妄見妄聞。行人又以此禪定心中,研究深遠者:《指掌疏》云:妄究妙明,以求深遠之境也。中夜正暗,不應有見。今云忽於中夜能見者,顯暗不能蔽。且遙見遠方者:顯境不能隔。此正色陰將開,見性將圓之兆。 市井街巷者:交易之區曰市,汲水之處曰井,通衢正路曰街,旁通曲街曰巷。親族眷屬者:內外六親,族姓男女等。或聞其語者:見聞雖異,同一精明,今見性將圓,聞性亦爾。
《正脈》云:言中夜者:偏取心境俱靜時也。但多在此時,未必局定也。此則顯然,是為實境,余亦親見。河南常僧在潞,偶然靜坐,忽見鄉間市井宛然,見其兄於路,被官責打,此是白晝,計其時日。不久鄉人至潞,問之乃分毫不爽。此必宿世,禪定善根故,偶遇如此,惜其僧不知自重也。此名禪定迫心,迫到極處,遂令心光飛出,故多隔見,於黑暗遙遠之處,皆能見聞。非為聖證,不過偶爾如是,非同天眼,心聞之可比也。餘準上可知。
癸十 妄見妄說
又以此心,研究精極,見善知識,形體變移,少選無端,種種遷改,此名邪心,含受魑魅,或遭天魔,入其心腹,無端說法,通達妙義,非為聖證。不作聖心,魔事銷歇;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此第十妄見妄說。以上九科,皆行人反聞照性,於定心中,逼極所發,各種境界,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今第十科,是行人重重透過前之九科,方能到此。又以此心,研究到至精至極之處,正是與諸聖,心精通吻之時,而色陰將破,魔界振裂,而魔心動怒,故來擾亂耳。由此而始,見善知識者:乃行人靜中,自見其身,作善知識。且自觀形體,遷變改移,或變佛身,或化菩薩,或現天龍鬼神,男女等像。少選無端者:時之最短,不假因由,現神現通,種種遷改。此四句先示其相,後二句乃明其故,此名邪心。含受魑魅者:行人防心不密,領受妄境,或邪種含藏於心,定中發現,究屬虛影非實。 或遭天魔,入其心腹者:此二句先明其故,魔王暗入行人心腹,持其心神。無端說法通達妙義者:此二句乃示其相,魔令行人,無端說法,發其狂慧,通達無邊妙義,即行人自說,而魔力持之使然,非為真實心開,得其果證。不作證聖之心,魔事自然消散歇滅無有。如前文云:當處禪那,覺悟無惑,則彼魔事,無奈汝何,設或稍作證聖之解,即受群邪惑亂,而無可哀救矣!
《寶鏡疏》云:然上十種,皆依境起:一、身能出礙者,由觀照力,使心精流溢,故能出礙。二、內徹拾蟲者:由心融內徹,故蟯蛔可捨。三、精魄離合者:承上外溢內徹之力,故神魂互涉,所以有聞。四、境變佛現者:由上精魄,互為賓主,染此靈悟,故見佛現。五、空成寶色者:觀察過越,逼拶至極,是以虛空,忽現諸色。六、暗中見物者:由定心澄徹,精光不亂,故於暗中,能見諸物。七、身同草木者:由定力排併,故四大虛融,燒斫無覺。八、遍見無礙者:由欣厭日深,淨心功極,故十方上下,見無障礙。九、遙見遙聞者:由觀照力,迫心飛出,故多隔見。十、妄見妄說者:由邪心含魅遭魔,故有妄見妄說。則前九皆明定力,而此第十乃言魔事者,以定力欲成,色陰將破,此所以為動魔之端也。二中間十境竟。
壬三 結害囑護 分三
癸初 示因交互 二
迷則成害 三 囑令保護 今初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色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
初出由警惕。謂此禪那,所現十境,皆是行人,於色陰中,見理未徹,正定未純,但以禪觀與妄想,兩相交戰,互為勝負。若是禪觀暫勝妄想,故得心光洩露,善境發現;若妄想復勝禪觀,須臾即隱,境界如初,故現斯事。後皆倣此。
壬二 迷則成害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眾生秉性頑鈍,遇事迷暗,不自己惟忖思量,而我博地凡夫,豈能忽獲聖應?逢此十種因緣,暫現即隱,非同聖人實證。迷暗無知,不自覺識;但是禪那現境,謂言登聖,是未得謂得,未證言證,大妄語成,墮無間獄中,經無量劫,受害無已,以示警惕意耳。
壬三 囑令保護
