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在家菩薩戒本釋義(一) 道源老法師講述

在家菩薩戒本釋義

道源老法師講述
智銘居士輯錄

「在家菩薩戒本釋義」緣起
壹、釋題
貳、釋六重戒
殺戒第一
盜戒第二
大妄語戒第三
邪淫戒第四
說四眾過戒第五
酤酒戒第六
結文
參、釋二十八輕戒
不供養父母師長戒第一
耽樂飲酒戒第二
不瞻病苦戒第三
見乞不與戒第四
見四眾尊長不承禮拜戒第五
見四眾毀戒心生憍慢戒第六
不持六齋戒第七
不往聽法戒第八
受僧用物戒第九
飲蟲水戒第十
險難獨行戒第十一
獨宿尼寺戒第十二
為財打人戒第十三
殘食施四眾戒第十四
蓄貓狸戒第十五
蓄養畜獸不淨施戒第十六
不蓄三衣、缽、杖戒第十七
作田不求淨水、陸種處戒第十八
市場販賣斗秤不平戒第十九
非時非處行欲戒第二十
商賈不輸官稅戒第二十一
犯國制戒第二十二
得新食不先供三寶戒第二十三
僧不聽說法輒自作戒第二十四
在五眾前行戒第二十五
僧食不公分戒第二十六
養蠶戒第二十七
行路見病捨去戒第二十八
結文

「在家菩薩戒本釋義」緣起

南投縣埔里鎮之「佛光寺」,為滿該寺開山樂果上人生前之心願而興建萬佛寶殿破土,同時又因樂果上人百歲冥誕紀念等二大殊勝因緣,特於七十二年六月十三日起至十九日止,舉行「在家菩薩戒」傳戒法會。

本人皈依三寶二十有一年,在此期間,雖每年有甚多道場舉行傳戒法會,只以此身業深障重,惡因緣纏繞,迄未參與受戒。此次,因佛光寺監院道願恩師之慈悲救度,乃能接受菩薩戒。

得戒和尚為道源長老,因年事已高,法體違和,方行出院不久,為續佛慧命,慈悲度脫有情,乃為法忘軀,不畏路途之顛簸,毅然由基隆南下,上山主法,並親身講戒。

本人有筆記習慣,聆戒之時,為之筆記,恐所記有誤,事後條列呈 長老過目,旋為利益同戒兄弟,乃將所錄繕書張貼戒場,閱覽、抄錄者不乏其人,並有求影印參考書。 長老特飭侍者傳諭:「可將戒法釋義,以利大眾。」

戒畢返家,即行遵 諭注釋,正在興中,內子忽患心臟急症,危於頃刻之間,承 道願恩師慈悲,急為交涉台北榮民總醫院,經大手術後,挽回其生命,由此因緣,耽誤注釋者達二個月之久。

內子病癒出院,乃繼執筆,匆匆以成,疏失違義之處,在在有之,但非有心之錯,佛、菩薩當能諒之,並乞先宿大德、讀者、同修共諒之。若有功德,普皆回向。

七二、九、三十日謹誌于淨室

註:此乃依據香港「佛教青年協會」於一九九七年,為紀念該會成立三十周年所敬印伍仟本之版本為底本輸入,並改正其錯謬之字,如「若」與「苦」;漏列,如原本於六重戒之邪淫戒第四,其戒文最後,漏落「是名四重」,今補上。

其最大錯誤之處,乃解釋「斯陀含」時,所引用之名相。其一、原文:「是三界中各有九地」,依佛學名相,應是「是三界中共有九地」;其二、原文:「九地思惑」,依其上下文義,應是「九品思惑」,今改正。

餘者如因電腦字形限制,皆以相通字代之,不一一指出,特此告知。

西曆二千零一年六月一日 三寶弟子妙音合十

在家菩薩戒本釋義

壹、釋題

在家菩薩戒本

【註釋】

〔在家〕:

佛弟子共分四眾:即出家二眾、在家二眾。

一、出家二眾:即是比丘、比丘尼。比丘又稱苾芻,是梵文(Bhiksu)的音譯。如義譯則有乞士、除士、除饉男、熏士、道士等多種意義。但以「乞士」為義最正。是出家而受具足戒者。男的稱「比丘」,女的稱「比丘尼」。

「乞士」者,是上乞佛法、下化有情,同時還有下列四種意義:

(一)、淨乞食:是乞人的信施,而清淨活命。

(二)、破煩惱:修學聖道,以破無數劫來煩惱業習。

(三)、持淨戒:盡形壽受持淨戒。

(四)、能怖魔:一人出家,魔宮震動,以其必入涅槃,故魔力消退而生怖畏。

二、在家二眾:即是優婆塞、優婆夷。「優婆塞」是梵文(Upasaka)的音譯。如義譯則有近事男、近善男、近宿男等多種意義,但以「近事男」為義最正。所謂「近」,即是「親近」;「事」就是「奉事」。即為親近奉事三寶的意思。男的稱「優婆塞」,女的稱「優婆夷」。

