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注重因果
示戒殺之要
印光大師 開示:
◎念佛之人,當吃長素。如或不能,當持六齋,或十齋。
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為六齋。
加初一,十八,廿四,廿八,為十齋。
遇月小,即儘前一日持之。
又正月,五月,九月,為三齋月。宜持長素,作諸功德。由漸減以至永斷,方為合理。雖未斷葷,宜買現肉,勿在家中殺生。以家中常願吉祥,若日日殺生,其家便成殺場。殺場,乃怨鬼聚會之處,其不吉祥也,大矣,是宜切戒家中殺生也。
(續)一函遍覆......恭錄自 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