汝等當依,如來滅後,於末法中,宣示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汝等當依吾言,如來滅度之後,正像已過,於末法中,魔強法弱,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亟須宣示斯義,或結集流通,或現身說法,令末法修行,咸知預防,無令天魔得便,乘間而入,為害非細,故以無令囑之。保持者,保持末法;覆護者,覆護正修,而得漸次證入,成無上菩提之道也。透過如上十境,色陰破,而根性顯,進破受、想、行、識四陰。六結解而圓通證矣。
《寶鏡疏》云:須知以上十境,乃至後文,四十種魔,皆是世尊,拈其大概,以示初心,非五陰定是此類,而不可變易也;亦非決有此定數,而不可增減也;但看行人之用心如何耳。初色陰魔相竟。
辛二 受陰魔相 分三
壬初 具示始終 二
中間十境 三 結害囑護
壬初分二 癸初 始修未破區宇 二 終破顯露妄源 癸初分二 子初
躡前色陰盡相 二 狀示受陰區宇 今初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陰盡者,見諸佛心,如明鏡中,顯現其像。
此通明受陰始終之境。彼善男子,躡前透過色陰十境之人,或備經,或不備經,總以不為所惑,透過前境,色陰破而根性顯,仍復精研,故曰修三摩提,望色陰為終修,望受陰為始修也。奢摩他中者:微密觀照,即動靜二相,瞭然不生也。前如明目人,處大幽暗,到此遍成光明,名色陰盡,後皆倣此說之。 見諸佛心,如明鏡中,顯現其像:環師謂:諸佛心,即我妙覺明心是也。眾生迷暗,向外馳求,終不能見;今色陰雲開,於自心顯現,豈不親切明白,故喻如鏡中現像;妙覺明心,不從人得也。此判位,當在相似位,前色陰十境,是觀行位,有判名字位者,非也。
子二 狀示受陰區宇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猶如魘人,手足宛然,見聞不惑,心觸客邪,而不能動,此則名為,受陰區宇。
若有所得者:即相似證也。意謂雖見本有,妙覺明心,若有所得其體,而未能發自在用也。若有所得:合上喻,雖見佛心,如鏡中像。而未能用:合上喻鏡像雖現,而不能動作自由也。恐猶未明,故復以魘人喻之。喻行人為受陰所覆也。手足宛然,見聞不惑者:合若有所得也,雖為受陰所覆,而自心本具佛心,所有德相宛然,智慧不惑也。心觸客邪,而不能動者:合未能用也。客邪,指魘魅鬼所著,心雖明了,力不自由。此則名為,受陰區宇:如纔出一屋,又入一屋,故名受陰區宇也。初始修未破區宇竟。
癸二 終破顯露妄源
若魘咎歇,其心離身,反觀其面,去住自由,無復留礙,名受陰盡;是人則能,超越見濁,觀其所由,虛明妄想,以為其本。
前受陰所覆,如人被魘,今受陰既盡,若魘咎頓歇也。其心離身四句,即能發自在用也。良由眾生,自從無始以來,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心本不局身中,由迷執故,非局而局,生局現陰,死局中陰,無時不局於身,安有離身之自由分哉?今受陰纔盡,其心便得離身,且能反觀其面,而得意生身,去住自由,無復滯留隔礙也。《正脈》云:當知此不同坐脫,而不能復來者;彼但於前幽暗位中,憑定力以坐脫耳。所以九峰不許泰首座也。
名受陰盡者:此當圓通,聞所聞盡也。問:色陰先盡,云何復有身面?答:所言盡者,但盡其陰,非盡其色,若必令盡色,則色陰盡者,豈全同無色界耶?是人則能,超越見濁者:此經前見濁文云:汝身現摶四大為體,四性壅令留礙,四大旋令覺知,相織妄成,名為見濁;今受陰既盡,性大不織,身見亦亡,故能超越。觀受陰之所由生,領納前境,虛以發明,顛倒妄想,以為其本;縱具苦樂等名,曾無實體也。初具示始終竟。
壬二 中間十境 分十
癸初 抑己悲生 至十著有恣淫 癸初分三 子初
發端現相
阿難!彼善男子,當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發明,內抑過分,忽於其處,發無窮悲,如是乃至,觀見蚊虻,猶如赤子,心生憐愍,不覺流淚。
此下別示,受陰十種魔境。此第一抑己悲生,抑責自己,悲愍眾生,行人修定,當在色陰已盡,受陰未破之中。得大光耀者:即指前十方洞開,無復幽暗,虛明體露,故以大光耀稱之。其心發明者:即指見諸佛心,如鏡現像,不知尚為受陰所覆,未能發自在用;謂心既同佛,悟得一切眾生,本具光明妙心,枉受淪溺,卻乃自責,不早發度生之心,故曰內抑;若一向如此,是為過分。忽於其處,發無窮悲者:謂忽於有眾生之處,發同體大悲之心,悲哀不能自己;如是乃至,觀見蚊虻,皆如赤子,小兒始生,赤色未退,咸生憐愍之心,不覺流淚,即墮愛見矣!如是展轉過甚,未免招致魔附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功用,抑摧過越,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覺了不迷,久自消歇。