〔菩薩〕:

「菩薩」是「菩提薩埵」的簡稱,是梵文(Bodhisattra)的音譯。如義譯,「菩提」可翻為「覺」,「薩埵」則翻為「有情」,合起來就是「覺有情」。就是說,凡上求覺道,下化有情的佛弟子,即稱之為「菩提薩埵」或簡稱為「菩薩」。

又「菩提」有「無上道」的意思,「薩埵」有「大心」的意思,就是凡發大心為眾生求無上道的佛弟子,叫做「菩提薩埵」或「菩薩」。

〔戒〕:

「戒」梵文叫(Sila),音譯為「尸羅」。「戒」是義譯。所謂「戒」,是為防制身、心過犯的禁條。就是規定佛弟子何者應作為,何者不應作為的生活標準。

「戒」有清涼的意思,眾生的身、口、意三業有如炎火,焚燒行人,戒能消焚熄炎,使行人清涼。

「戒」是一切善法的梯凳,其中有五戒、八戒、十戒和具足戒的四個層級,稱為「戒」的四位,佛弟子如要由凡夫而登聖位,必須循序以進,非宿世善根福德因緣殊勝的人,不能頓超。

「戒」能息惡,斷一切惡習,摒除亂想而至涅槃。如增一阿含卷第二「廣演品」說:「所謂戒者,息諸惡故,戒能成道,令人歡喜,戒纓絡身,現眾好故。夫禁戒者,猶吉祥瓶,所願便剋,諸道品皆由戒成。如是,比丘!行禁戒者,成大果報,諸善普至。得甘露味,至無為處,便成神通,除諸亂想,獲沙門果,自至涅槃。」

「戒」能生慧,嚴持戒律,身、口、意三業清淨的佛弟子,能由戒生定,由定發慧。如長阿含卷三「遊行經」中說:「世尊為諸大眾說戒、定、慧。修戒獲定,得大果報;修定獲智,得大果報;修智心淨,得等解脫,盡于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又楞嚴經也說:「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所以戒能出離三漏,解脫生死,得大果報。學佛即在求智,菩提智性,人人具有,持戒者即能人人生智。

「戒」分戒法、戒體、戒行、戒相等四科。

「戒法」:是如來所制,分在家戒法、出家戒法。

「戒體」:戒法授受以後,若能作法成就,即能防非止惡,身心清淨發現,故稱戒體。

「戒行」:受戒以後的佛弟子,身、口、意三業,如戒奉行,不曾違犯,即是戒行成就。

「戒相」:就是指各種戒法,如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四級,是「戒」的四個等位,是小乘戒的分相,所以叫做戒相。

受了戒的佛弟子,要能持戒不悔。中阿含「習相應品」內佛曾說:「持戒者,令不悔義。若有持戒者便得不悔。不悔者令歡悅義,若有不悔者便得歡悅。歡悅者令喜義,若有歡悅者便得喜。喜者令止義,若有喜者便得止身。止者令樂義,若有止者便得覺樂。樂者令定義,若有樂者便得定心。定者令見如實、知如真義,若有定者便得見如實、知如真。見如實、知如真者令厭義,若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便得厭。厭者令無欲義,若有厭者便得無欲。若無欲者令解脫義,若有無欲者便得解脫一切婬、怒、痴...生已盡,梵行已立,更不受有,知如真。」所以,嚴持戒律不悔,即成聖賢。

〔本〕:

「本」:有廣義、狹義的兩個意義:

一、廣義來說,「本」就是一切事物的根本。在修持方面來說,是道德的基礎,故儒家有「君子務本」的說法。佛制的各種戒律,就是佛弟子修道的依據,循戒律可由凡成聖,若信佛學道而不持戒,就是不「務本」,不能得解脫智,永遠是個凡夫。

二、狹義來說:「本」就是「書本」,即是由六重戒二十八輕戒集成的這個書本。

【旨意】

這個「在家菩薩戒本」是由「優婆塞戒經」中的「受戒品」錄出。它適用的特定對象,僅限於在家眾,而不適用於出家眾,所以才叫做「在家菩薩戒本」。

貳、釋六重戒

殺戒第一

善男子!優婆塞(夷)戒,雖為身命,乃至蟻子,悉不應殺。若受戒已,若口教授、若身自殺,是人即失優婆塞(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夷)、臭優婆塞(夷)、旃陀羅優婆塞(夷)、垢優婆塞(夷)、結優婆塞(夷),是名初重。

【註釋】

〔善男子〕:

