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願:諸佛稱歎願 |
(願文)
我作佛時。十方世界無量剎中。無數諸佛。若不共稱歎我名。說我功德國土之善者。不取正覺。(十七願)
(講解)
世間人好名,想要名聞十方,他是為了利養的緣故。
中國明朝有一位將軍,相信大家都知道,他是專門打倭寇的戚繼光將軍,山海關就是他修建的,他說:「封侯非我意,但願海波平」。他出來做官,「封侯拜相」不是他個人生平的志願,他只希望能夠天下太平。所以,世間人就有這樣的胸襟,何況是法藏比丘。法藏比丘希望他成佛的時候,十方世界,無量剎中的無數諸佛,都能稱歎他的名字。為什麼要稱歎他的名字?蕅益大師在《彌陀要解》裡面講「名能召德,罄無不盡」,阿彌陀佛的名號,能夠召一切的功德。「罄無不盡」就是什麼?完完全全地,沒有一絲毫的缺漏,所以叫「名能召德」。感召如來果地上的功德,罄無不盡。阿彌陀佛希望十方無量無邊的諸佛,都能夠讚歎他的名號,為的就是要接引眾生往生淨土。
善導大師講「如來所以興出世,唯說彌陀本願海」。在四十八願裡來看,完全正確。善導大師講經都處處依經,註解《觀經四帖疏》也是依經,而且是依什麼?依菩薩藏。所以他一開始就做了一首歸命偈:「我依菩薩藏。頓教一乘海。說偈歸三寶。與佛心相應。」所說的都依菩薩藏,依頓教一乘。所有註解,所有著疏,全部都皈依三寶,沒有自己的意思,不是自己的創作,沒有自己的版權,他是一個真正放下世間的人。現在有的法師唱首梵唄,他也說是他的智慧財產權;你寫個註解,就說是你的智慧,你有版權,你要賣錢。你難道不曉得這智慧是從哪裡來?這是盜十方僧物。華聚菩薩講:你犯所有的罪他都能救,盜十方僧物,他沒有辦法救。你犯了很嚴重的偷盜,佛經裡面的內容是屬於三寶,你卻說佛經的意思是你的。講盜戒,有分佛物、法物、僧物,你偷的是十方眾僧的東西,法是佛說的,理應歸佛。你竟然說裡面的意思是你的,你要拿來謀利,現在釋迦牟尼佛不在,你盜取他的版權,要是他在,他一定對你制裁,那麼他不在了,因果會對你制裁。
無論是誰,解釋佛經都不能加註「版權所有」,不然你要是翻印,因果必究。你要是印出來謀利的話,因果一定追究你。所以當你看到有人在註解後面加「版權所有,翻印必究」,你就知道因果會找他,閻羅王要跟他算帳,為什麼?因為他偷盜十方三寶物,佛經不是他翻譯的,佛經也不是他講的,他竟然說這意思是他解出來的。從古到今,沒有一位有修有證的祖師大德是存這種財利之心,好求名利。所以就算你想要看,加註了「版權所有」的這種書其實也不必看。
那種人心量太小了,他怎麼能夠意會到如來普度一切眾生的心願,他想都想不到,根本沒有辦法想像,因為他只在乎自己的衣食。釋迦牟尼佛捨國家王位、捨財富、捨妻妾、捨權力、.......全部捨掉,你要的世間一切,他全部都不要,完全是天壤之別。你心量這麼小的人,要來講佛經,你還把佛經據為己有,甚至不准人家印,你這是偷盜三寶物。偷盜三寶物能不能往生極樂世界呢?你要是不懺悔,很難出輪迴,為什麼?因為你的罪太重,重到我們沒有辦法解釋,因為連佛都沒有辦法救你,真的是罪孽深重,就是中國古人講的:無可救藥,或是你們常聽到的,罪該萬死。「罪該萬死」是什麼?就是指「下地獄」,一日一夜就萬死,死又生,這樣生死經過一萬次。所以講「罪該萬死」,不是真的死一萬次,而是「下地獄」,這是佛教的用詞。所以絕不能把佛經據為己有,認為是你的著作版權。所以我們精舍印經,版權完全開放,只要不擅自更動內容,歡迎大家印刷流通,甚至我們幫你做好平板電腦都可以看到的檔案,都可以使用的格式,讓你去網路上流通,隨便你轉載,只要佛法可以久住,我們絕對不沾染任何名聞利養,這個才能夠符合佛陀教育的精神。釋迦牟尼佛講經、教你法器,這法器都是釋迦牟尼佛制定的,它是什麼形狀、要怎麼做,佛經上都有記載,不是後人自己想的,是佛在世的時候就有,他教的梵唄,製造出來的法器,你不能把它據為己有,說是你的版權,那你就犯了偷盗十方三寶物。這經典都還算有主物,有主物不得故意盗,你不要以為你是出家人。你可以唱、你可以流通,但是你不能說這是你的,這要清楚。這邊說:「十方世界無量剎中。無數諸佛。」皆共稱歎阿彌陀佛名號、稱歎西方國土功德之善,目的就是要接引眾生都來學佛、都能成佛。你看極樂世界那個大道場有沒有教按摩?教養生?教氣功?教瑜珈?沒有!