此名有功用心,抑責摧傷,過於越分,以致成悲。若能速悟,則無過咎,非是聖人,實證同體大悲境界;從此覺了不迷,漸悟漸止,還復正念,久自消歇矣。
子三 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悲魔,入其心腑,見人則悲,啼泣無限,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若作聖證之解,自謂同佛大悲,自以為是,悲愍不止,則有悲魔,入其心腑,見人則悲,啼泣無限,遂失正受,而成邪受,種種顛倒,非惟不能增進,定當從此淪墜矣。初抑己悲生竟。
癸二 揚己齊佛 分三
子初 發端現相
阿難!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勝相現前,感激過分,忽於其中,生無限勇,其心猛利,志齊諸佛,謂三僧祗,一念能越。
此第二揚己齊佛。譽揚自己,頓齊諸佛,又彼進修,禪定之中,諸善男子,見色陰已消,如脫去第五重衣服。受陰明白者:露出一種虛明境界,如現出第四重衣服也。勝相現前者;如見佛心,鏡中現像。感激過分者:謂一向雖聞,心即是佛,尚未親見,今色陰既盡,親證實見,故生感激之心,雖屬好念,然而過分,忽於其中,生無限勇氣,其心猛而且利,其志頓齊諸佛,謂諸佛修成佛位,必經三大阿僧祗劫,我今一念,即能超越,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功用,陵率過越,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覺了不迷,久自消歇。
此名功用太銳,志欲陵跨佛乘,輕率自任,未免過分越理。若悟尚為受陰所覆,依舊逆流照性,則無過咎。非為聖人,實證境界,覺了不迷,漸悟漸止,還復正念,久自消歇矣。
子三 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狂魔,入其心腑,見人則誇,我慢無比,其心乃至,上不見佛,下不見人,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若使作為聖證之解,則有狂魔,得其方便,乘間而入其心腑,攝其神識。見人則矜誇己德,我慢無比,因我起慢,無有比倫,其心乃至,超略三乘賢聖。上不見佛者:縱使成佛,尚要經歷三祗,何如我之一念頓超乎?下不見人者:下至一切眾生,不悟本來是佛,豈能知我所證乎?由此失於正受,起諸邪見,當從淪墜矣。二揚己齊佛竟。
癸三 定偏多憶 分三
子初 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前無新證,歸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隳地,迥無所見,心中忽然,生大枯渴,於一切時,沉憶不散,將此以為,勤精進相。
此第三定偏多憶。又彼進修禪定之中,諸善男子,見色陰已消,受陰明白,前無新證,歸失故居者:向前,則受陰未破,無有新證之境;退歸,則色陰已盡,而失故居之所。當此之時,但應定慧等持,方能無失。今則定強慧弱,故曰智力衰微。入中隳地者:在此色受兩楹之中,進退兩難之際,二念俱隳,進既不能,退亦不得,自是迥然一無所見,由此定心之中,無智慧相資也。所以忽然,生大枯渴,如枯待雨,如渴待水,於一切時,沉靜其心,憶念中隳之境,時刻不敢散亂;意謂沉憶之久,必有所得。遂即以此為勤勇無間,乃是精進之相,可破受陰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修心,無慧自失,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此名修心,偏用定力,無有智慧相資,自失方便,悟知定強慧弱,故改沉憶枯渴,一旦頓捨沉憶,定慧等持,則無過咎。非為聖人,實證境界,前後坐斷,中亦不立也。文缺覺了不迷,久自消歇兩句,諒抄寫者之漏落也。