「善」有「吉」、「美」的意思。在一般人來說,其本身的修為以及發之於外的行為,能「吉」且「美」者,即被稱之為「善人」。在佛教徒來說,凡聞聽佛法、修學佛道、嚴守戒律者,也是「吉」且「美」的人,所以都被稱為「善男子」或「善女人」。

本戒所稱「善男子」,依「在家菩薩戒本」,即是專指此次戒會參加受戒的優婆塞和優婆夷。

〔雖為身命,乃至蟻子,悉不應殺〕:

一、身:

(一)身,由四大假合而成,在五蘊之中的色蘊就是身。身是一切有情的正報,由眼、耳、鼻、舌、意五根所感應而生的一切異熟苦果,都要由這「身」根來承受。

(二)若沒有這個「身」,就既無能報的本體,也沒有所報而受的苦果。所以,身是苦、是結、是蓋、是纏,是不值得我們為了保護它而去傷害其他眾生的生命。

二、命:

(一)命是支持「煖」與「識」的生物之元。有命,才有「煖」、有「識」。

(二)命就是「壽」,由過的業力而生,在一個生命的時段,維持著「煖」與「識」。

(三)命是色、心相續的假名,它沒有實體可觸。

(四)命如風中燈,隨時可滅,色身敗壞,此一命期即隨之而終。但冥冥之中,因業力的牽引,隨緣受生而又為命,是另一個命期的開始。如此循環不已。

(五)命是計我的識現,「命」與「我」相互依存,無「我」即無「命」,無「命」亦即無「我」。

(六)命為煩惱的本源,是邪見的結果,一切有情為爭命或為爭長命而煩惱不已,恐怖不已,是以,命為五濁之一,故被稱之為「命濁」。

三、蟻子:

是人類在感觀上,認為它的形體很小,所以它的命也很小,向不被重視。殺一蟻子無動於心,甚至以此為樂。但在佛法言,眾生生命平等,蟻子的生命亦即我人的生命。我們愛惜自己的生命,蟻子也愛惜它自己的生命,我們無權剝奪它的生命。

所以,受戒以後的優婆塞、優婆夷,即使犧牲自己的生命,也不可殺生。故說雖小如蟻子也不得殺害。至於殺人,那更是重戒,有罪有報外,且不得求懺悔。對卵、濕、化、胎生之類的小動物,無心而殺害者不犯戒,但須求懺悔,有心殺害者即犯此戒。

〔口教授〕:

一、「口」,是言談、說話的器官之一,大乘義章說:「起說之門,說之為口。」所以「口」是用為言說為主的。在十惡業中,「口」能造四種惡,即妄語、兩舌、惡口、綺語等皆由口出。

二、「教授」就是自己不作為,而叫他人去作為,因為「教」是言說的意思。而「授」則有示意的意思。就是說,自己雖不親手去造殺業,卻叫他人去造殺生業。

〔身自殺〕:

一、殺,是以外力斷絕生命延續的一種方法。大乘義章七說:「隔絕相續,目之為殺。」又大日經疏十釋生死真言說:「此(指殺)即死義也,死是殺義也,斷其命根名之為殺。」所以「殺」是不自然死的一種致死方法。

二、身自殺就是自身去行殺,是以自己的意願而又自己動手去斷絕其他眾生的命根。

三、殺生是十惡業之一,凡故意殺害一切眾生的生命者,均為有罪。智度論十三說:「若實是眾生、知是眾生、發心欲殺而奪其命,生身業,有作色,是名殺罪。」

四、生命是一切眾生最所珍惜者,保護生命的延續,也是一切眾生共有的願望,若故意殺死,是最殘酷而悲慘的行為。

五、慈悲是佛陀設教的最大心願,「慈」就是要給予眾生快樂;「悲」就是要拔除眾生一切痛苦,是四無量心中的二無量。智度論二十七說:「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受戒了的佛弟子殺害眾生生命,有違佛陀慈悲度脫眾生的心願。

〔尚不能得煖法〕:

小乘人有四種果位,就是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他們在得果之前,有四加行位,就是煖法、頂法、忍法、世第一。現在分別說明如下:

煖法:就是初學佛的人,用功修習的結果,生出相似智慧的善根,就叫做煖法。如鑽木取火時,木鑽已開始生煖發熱,但尚未達到生火的境界。

頂法:就是由煖法上升所生的善根。「頂」喻為山頂,就是用功修習已至頂點。但這頂點可進可退,進就至忍法,退就到煖法了。退法的人叫做「頂墮」。

忍法:用功修習既至頂位,若無退轉心,努力精進,就到忍法了。到了忍法位的人,已安忍不動,很少會再墮入惡趣的。

世第一:「世」是指有漏法的器世間而言,有漏法中的道行,無有能超過這個境界的,所以稱為世第一。這是由忍法精進而至的。而世第一再精進,就入於見道,可至無漏智的境界了。就能由須陀洹而至阿羅漢、菩薩、佛。

