戕狐種火
淮南王某是當地有名的富厚人家。有一次,因開設當鋪,擴充場地到鄰居屋舍,發現三隻小狐狸,家人想法要驅走它,王某卻一定要殺死,以除後患,因而打死了兩隻,一隻跳跑了,從此家中每天鬧禍,不得安寧。
清仁宗嘉慶乙亥年冬天,當鋪忽然無緣無故起火焚燒,王某知道是狐仙作祟,於是前往向張真人控告,真人送他一張敕牒,帶回家中,才安靜了數月,又照舊作祟,王某受不了擾鬧,準備交當鋪以四萬餘金賣給陳某。陳某家中忽然聽到空中傳來聲音說:「我跟王某有舊仇,你千萬不要買他的房子。」其妻聽得很清楚,因此買賣不成。
到了辛丑年三月,當鋪又起火延燒,王某的家宅房屋,全部燒盡無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