子三 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眾憶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懸在一處,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若以沉憶,作為證聖之解,則有憶魔,乘間而入心腑,拘其神識;故令旦夕撮心,懸在一處者:謂日夜撮取其心,懸掛在一處,即中隳地,沉憶不散,失於正受,無慧自濟,當從淪墜矣。三定偏多憶竟。
癸四 慧偏多狂 分三
子初 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慧力過定,失於猛利,以諸勝性,懷於心中,自心已疑,是盧舍那,得少為足。
此第四慧偏多狂。又彼進修,禪定之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慧力過定,失於猛利者:謂慧強定弱,失於過猛過利。以諸勝性,懷於心中者:以見心佛一如,自性本來是佛,故曰勝性。恆作是念,懷於心中,此是過於尊重己靈;即古德所謂:太尊貴生也。自心已疑,是盧舍那者:自己心中,恆常懷疑,己身即是盧舍那,不假修成也。得少為足者:於五陰中,才透過色陰十境,色消受現,便以佛自任。詎非得少為足耶?
《正脈》問:宗門皆言,本來是佛,不待修證,何不為過?答:祖師為人,惟執修成,孤負己靈,故抑揚之耳。然亦有時令人,大死一番,竿頭進步,極盡今時,如是一類之語,不可勝紀,何嘗偏重己靈,全撥修證哉。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用心,忘失恆審,溺於知見,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此名用心偏僻定力微弱,忘失恆常審察,自己分位。溺於知見者:一味過信身中,自有如來知見,執性礙修,故至於此。若能省悟,色陰纔破,受陰方現,如鏡現像,不能得用,依舊進修本定,則無過咎,非為聖證。
子三 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見人自言,我得無上第一義諦,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設若作為聖證之解,以舍那自任,迷不知返,則有下劣易知足魔,乘間入其心腑,攝其神識。見人則言,我已得無上菩提,第一義諦之理。失於正受,心隨魔變,當從淪墜矣。四慧偏多狂竟。
癸五 歷險生憂 分三
子初 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所證未獲,故心已亡,歷覽二際,自生艱險,於心忽然,生無盡憂,如坐鐵床,如飲毒藥,心不欲活,常求於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脫。
此第五歷險生憂。又彼進修,禪定之中,諸善男子,見色消受現,新進未獲,故心已亡者:受陰顯現,而未能用,故曰新進未獲。色陰破盡,至此無餘,故曰故心已亡。歷覽二際,自生艱險者:謂經歷遍覽前後二邊際相,無所用心,自生怖畏,進退維艱,如臨危險之處。於心忽然,生無盡憂愁。如坐鐵床,如飲毒藥者:譬如坐臥鐵床,飲食俱各不安。心不欲活,恨不速死,以至求人害命,早取解脫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修行,失於方便,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此名有心修行,恐懼過甚,失於智慧觀照之方便。悟知改過忘憂,則無過咎,自可復歸本修,非為聖證境界。
子三 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常憂愁魔,入其心腑,手執刀劍,自割其肉,欣其捨壽;或常憂愁,走入山林,不耐見人。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設若作聖證之解,以捨命為解脫,魔得其便,則有一分,常憂愁魔,乘間入其心腑,增其憂愁,手執刀劍,自割其肉,欣其捨壽速死,早取解脫。或有輕微,常懷憂愁,走入山林,深厭世故,不耐見人。失於正受,妄起邪念,當從淪墜。五歷險生憂竟。