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若口教授或身自殺害眾生的生命,就連最起碼的「煖法」都不能得到,當然得不到更高的果位。

〔須陀洹〕:

所謂「須陀洹」,是梵文srotapanna-pbala的音譯,也被譯為「須陀般那」、「窣多阿半那」等。義譯就是「入流」、「逆流」、「至流」、「溝港」等。新譯為「預流」。義譯中的這些名詞含義都很好,如「入流」、「逆流」。

先說「入流」,是精進的行者捨異生性而初獲聖性,入于聖行流的意思。就是由凡夫逐漸流入涅槃。至于「逆流」,是行者因努力精進,脫離自然界生死之流的慣性,永不再受三途生死,所以稱之為「逆流」其他各義譯名詞都各有其很恰適的深義。「須陀洹」是四果中的初果。

〔斯陀含〕:

「斯陀含」是梵文Sakrdagami的音譯。義譯則為「一來」。是行者已斷了欲界九品思惑中的前六品,尚餘後三品。所謂「九品思惑」,是三界中共有九地,而每一地又各有九品之惑,合三界的九地,共有八十一品惑。三界是欲界、色界、無色界。此處所指的「九品思惑」是專指我們現生的這「欲界」而言。

因為行者尚餘了後面的三惑沒有斷盡,尚應在天界(六欲天)與欲界(人間)往來一度,所以叫「一來」。「斯陀含」是四果中的第二果。

〔阿那含〕:

所謂「阿那含」,是梵文Angami的音譯。義譯則為「不還」、「不來」。是已斷盡欲界思惑三品的殘餘,不再還來這欲界,所以叫「不還」或「不來」。未來當生於色界或無色界。「阿那含」是四果中的三果。

〔阿羅漢〕:

「阿羅漢」是梵文Arahat的音譯,義譯則為「殺賊」、「應供」、「不生」等義。行者一切思惑斷盡,已上升至非想處的境界。因已斷盡一切思惑,能思與所思都斷盡了,所以叫「殺賊」。既然已昇到非想處的極高果位(四果),當受人、天的供養,所以叫「應供」。而此世界受生果報已盡,自此永入涅槃,不再來生三界,所以叫「不生」。因此,「阿羅漢」具有以上三個名詞的綜合意義,若只以其中一義來解釋「阿羅漢」,不無偏失之處。

〔破戒優婆塞、優婆夷〕:

所謂「破戒」,是指已受過戒法的優婆塞、優婆夷,其行為與戒法相違,未能遵循戒法的規定行事。雖然如此,但原受的戒體仍存在其身。

破戒有五種過:那就是自害、為智所訶、惡名流布、臨終生悔、死墮惡趣。同時又有五種衰耗:那就是求財所願不遂、設有所得日當衰耗、所到之處眾所不敬、醜名惡聲流聞天下、身壞命終當入地獄。

破戒的人,天龍鬼神都會生厭,善神不願守護,當然更得不到菩薩、佛的接引。一個破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可以說是要被人、神、菩薩、佛所共厭棄。

〔臭優婆塞、優婆夷〕:

「臭」就是穢氣。聞到了穢氣,能使人生不快感。在佛法來說,凡一切惡、不善法都從欲生,都被視為污穢。「中阿含」卷二十二「穢品經」內有說:「或有一人,心生如是欲,我所犯戒,莫令他人知我犯戒;或有他人知我犯戒,彼因他人知犯戒故,便生惡。若彼心生惡及心生欲著,俱是不善。」所以破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因其心生惡、不善法,故視為污穢,這種污穢,如同屍臭,沒有人敢聞。

〔旃陀羅優婆塞、優婆夷〕:

「旃陀羅」是梵文Candala的音譯。義譯就是「屠者」、「嚴熾」、「執暴惡人」、「下姓」等意義。男人叫「旃陀羅」,女人則叫「旃陀利」。

義譯的三名詞中,以「屠者」較為恰適,是一種以屠殺動物為常業的人,即俗稱的「屠夫」。一般來說,從事此業的人以男人為多,故戒文上只有「旃陀羅」而省略了「旃陀利」。但現時代從事此業的男女幾乎相等。

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本來具有許多善根,若不遵守戒法,就是將善根一一地屠殺掉了。這與一般的「屠夫」沒有兩樣,所以才叫破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為「旃陀羅」或「旃陀利」。

〔垢優婆塞、優婆夷〕:

「垢」就是「塵垢」,是因身體內排出的黏液與空氣中的塵埃相結而成身垢,污穢不潔。在佛法中,將身垢比喻為心性上的妄惑,心性本來清淨無染,若被妄惑所污,即成心垢,心垢比身垢更難清除。