所以你看看極樂世界是怎麼教學的,你就怎麼建立道場。很簡單,能夠學就學,不能夠學也不亂開緣,「開緣」是對想學的人開緣。譬如說他想學,大眾在做課,他因為腳受傷沒有辦法,這才開緣,你要是不開,那你失了慈悲心,你違背佛陀的教誡。戒律不是死的,規矩不是死的,正常下是這個樣子;但有特例,他有想學,那就開緣,就像我們講:來道場受三皈,要求你吃素,你能吃你盡量吃,你不能吃,你要受三皈,還是想學,我們會開緣,所以你不必擔心,因為每一個人因緣不同,公修公得,婆修婆得,規矩不是死的,正常情況下你願意做,我們很讚歎,像現在你們每個都持齋了,都能持,這樣就很好。所以規矩你要懂得開、遮、持、犯。所謂「開遮持犯」,該開緣的時候,要開緣,該持的時候,要完全的遵守。什麼樣的狀況下屬於犯?什麼樣的狀況下是遮?都要去瞭解,這才是真正的修行人。道場在建立,不能使用世間法,你不能為了要接眾,你就用世間的手段,那種接進來的,不是要學佛,而且浪費十方的信施,浪費十方信施這個話很文言,講白一點,浪費大家的錢,浪費錢,浪費人力、物力,因為這錢來自十方,十方的眾生希望道場成立,是要能了生脫死。這些施主來供養給出家人,希望出家人能了脫生死,希望這道場在這裡能幫助大眾了脫生死,這是道場成立的目的,違背了這個目的,不叫道場。
有一些在家人不懂,他覺得他的道場不夠熱閙,收了十方的錢,卻去辦世間的事情,你看他問題嚴不嚴重?他盜十方財物。人家是給你錢是要辦佛法的,你拿去辦世間的活動,這就犯了盜十方的錢,犯極重的罪,在菩薩戒中算「波羅夷罪」,是斷頭的意思;沒有受那罪更慘,你們不要以為沒有受就沒事,受了,有一重的犯戒罪,沒受,他犯的這叫性罪,違背本性,也就是現在人所講:沒有良心。拿著十方的錢做世間的事,佛陀不允許,你不要只想到印經。我們之前講印經,你跟人家講印「經」,卻變成拿去印《弟子規》、《群書治要》,這行為也算盜十方財物,將來是還不起,出家人也是還不起,結罪十方,因為他是接受十方的供養。人家要印法寶,你卻拿去做世間法,將來你要還每一個人,所以叫「披毛戴角還」,後面還要加一句「都還不完」,拿去辦世間的活動亦復如是。甚至有的出家人,跟其他宗教在一起,自以為他很隨緣,看到回教的,就請對方吃牛肉,請人家吃葷腥的,辦葷的筵席,雖然他自己吃素,但是給人家吃肉,你看犯不犯菩薩戒?這些人是沒有要學佛的啊,所做的事情既不能利益佛教;在錢財上還結一條重罪,犯嚴重的偷盜戒。在自分的修行上犯殺戒-教他殺,這在戒律上,還有業道罪。所以為什麼說一定要瞭解戒律,你才會害怕,你才會知道什麼事情不能做,什麼事情可以做,怎麼做才如法、怎麼做不如法,這些都很重要。所以就要知道這裡的意思:要宣揚讚歎西方極樂世界的功德。道場應怎麼建?道場是拿來修行的,道場要如法,就看極樂世界是怎麼建的,你去瞭解就曉得了。
按心性之理來看,隨舉一名,無非諸佛名號。所以,稱一佛名即是稱一切諸佛名;這是無二無別的。眾生迷惑本心,在自心所現的境界上,堅固執取,計著名字,念念相續,起惑造業。所謂:「無明不覺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粗。」但若就根本來說,三細六粗之相原是虛妄,你要是識得本來,那麼你計名字,一切的名字皆為佛名。