癸六 覺安生喜 分三
子初 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處清淨中,心安隱後,忽然自有,無限喜生,心中歡悅,不能自止。
此第六覺安生喜。又彼進修,禪定之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無有質礙,十方洞開,得大光耀,受陰已現,心地虛明,睹見佛心,如鏡中像。處清淨中者:一塵不染,恆常清淨,處此境界,心安隱後,忽然自有,無限歡喜之心生。不能自止者:將謂得大自在,心中歡悅,不能自止。此宗門下之大忌也。祖云:設有悟證,快須吐卻,即此之謂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輕安,無慧自禁,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此名定心成就,暫發輕安,身心快樂,莫可言喻。無有智慧,不能自禁。若能覺悟返悔,則無過咎。非為聖人,實證境界也。
子三 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好喜樂魔,入其心腑,見人則笑,於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謂已得,無礙解脫,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設若作為聖證之解,則有一分,好喜樂魔,乘間而入心腑,自謂聖心樂道,應當如是。見人則笑,恣情縱意,於衢路傍,歌舞自娛,將謂已得自在,無礙解脫。失於正受,妄起邪念,當從淪墜矣。六覺安生喜竟。
癸七 見勝成慢 分三
子初 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自謂已足,忽有無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與過慢,及慢過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時俱發,心中尚輕十方如來,何況下位聲聞緣覺。
此第七見勝成慢。又彼進修,禪定之中,諸善男子,見色消受現,以為諸妄已盡,一真已圓,故自謂已足,即自滿自高之意,將必以我為勝,故致無端,忽有大我慢起。言我慢者,乃因我起慢,如言我即是佛,我得無上涅槃等,故稱為大。若果有實證,是為有端,今未證言證,是為無端。依此我慢,恃己凌他,高舉為性,以為七慢之總。
七慢者:《開蒙》云:單慢、過慢、慢過慢、增、邪、我、卑也。彼釋云:於劣計己勝,於等計己等,為單慢。於勝計己等,於等計己勝,為過慢。於勝計己勝,為慢過慢。未得謂得,計劣己多,為增上慢。自全無德,謂己有德,為邪慢。對多勝者,自甘劣少,不敬不求,為卑劣慢也。 七慢一時俱發,此比前慧偏多狂更甚;彼但謂本來同佛而已,此則更謂超越諸佛。心中尚輕十方一切如來,何況小乘聲聞緣覺,此即邪慢。尚輕如來,不禮佛寺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見勝。無慧自救,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此名唯見己靈尊勝,慢氣所使,起諸慢心,且無智慧,自救其病。設若能用慧照觀察,觀諸法性平等,尚不見有眾生可慢,安敢慢諸十方聖賢哉?悟則無咎,非為聖人,實證境界。
子三 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禮塔廟,摧毀經像,謂檀越言:此是金銅,或是土木,經是樹葉,或是氈華,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卻崇土木,實為顛倒其深信者,從其毀碎,埋棄地中,疑誤眾生,入無間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若終執迷,作為聖證之解者,則有一分大我慢魔,乘間而入心腑,攝其神識,恣其所為,不禮塔廟,摧毀經像。或謂檀越言:佛像是金、銅、土、木,肉身為活佛真常,經典是樹葉氈華,自說為向上真宗,不自恭敬,卻崇土木,實為顛倒,大言不慚,疑誤一切。其深信者,從其毀碎埋棄地中,造無量罪,魔教害人,入無間獄。失於正受而起邪受,當從淪墜。《正脈》問:祖師門下,呵佛罵祖,何以異此?答:祖師極欲人悟一性平等,心外無佛,剿絕佛見而已,豈真增長高慢,反失平等哉? 合轍問:臨濟不禮祖塔,丹霞之燒木佛,德山說一大藏教,如拭涕帛。巖頭說祖師言句,是破草鞋,非大我慢乎?答:此為執外求,而不達自心,執言教而不肯進修者,故作峻厲之語,而激之,實一片真慈,誰曰慢心?若使祖師,真有慢心,則亦不免泥犁,況其他乎?七見勝生慢竟。