因為「垢」與「漏」是二位一體的。有垢時必有漏,有漏時也一定有垢。若清淨的心性,因垢漏流注不絕,則不能生出智慧。智慧不生,就不能解脫出離了。

又「垢」與「煩惱」常相結合,這「煩惱垢」可以結成生死的苦果,有了煩惱垢結的優婆塞、優婆夷就更難出離解脫了。

〔結優婆塞、優婆夷〕:

「結」是繫縛的意思,如前所說是與煩惱相結合的。因煩惱才結集生死,若無煩惱就不會生「結」。

「結」乃成了生死的主因,眾生就是因為有了太多的煩惱而造諸惡業,被這些惡業繫縛,流轉三界不能出離,如嗜殺生的人與被殺的眾生,就造成了因緣果報相殺的結業,糾纏不清,如被繩索牢牢綑綁了一般。

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就是要解結,將原有的結縛一一地解除。若不守戒法而行破戒,豈不又被結縛了嗎?所以被稱為「結優婆塞、優婆夷」。

〔初重〕:

「重」就是「不輕」,在佛法來說,煩惱越多的人,業障就越重,所以簡稱為「業重」。受過戒的優婆塞、優婆夷而破戒,是原本就很業重,破戒之後,復增業重。重復加重,就會越墮越深。所以受了戒而破戒的優婆塞、優婆夷,所受的惡報要比沒有受戒的人為重,道理即在於此。

「初」是「第一」的意思。就是說,「戒殺」是優婆塞、優婆夷的第一重戒,破了這條戒的罪報就是第一重罪,所以稱為「初重」。

【旨意】

眾生生命平等,所不同的只是形體有大小、官能有繁簡、智慧有高低、體能有強弱而已。若人恃強而凌弱,殺害其他眾生生命,有違佛陀的慈悲精神。所以佛陀才制定「不殺戒」。若受過戒的優婆塞、優婆夷不遵守此戒而行殺生,不但要失去這條戒,連其他的戒也失去了。因此才會被人稱為臭的、屠夫的、垢穢的、結縛的優婆塞、優婆夷。如犯了其餘五條重戒,也同樣會如此惡名四布,無人敢近。

盜戒第二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偷盜,乃至一錢。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二重。

【註釋】

〔偷盜〕:

偷、盜、竊三種惡行,意義相近,是乘人不注意或不備之時,取走其財物。在佛法術語叫做「不與取」。

偷盜的人,先發欲而後起思,由思(惑)而後起行,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以滿其欲。

偷盜是不誤而取,即明知該財物是他人所有,非自身所有,且自身亦無類似財物,是完全的偷盜行為。這就犯了偷盜戒,應得不與取之罪名。

〔一錢〕:

「一」是指最小的單位,在自然數來說,「一」是最小的,最大的數則不存在。因為宇宙間,什麼數是最大數,為不可知。故佛常以「無量」來形容最大。

「錢」是流通的貨幣,有一定的價值,可以用來購物活命,故眾生視「錢」為第二生命。若偷盜他人的錢,就是損害他人的生命,等於犯了殺生戒一般。

戒法上的「一錢」,是指佛制戒時印度的幣值。到了唐代的時候,印度的「一錢」合唐代幣值「十六錢」。印度幣五錢,即為唐代幣值八十錢。八十錢在當時可買長衫一件。佛當時的一錢,其購買力可能更高。

偷盜「一錢」就犯了重戒,由此類推,偷盜財物越多,罪業越重。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若犯偷盜而破此戒,其所得罪報如第一(初重)戒者一樣。

「誤取」則不犯重戒,因原無偷盜之心,也未生欲,更無思惑。故雖有「不與取」的行為,但不犯重戒。然應在自我或他人發現後應即求懺悔,懺悔自己的粗心大意。

「同意取」則不犯戒,既經原有人之同意,即非偷盜,故也不必求懺悔。

【旨意】

「偷盜」是最不光明正大的惡行,最令人生厭。因欲心不止,煩惱不斷,是修道的最大業障。故佛制盜戒,以防止受過戒法的優婆塞、優婆夷犯此行為。如果破了此戒,就將被名之為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了。

大妄語戒第三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虛說:「我得不淨觀,至阿那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三重。

【註釋】

〔大妄語〕:

妄語分大妄語、小妄語兩種。

大妄語是以不淨心,作不實的言說,企圖欺騙、誑惑、覆隱事實而作出異言。譬如自己尚未至一心不亂,妄稱:「已至一心不亂。」未明心見性,妄稱:「已明心見性。」未得證,妄稱:「已得證。」等等,這些都是大妄語。

小妄語是大妄語之外的一切不實的言說,都稱為小妄語。

妄語有十罪:一、口臭。二、善神遠離。三、雖間有實話,別人已不再或難以相信。四、智人謀議,常不願其參預。五、常被誹謗,醜惡之聲周聞天下。六、人所不敬,雖有善言教敕,人不承用。七、常多憂愁。八、誹謗業因緣。九、身壞命終,當墮地獄。十、若復出為人,當被誹謗。