所謂諸佛稱歎,並不只是局限於阿彌陀佛名號。一切法無不是諸佛名號,這個是華嚴境界。舉一個為主,其餘皆為眷屬。用一法攝一切法,一切法無不是此一法。所以,一佛名即是一切諸佛名,隨舉一諸佛名,亦是一切諸佛名。如帝網珠,互相影現而沒有障礙,如同光光相照,又不壞一多相收,無障無礙。阿彌陀佛在因地發這樣的願,希望自己名聞十方。這也只有成佛才能夠有這樣的境界。如果你還是迷在三細六粗相當中,計著名字,執取起業,那就沒有辦法「名稱普聞」,因為你還是墮在你妄心所現的境界相當中分別執取。唯有徹底離開妄想、離開煩惱,你才能真正做到「名稱普聞」。現代人要出名,想方設法搞怪,在佛門亦復如是。許多在家人、出家人看到有名氣的大和尚來,趕快去裝一副恭敬的樣子、裝一副孝親尊師的樣子。目的呢,就是希望自己能讓人家注意到他,就是想出名。他不知道只要把三細六粗相給破了,自然名稱普聞,隨舉一名無不是如來德號。祖師大德告訴我們:任舉一名,無不是諸佛如來的名號,並不只侷限在阿彌陀佛名號。若悟心性則名稱普聞。你不悟心性,才會整天分別,所以妄有三界六道輪迴,妄有父有子、妄有家親眷屬......,這些全都是計著名字,執取虛妄相,墮在六粗相當中。
所以法藏比丘因地發的願,除了彌陀名號能普利一切眾生以外,還有就是:往生淨土必然永斷三細相,所以阿彌陀佛堪為一切諸佛之所稱歎,名稱普聞。這第十七願:諸佛稱歎願。就是告訴我們:十方世界無量剎中無數諸佛,皆共稱歎他的名號。為什麼呢?因為任一名皆是他的名號。就像「鬱鬱黃花無非般若,白雲流水盡是真如」、「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這個境界就是徹底離一切相,最極清淨的境界,所以得十方諸佛稱歎。一般世俗人看到一定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法藏比丘希望人家稱歎他的名字?如果按照世間的善法來說,不是說要「為善不欲人知」嗎?那法藏比丘是不是有名利心」?你如果用世間的眼光來看,那你就看錯了。所以我叫你們不要學《弟子規》,不要學那些世間法。你學了那些世間法,你就肯定用世間心來看,那照這一願來看,法藏比丘豈不是「為善希望一切諸佛皆知」。以世間的道德觀來看,為善應該不欲人知。那他為善欲人知,他是否有名利心?你就會開始懷疑經典、毀謗經典。所以為什麼菩薩戒會制定,不可以看外道典籍。在有的菩薩戒本中,看外道典籍是重罪。《地持菩薩戒本》裡面,背大向小是重罪。《梵網菩薩戒本》教你不得宣說外道典籍,它在四十八輕戒裡面講到,犯了,叫輕垢罪。所謂「輕垢罪」是罪的名稱,不是說你犯的罪很輕。
你教人看外道典籍、講說外道典籍,這些人看了,將來必然毀謗正法,那正好犯了菩薩十波羅夷罪的其中一條:〈謗三寶戒〉,不是小題大作,而是可以由小見大。本來講小乘、講人天乘,都只是不得已的方便法。你卻教人家看外道,看了小乘、看人天,他看了以後,你沒把他導向大乘,他反而變成毀謗大乘。那你等於是「自作教他」。所以為什麼菩薩戒會制定你「不能去講說外道典籍」,尤其是在講座上不可以講。釋迦牟尼佛在戒律都有規定,戒只有佛可以制定;經有五種人說,也就是說經的有五種人,但是都得佛印可。戒只有佛一個人可以制,沒有菩薩制戒的,也沒有這個阿羅漢制戒的,只有佛一個人可以制戒。所以你要曉得佛制戒的原因,佛為什麼叫你不要看,就是因為你看了以後,你會學習外道法,你會退大乘心、你會毀謗大乘。所以學一般世間典籍的人來看,法藏比丘豈不是被他看成世間人了,這點要清楚。佛已經打破見思煩惱、塵沙煩惱、打破無明,煩惱都斷盡了,佛的名稱普聞是可以利益眾生的,可不是世間人的看法、世間人的想法。也因為他四十八願的殊勝,名號功德之大,能令三根普被,利鈍全收,所以諸佛稱歎,這是名號的功德。
如果講經只講事相,大家自己看經文就可以了,所以一定要會相歸性。所以不只一佛號普聞,一切名號皆普聞,乃至隨舉一名,無非諸佛名,隨舉一法,無非真如實相,皆是如來藏,本是無上妙明淨圓真心,全都是自性的功德,《華嚴經》講的就是如來果地上的境界,這裡亦復如是。
所以他講:「我作佛時。」這個「佛」就是指究竟圓滿佛,而不是藏教佛,也不是通教佛,而是圓滿佛,所以名稱普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