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往生比丘第三之五 ~ 清 明宏大師


 慧律法師著

明宏大師。字梅芳,杭州人,年將二十歲,父親為他娶媳婦,於是逃家而去。母親痛哭,因此雙眼失明。後來父母相繼過世。明宏大師才在紹興柯橋的彌陀庵剃度出家。出家後即到處參訪,學習天台宗的教觀,坐禪而有所省悟。後來閱藏於天台山的萬年寺,時間久了之後,兩眼因疲勞而受損,自己說:「這就是我違背雙親慈憫愛念的果報啊!」從此以後一心念佛,無論寒暑從不間斷。自己曾經說:「我因為眼睛失明,卻得到大利益。」平時一缽一杖,沒有固定的居處,凡是所得到供養,隨即布施給貧乏困苦的人。思齊實賢大師與明宏大師為友,曾經告訴明宏大師說他決定往生淨土,他說明宏大師有三真:真解脫、真乾淨、真精進也!


清雍正五年(西元一七二七年)九月,思齊實賢大師於梵天寺,起念佛七的法會,招攬明宏大師加入蓮社,當時明宏大師患痢疾,但是依然精進持念佛名,沒有絲毫的懈怠。念佛七結束後,前往無錫的齋僧館,病情又轉重。有一天,告訴所有的施主,約定明天要往生。大眾依照約定的時間來到,明宏大師即起坐站著念佛,然後合掌而往生。(思齊大師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