大、小妄語均屬犯戒,唯大妄語屬重戒。故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既不可說大妄語,小妄語也不可說。

方便妄語是若為了救度眾生急難,則不犯戒。如有人追殺狗子,狗子逃竄入家藏匿,追殺狗子的人問:「你看見狗子嗎?」答:「沒看見呀!」這就是方便妄語,目的是為了救那狗子一命,不但不犯戒,反而有功德,因發了慈悲心,救了狗子的性命。

〔不淨觀〕:

所謂「不淨觀」,是行者觀境界不淨之相,而停止貪欲的一種方法。所以「不淨觀」利于貪著心多的修習。

因為修「不淨觀」,能生厭離之心。不但不再貪著外塵,即這個身也生厭棄。如止觀九說:「如律(註:四分律)云:『佛為比丘說不淨觀,皆生厭患,不能與臭身住,衣缽雇鹿杖害。』」所謂「衣缽雇鹿杖害」是佛在說四分律後,都到「鹿杖梵志」處,願以所有的衣缽為謝,請鹿杖梵志殺死自己。鹿杖梵志為滿比丘們的心願,連殺六十比丘。所以要修到「不淨觀」,很為不容易。

依智者大師的說法,凡修到「不淨觀」而厭離的行者,就已經到了「四空處定」的境界了。如「釋禪波羅蜜」卷一下說:「行者於第四禪中,厭患色如牢獄,滅前內外二種色,一心緣空,得度色難,獲得四空處定,是名無色界定。」所以修到了不淨觀,雖仍在有漏法中,但已是很高的境界了。行者沒有修到這個境界,而虛說:「我得不淨觀。」就是大妄語。至于說:「我已至阿那含。」那更是大妄語了。

【旨意】

行者的修為境地,除佛可以證知外,一般人很不容易證知他人的境界。行者若因而自我炫耀,虛說:「我得不淨觀。」、「我得阿那含。」等偽詞,是自欺而又欺人。故佛制此戒,若違反而破戒者,其所得惡果如第一重戒者然。

邪淫戒第四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邪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四重。

【註釋】

〔邪淫〕:

淫,分正淫、邪淫二種。正淫即是合法正式夫妻行淫,受菩薩戒佛弟子仍可行,但八關齋日不得行淫。邪淫是指與夫妻以外之第三人行淫。即夫不得與妻以外之女子、妻不得與夫以外之男子行淫。如果行淫即犯了邪淫戒。

若遇非夫妻關係之男女,強迫求邪淫,雖犧牲身命,亦不得與淫。受戒之優婆塞、優婆夷,既不得行邪淫,更不得強迫第三者行邪淫。

【旨意】

萬惡淫為首,淫欲為煩惱的根本,繫縛結纏不得出離。故佛制此戒,凡受菩薩戒的佛弟子犯了此戒,其所受的惡果,與第一重戒者然。

說四眾過戒第五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有罪過。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五重。

【註釋】

〔宣說〕:

「宣」就是宣傳、宣告、宣揚;「說」就是稱說、道說、傳說。是以語言(含文字、圖畫)方式向外傳播的意思。

人有身、口、意三業,其中口業最容易觸犯,如兩舌、惡口、妄言、綺語等,常突口而出。口業是患苦之門,禍累之始,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宜慎之於口。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罪過〕:

「罪」者,是指於佛法中犯了戒、於世法中犯了法而言;「過」者,是指有心的、無心的、有形的、無形的一切過錯。

四眾弟子雖接受了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戒法,但仍為凡夫,均有罪過之可能,世間無有罪過者,唯佛陀一人。

「比丘、比丘尼」具三義:

一是怖魔:一人出家受具足戒,魔宮震動,魔王恐怖,故謂之怖魔。

二是乞士:上乞法於諸佛,下乞食於眾生,故云「乞士」。

三是破惡法:比丘、比丘尼修戒、定、慧,破貪、嗔、痴等一切惡法,故云破惡法。

比丘、比丘尼因具有以上三義,若宣說其罪過,即是破壞三寶中的僧寶,是犯重戒。

優婆塞、優婆夷,為佛法之外護,若宣說其罪過,即使生退轉護法之心。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形如大廈之四支柱,破壞其中一支柱,大廈即將崩塌。

若見四眾中之一有罪過時,應於密處勸告之,勸之不聽,亦不得對外宣說其罪過。蓮池大師說:「不見僧過...白衣之良劑。」故在家二眾尤不得宣說出家二眾罪過。

聖人者學而至之。孔子曾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佛弟子見有罪過者密勸不聽,則親近善知識即可,不必強而改之,更不必宣說其罪過。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宜慎之。