癸八 慧安自足 分三
子初 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於精明中,圓悟精理,得大隨順。其心忽生,無量輕安,己言成聖,得大自在。
此第八慧安自足。又彼進修,禪定之中,諸善男子,色消受現,於精明中,圓悟精理者:精明即是自心,識精元明之中,圓悟至精之理,即是佛心;謂於自心中,親見佛心是也。得大隨順者:既見佛心,則得大無礙,莫不隨心順意者矣。其心忽生,無量輕安者:回觀色陰既消,超然無累,離諸麤重染垢故,忽生無量輕安也。己言成聖,得大自在者:因見受陰顯現,如鏡現像,瑩然朗徹,己言自己成聖,自心佛心,無二無別,勿勞再修,得大解脫自在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因慧,獲諸輕清,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此名因慧:謂因於精明之中,圓悟精理之慧,獲諸輕安清淨之境,離諸麤重之相。此但一時豁悟,何足自滿?受陰尚未曾破,還依本修,庶無過咎,非為聖人,實證境界矣。
子三 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好輕清魔,入其心腑,自謂滿足,更不求進,此等多作無聞比丘,疑誤眾生,墮阿鼻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若作聖證之解者,則有一分好輕清魔,乘間入其心腑。好輕清魔者:如世有不依正覺,修三摩提,一向攝念靜坐,稍獲輕清,生自足想,死而不化,年老成魔,入其心腑,持其神識。自謂功行已滿,福慧已足,更不再求增進矣。此等眾生,不肯親近知識,請求開示,多作無想天中,無聞比丘,未證言證,及至命終,受生相現,毀謗佛法嫌人,或令人聞而生疑,從謗生誤,以謗法因,斷菩提種,故曰墮無間獄。失於正受,而起諸邪受,當從淪墜矣。八慧安自足竟。
癸九 著空毀戒 分三
子初 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於明悟中,得虛明性,其中忽然,歸向永滅,撥無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現前,乃至心生,長斷滅解。
此第九著空毀戒。又彼進修禪定之中,諸善男子,見色消受現,於明悟中;即十方洞開,豁然無礙,觀受陰虛明之性,廓爾顯現,無法可得,於其心中,忽然生起,空淨之念,永沉斷滅,遂致撥無因果,從此不假修為,上無佛道可成,下無眾生可度,一向入空,斷空之心現前,乃至心生長遠斷滅之解,即歸向永滅也。
子二 指名教悟
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指掌疏》云:按前後諸科,此處皆有此名等語,惟此科獨缺,或是筆授脫漏,今準前後,撮略本科中意,而補足之,亦不敢自以為是,俟高明者更辨之。此名定心沉沒,失於照應。此名定心,沉空滯寂,未免過於沉沒,失於慧照觀察。悟此斷空非是,仍依本修,則無過咎。非是聖人實證真空境界。
子三 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謗持戒,名為小乘;菩薩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於,信心檀越,飲酒噉肉,廣行淫穢,因魔力故,攝其前人,不生疑謗,鬼心久入,或食屎尿,與酒肉等,一種俱空,破佛律儀,誤入人罪,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若以斷滅空,作為聖證之解,則有空魔,乘間入其心腑,持其神識,乃謗持戒,名為小乘道。且以大乘菩薩自居,謂大象不行於兔徑,大雅不拘於小節;而菩薩但得悟空,何須持戒?雖飲酒食肉,無非解脫之場,詐偽貪淫,總是菩提之道,更有何持何犯之可得哉?其人常於信心檀越之前,飲酒噉肉,謂酒肉穿腸過,佛在心頭坐;又復廣行淫穢之事,謂淫怒癡,即戒定慧,因其魔附之力,攝其現前之人,謂是逆行,不生疑謗。鬼心久入者:魔鬼之心,入之既久,熏染已深,或食屎尿,與酒肉等一種淨穢俱空,破佛所制戒律威儀,又以誤言,入人於罪,失於正受,起諸邪受,當從淪墜。九著空毀戒竟。
