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 星期二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 卷十七(經文卷四之一) 明 交光大師開示

正修行處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十七(經文卷四之一)

明 交光大師 述

皆獲一乘寂滅場地。真阿練若正修行處。



一乘者。一佛乘也。即法華大白牛車。寂滅場地。即本覺果體。萬妄本空。一真清淨。即下文所謂惟妙覺明圓照法界。極而言之。亦即三藏圓融之境也。梵語阿練若。亦云阿蘭若。此云無喧雜。世間可靜修處皆得稱焉。然但為境靜。是假非真。寂滅場地。乃本心本靜。與境無干。是真離喧雜。古人所謂置之一處。靜坐須臾。皆謂此也。住此修行。譬依金作器。器器皆金。依果起因。因因即果。成佛正因。莫正於此。故曰正修行處。離此即邪修矣。

引用大乘定香精舍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