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 星期五

金剛經一問

 



金剛經一問

悟顯法師 開示

 

有同修問師父:

師父開示金剛經上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第一個法是世間法,第二個是出世間法。

 

弟子的理解,第一個法是指非世間法,第二個是指世間法。

 

悟顯法師回答:

 

所謂法者,就是法相,非法者就是非法相,所以說第一個法是指世間一切法,非法相者即是,能非一切法者,泛指一切出世間法。

 

如果經教來說,即是人法二空,所謂人空者就是人我執空,即是妄認一切色空諸法中有個我來主宰控制,楞嚴經所説動靜二相了然不生,這個就是破人空,不隨世俗流,漸增至聞所聞盡,則根塵俱泯,人空斷除。這個是所謂法尚應捨。

 

之後再除法空,根塵雙泯就是盡聞不住,泯空觀智,而亦不住盡聞之覺,更增觀行覺於所之覺也空,所覺就是根塵,能覺的就是空觀智,所以叫覺所覺空,這個空觀智就泯掉了。

 

再遣重空(重空,就是能空所空,此二空皆遣除,重者二也。),空觀智到了極圓之處,所以說空覺極圓,則空所空之空也消滅,所以叫空所空滅,如此則法空除矣,這個就是金剛經上說的何況非法。

 

再來則俱空不生,生滅滅矣,寂滅現前,真心顯露。

 

這個道理講起來是一大篇,所以我就簡單講,世間法,出世間法。

 

然不必做定解,因為大乘入楞伽經,有不同的解釋。

 

大乘入楞伽經說:楞伽王!何者是法?所謂二乘及諸外道,虛妄分別說有實等為諸法因,如是等法應捨應離,不應於中分別取相。見自心法性則無執著,瓶等諸物凡愚所取本無有體,諸觀行人以毗缽舍那如實觀察,名捨諸法。楞伽王!何者是非法?所謂諸法無性無相永離分別,如實見者,若有若無如是境界彼皆不起,是名捨非法。復有非法,所謂兔角、石女兒等,皆無性相不可分別,但隨世俗說有名字,非如瓶等而可取著,以彼非是識之所取,如是分別亦應捨離,是名捨法及捨非法。

 

所以說不必定解,第一個法字,一定是出世間,或是世間法,非法一定是,世間法或是出世間法。

 

我這裡說,不做定解,是教廣解義趣,但是要不離實相法印,不是有無不定之解,有無不定,則因果顛倒,諸法實相道理錯亂,亂解一通,這個就叫邪見。要知道離開諸法實相的義趣就是邪見,就不是佛法了。

 

同樣的

 

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也是一樣,眾生本具佛性,就像經文上說的:如母憶子,但是眾生背覺合塵,就是經文中所說:若子逃逝,雖憶何為。

 

今天眾生成佛之因緣成熟,發願返妄歸真,就如同子憶母之時,如是則母子歷生不相違遠,就是指眾生皆有佛性,所以說不相違遠,故而: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此則天真本然之事。

 

 

所以大勢至菩薩,教我們以念佛心入無生忍,遣除種種煩惱,就像耳根圓通章所說的,我們這邊把兩個章節會通來解,初於念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生滅二相,了然不生。這個是妄念消亡了,再來,如是漸增。念所念盡,這個就根塵俱泯了,人空就破了。

 

再進破法空,所謂,念盡不住。覺所覺空。雖根塵雙泯亦不住於根塵雙泯之覺,再更為增進深入,遣除觀智,所以說覺所覺空,就是覺於所覺之覺也空,再繼續深入,空覺極圓。空所空滅。就是能空之觀智到了極圓之處,則重空亦遣,就是能空所之空也任運滅除,所以叫做空所空滅,到此則法空也破了。

 

生滅既滅。則寂滅之心現前。同樣的大勢至菩薩也能發大悲心廣度眾生,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同樣有三十二應入國土身,十四種施無畏力。

 

所以念佛圓通章說:今於此界接引念佛之人歸於西方極樂淨土,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這是你們看耳根圓通章,也要能夠會通念佛圓通章,這樣才知道淨宗修行之路,這兩位菩薩都是極樂世界的大菩薩,在楞嚴會上前後呼應,為我們廣宣正法,令我們悟入佛知佛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