癸十 著有恣淫 分三
子初 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味其虛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無限愛生,愛極發狂,便為貪欲。
此第十著有恣淫。又彼進修,禪定之中,諸善男子,見色消受現,味其虛明者:由其虛明體性,深生味著,不能放捨,入於心骨,忽有無限愛心發生;以禪定中,自然妙樂,非世可比。愛極生潤,情動發狂,欲境現前,不能自持,便成貪欲,不能自主。
子二 指名教悟
此名定境,安順入心,無慧自持,誤入諸欲,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此名定境。安順深入心骨,無有慧力,以自執持,致令愛極發狂,誤入諸欲也。若以慧照觀察,此是妙觸受用,不生耽著,一悟則無過咎,非為聖人,實證境界。
子三 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說欲,為菩提道;化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鬼神力故,於末世中,攝其凡愚,其數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滿千萬,魔心生厭,離其身體,威德既無,陷於王難,疑誤眾生,入無間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此魔附恣淫,文皆易解。今當辨明,上來所現十境,與色陰十境不同。色境從前向後,次第相生,透過一層,又現一層。《灌頂》云:色陰豎發是也。此之受陰,各別現起,所謂境同見異,隨見起執成魔,《灌頂》云:受陰橫開是也。以上十科,皆言失於正受,正受屬定,邪受屬魔,既失正受,必起邪受,故屬魔業。一以內抑過分,發無窮悲。二以感激太過,生無限勇。三以智力衰微,而為沉憶。四以慧強定弱,反成卑劣。五歷覽二際,故生其憂。六覺得輕安,生無限喜。七以見勝,生大我慢。八以輕清,自生滿足。九以著空,因而毀戒。十以著有,由是貪淫,故皆不出受陰之中,苦、樂、憂、喜、捨之五相也。二中間十境竟。
壬三 結害囑護 分三
癸初 示因交互 二
迷則成害 三 囑令保護 今初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受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
乃呼當機,而告之曰:如是十種,禪那所現之境,皆是受陰未破,用心未善,理欲交戰,互為勝負。如得大光耀,乃至得虛明性,皆觀力勝妄想也。如發無窮悲,乃至無限愛生,皆妄想勝觀力也。故現斯事。
癸二 迷則成害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迷不自識者:如得大光耀,得虛明性等,不知何自而致。謂言登聖者:即未證言證,故曰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癸三 囑令保護
汝等亦當,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眾生,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汝等須將如來之語,傳示末法,遍令修定者,開悟了知斯義,不為魔惑,得其方便,使得保持末法,覆護正修,以便漸次修證,而成無上之佛道也。二受陰魔相竟。
楞嚴經講義第二十二卷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