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講經、念佛、拜懺開示常常講到,幫三寶做事情要用無所求、無所得的心來做,要用清淨心來修福,這樣修的福報是最大的。因為心有所求時,心就有一物,這一物就障礙真如本性,障礙福報現前。所以才常說要用清淨心來修福,乃至要用清淨心對所有的人事物,甚至包括對六道眾生,心都要沒有一物才行。如果抱著有所求的心,就是不清淨。
但有些人會誤解這樣的說法,以為幫道場做事,只要發心清淨就好,做錯就沒有關係。大家在三寶門裡發心,難免不小心犯了錯,把事情做錯了,就要到佛前,自己去向佛菩薩懺悔。當然大家都不會是故意做錯事,都是不小心的,也就是無意的犯錯。但是絕對不可以認為自己是清淨心在做,無意做錯沒關係,如果是這樣想的話,那心就不清淨了。因為你說這句話,只是在掩蓋自己做錯的事情,要真正懺悔,心才能清淨。懺悔是清淨心,懺悔是真誠心,這樣以後才不會再犯。無論做錯什麼事情都一樣,即使是不小心傷害到眾生,自己要在佛前,甚至要當面跟人家道歉、懺悔,這就是把我執我見放下。修行要能這樣修,心才會清淨,才是無所求,心裡才是真正無有一物。
凡事都有因果,因果不會錯,做好事必然得好報,做壞事必然得惡報。在佛門裡,所做的都有福報,即使做錯了,還是有福報的,可是這福報保不保得住,要看你做錯事有沒有懺悔!做錯事沒關係,但是要能懺悔、改過,如果不知道悔改,不懂得回頭,這個業就會一直存在,不會自動消除。除非你有大成就,不然都還是落在因果裡面,還是被因果束縛,不得自在,但即使有成就也是不昧因果。相反的,只要能懺悔,這個業就消掉了,你的心還是清淨沒有煩惱的。
像禪宗二祖慧可大師開悟以後,達摩祖師傳法給他,慧可大師在傳法給三祖之後,要去還命債,達摩祖師告訴他說,你有傳法的責任,可以不用還,這一世就饒過你。慧可大師有功夫,確實可以不受這個果報;即使受了,也沒有苦。慧可大師回答達摩祖師說:「將頭迎白刃,猶如斬春風。」要是你也有這層功夫,那做錯事情,可以不用懺悔,如果沒有,還是有果報,還是落在三界因果裡面,跳脫不開,沒有辦法翻身。所以該做的事相上的懺悔一定要有,不能想「我心裡懺悔就好」,自己要在佛前,或向對方至誠披露懺悔。
理事是一如的。我們常常講:「誠於中,形於外」,心裡面有悔過的心,在事相上就會表現出懺悔的行為,如果沒有悔過的心,是不會表現出懺悔的樣子,縱然說得再好聽也沒有用。所以理事不可偏廢。有些人執理廢事,或是執事廢理。執事廢理就是事懺心不懺,那也不行,表面隨便應付。現代人講的隨便打馬虎眼,心裡面還是在造作,還是沒有辦法把罪給消掉。所以,不要拿「我是清淨心來幫道場做事」當擋箭牌,以為就可以為所欲為,這樣的觀念是錯誤的。雖然講犯了過失要懺悔,但也不要老把過失一直存在心裡面,重點是要做到「後不再造」,這才叫做真懺悔。要是常常犯錯不悔過,反而認為沒有關係,事情都已經過去就算了,不需要一直放在心裡,這就是世間人講的不負責任,有這種觀念就是誤解佛法。有人說:修學大乘是論心不論事;事實上,大乘是理事一如,是既論心也論事。佛菩薩個個都是大乘,佛菩薩就是心清淨了,再展現出這樣的莊嚴,怎麼會不論事呢?但是佛菩薩有智慧、有方便,懂得善巧,因為見性入了真如佛性,開啟般若智慧。所以一般講大乘論心,講的是真如本性,真如本性當中理事不二,事事無礙,這必須要知道。講到懺悔改過,六祖大師說:「改過必生智慧」。不能想:事情都已經過去了,就無所謂了。講這話沒有見性,要真的見性了,就不會說這種話。佛門講的:「菩薩以空去執,凡夫以空滋愛」,用佛門的話來增長自己貪、瞋、癡,增長自己的我執、我見、我慢、我愛,這是凡夫的行為。即使引經據典,還是凡夫。菩薩知道萬法皆空,在這當中因果不壞,因果不空,不空就是事相上,會有轉變、會有變化,但是體是空的,菩薩知道,所以菩薩即使是再小的、微細的戒,微細的過失,也不敢犯,何況是犯大戒。所以學佛自己要清楚,如果有過失,不光是在佛門,無論是在家裡、公司或在其他的地方,都一樣要這樣做。
道場是學習的地方,把在道場所學的運用到日用平常當中,運用到生活裡面,這叫做「轉法輪」。「法輪」的表法是用佛法可以輾碎煩惱,「輪」有輾碎的意思。在生活當中用佛法來消除煩惱,就叫轉法輪。不光指說法,不光指口頭上談論佛法叫轉法輪;用佛法來對治你的煩惱習氣,消除它,使心清淨再也不生煩惱,再也不生染著,這就叫做「轉法輪」。這是真正的懺悔業障,從心地上去懺除,徹底把毛病習氣給轉過來,把我執我見徹底放下。但也要自己覺察,能夠改過。有些人是只覺察卻不改過,這覺察是沒有用的。就像大掃除,雖然都看到很髒,可是不願意打掃,那看到髒也沒用!不打掃,房子仍舊是髒的。修行也是如此。心不願意轉,雖然修學幾十年,凡夫還是凡夫,還是跟初學沒什麼兩樣,因為都是在做自欺欺人的事情,自己欺騙自己,認為自己有在學,認為自己有在改過,有在精進。如果學佛這樣子學,這一生就空過了,根本沒有得到佛法的利益。希望大家要注意,不要誤解佛在經上的義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