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樹菩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決定有作者。不作決定業。決定無作者。不作無定業。
決定業無作。是業無作者。定作者無作。作者亦無業。
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業。作者及作業。即墮於無因。
若墮於無因。則無因無果。無作無作者。無所用作法。
若無作等法。則無有罪福。罪福等無故。罪福報亦無。
若無罪福報。亦無有涅槃。諸可有所作。皆空無有果。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業。有無相違故。一處則無二。
有不能作無。無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過如先說。
作者不作定。亦不作不定。及定不定業。其過如先說。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於業。其過如先說。
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成業義如是。更無有餘事。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爾。及一切諸法。亦應如是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