【旨意】

四眾弟子,交往頻繁,若彼此宣說其罪過,即足以破壞四眾之和合。故佛制此戒,若犯了此戒,其所得惡果,與第一重戒者然。

酤酒戒第六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酤酒。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六重。

【註釋】

〔酤酒〕:

「酤酒」有二種意義:

一、「酤酒」者,有買酒的意思。說文史記-高祖傳內有說「高祖每酤留飲,酒讎數倍。」故「酤酒」是買酒的意思。

二、「酤酒」是賣酒的意思。廣雅釋酤,漢書景帝紀內有說:「夏旱,禁酤酒。」故「酤酒」是賣酒的意思。

因此,「酤酒」有買賣酒類的二種意義。普通也可以寫作「沽酒」。

「酒」是能使人迷魂失性的毒藥。人飲酒以後,不但有損健康,若飲酒過量或飲酒成癖,能使人失性發狂,與殺生無異。故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不能破此戒。

原以酤酒為業,現已受戒之優婆塞、優婆夷,應即改營他業,雖因此失業而危及身命,也不得再以酤酒為業。若家人反對,可聽由未受戒的家人為之,自身絕不可酤酒。

【旨意】

酒能使人傷身、敗德,甚至亂性、發狂,學佛之人酤酒,是為殘害眾生,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者,其所受惡果,與第一重戒者然。

結文

善男子!若受如是優婆塞、優婆夷戒,能至心持,不令毀犯,則能得如是戒果。善男子!優婆塞、優婆夷戒名為瓔珞,名為莊嚴。其香微妙,熏無不遍,遮不善法,為善法律,即是無上妙寶之藏、上族種姓、大寂靜處、是甘露味、生善法地。直發是心,尚得如是無量利益,況復一心受持不毀。

【註釋】

〔能至心持〕:

「至心」就是誠至之心的意思,即持戒的心真誠到了極點。無量壽經上說:「至心信樂,欲生我國。」金光明經上說:「至心念佛。」所以「至心」就是徹到心源,盡心實際的意思。「能至心持」就是以極誠至敬的心,把持遵守這六重戒,能夠絲毫無違,才是「能至心持」。

〔不令毀犯〕:

「毀」有二種意義:其一是「破壞」的意思,就是「壞法」,即直接犯戒。其二是「毀訾」的意思,雖無直接犯戒的行為,但對戒律諸多謗訾。受了菩薩戒的人,既不能破戒,對戒律也不能有所非議。

〔戒果〕:

這個「戒」字,是專指在家菩薩戒的六重戒而言。「果」者對「因」而言。因、果前後相續,由前因而續生之法即為「果」,能至心持戒而不令毀犯,自然因此而得戒果。

這「戒果」不包括小乘四果及大乘二果,乃是下文特別指出可以得到的瓔珞、莊嚴、其香微妙、熏無不遍、遮不善法、為善法律、無上妙寶之藏、上族種姓、大寂靜處、是甘露味、生善法地等專指的這些果報而言。

〔瓔珞〕:

「瓔珞」又可寫作「纓絡」,是用細繩將玉飾編織以後,懸于項間及身上的裝飾品,是印度社會很盛行的風俗。凡富貴男女都懸掛此種飾物。如法華經普門品說:「解頸眾寶珠、瓔珞,價值百千兩金,而以與之。」故瓔珞非常貴重,此處用為譬喻,凡至心持戒而不毀犯的優婆塞、優婆夷,就如同瓔珞一樣貴重。

〔莊嚴〕:

所謂「莊嚴」,就是因至心持戒的功德,而嚴飾了這依報的身軀。因為優婆塞、優婆夷至心持戒,使諸惡離身,故無比莊嚴。

戒能生定,「定」就是「禪定」,修禪定能得三昧,離諸邪覺,具足三昧瓔珞莊嚴。

定能生慧,因生慧而覺知聖諦,離諸顛倒,故能具智慧瓔珞莊嚴。

又者,因至心持戒,能使善行不失、惡行不生,能具足陀羅尼瓔珞莊嚴。

〔其香微妙、熏無不遍〕:

此處所謂的「香」,不是一般的香味,而是指「戒香」而言。至心持戒的人,戒德熏於四方,故無量壽經有「戒香熏修」之句。

又戒香經上說:「世間所有諸華香,乃至沉檀、龍麝香,如是等香,非遍聞。唯聞戒香遍一切。」因為所有的自然香味,都受時空的限制,唯獨戒香可超越時空,故其香微妙,所熏之處,無不遍及。

〔遮不善法〕:

「不善」就是違背佛理而損害現世及未來世自他的行為。如五逆、十惡等,是現世損害自他,在未來世必感此苦果而又損害自他了。所以是不善法。

勝鬘寶窟上說:「十惡、破戒、違理,名為不善。」這也只是例舉而已,如深入言之,即一思一念之微不如佛法,即是不善。

至心持戒的人,以他的善行滌除了不善行,所以叫做「遮不善法」。

〔為善法律〕:

所謂「法律」,是指對特定人應作為或不作為的行為而行判定的一種標準。世間的法律,是判定作惡眾生應得何種罪罰,目的在懲惡,所以稱為「刑法」。

「在家菩薩戒」共六重戒二十八輕戒,與世間刑法一樣,是成文法的一種,但其目的是在教導受戒者如何成就善法的標準,所以是為勸善。因此,稱「在家菩薩戒」為「善法律」。

〔無上妙寶之藏〕:

「無上」者,就是無有過於其上的意思。至心持戒的人,其善也至極,再沒有人能過於其上的,所以稱為「無上」。

「妙寶」者,「妙」是不可思議的意思,無與等比的意思。「寶」就是珍貴的意思,擴而充之,凡事物之可貴重者,都稱之為「寶」。「妙寶」就是其珍貴已至不可衡量、不可思議的境地。

「藏」就是珍藏、倉藏的意思。倉藏的妙寶越多,表示越富越珍貴。至心持戒的人,集諸善於一身,或集諸多至心持戒的佛弟子於一起,都可叫做「無上妙寶之藏」。

〔上族種姓〕:

印度當時的社會制度,將眾生分為四種族姓:一是婆羅門種族,為修淨行者,或在家或出家。二是剎帝利種族,是為王種,統轄其餘三姓。三為吠舍種族,從事商賈、貿易之人。四是首陀羅,為農民及奴隸,身負稼穡之責。唯四種族姓中,以婆羅門族姓最尊最貴。依印度社會一般來說,非有相當善根因緣,不能生為婆羅門族。

若久遠以來,曾有發菩提心的因緣,不但可生於婆羅門的上族種姓,而且可以生於如來種姓之中,最為殊勝。至心持戒的優婆塞、優婆夷,都是佛弟子,亦即俗稱的「釋子」,都生在如來種姓之中,無上高貴。

〔大寂靜處〕:

離煩惱為「寂」,絕苦患是「靜」,所以凡離煩惱、絕苦患,就能寂入涅槃。一切諸法,本來寂靜,非善非惡,非有非無。由於眾生闇於無明障蔽,才生煩惱,有苦患。至心持戒的人,已出離煩惱,絕了苦患,就到達了「大寂靜處」了。

〔甘露味〕:

「甘露」又名「美露」,味甘如蜜,是天人所食。是諸天不死之藥。食之者,命長身安,力大體充。

至心持戒的人,身心光潔,也能如甘露一樣的甘甜如蜜。

〔生善法地〕:

「地」就是「土地」,有能生的功能。好地則生好物,若以此比喻於人,那這「地」就是「心地」,「善心地」則能生善法。至心持戒的人,勇猛精進,能由善心地而菩薩地而佛地,循序上生。

〔直發是心〕:

「直」就是不諂曲,「是心」就是「至心持戒」的「心」,「直發是心」就是直心持戒,無有諂曲。維摩經佛國品上說:「直心是菩薩淨土。」又菩薩品說:「直心是道場。」楞嚴經也說:「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心中無諂曲,是直心,乃能成其為淨土、如道場,出離生死。故受戒而至心持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如要出離生死,都應「直發是心」。

〔無量利益〕:

所謂「無量」,就是不可以計數來衡量。結文上所列舉的「戒果」,只是例舉性的幾項,如真正說來,至心持戒的人,其所得的戒果和利益,是無可列舉,甚至無可以計數來衡量的。

〔況復一心受持不毀〕:


所謂「一心」,是指萬法之實體及真如。在本戒法言,「一心」就是持戒的心唯一不二、不異。如止觀四下說:「一心者,修此法時,一心專志,更不餘緣。」又探玄記三說:「一心者,心無異念故。」那末,「一心」持戒與「至心」持戒有什麼分別呢?依這結文的文義看,「至心」持戒的人,仍有異心、有餘緣。這異心、餘緣就是想要獲得持戒的「戒果」。而「一心」持戒的人,只是一心持戒,至于持戒以後,能得什麼戒果?能得多少戒果?就無「異念」去求「餘緣」了。所以「一心」持戒的境界,要高於「至心」持戒的境界。雖然「一心」持戒無異念去企求更高、更多的戒果,而戒果自然會更高、更多。如一個努力農作的農夫,雖農作的目的並不在於獲得更高、更多的收穫成果,但收穫成果必定會高、會多,其道理是一樣的。所以,受戒了的優婆塞、優婆夷,持戒的心境,應該由散亂而至「至心」,再由「至心」而至「一心」,勇猛精進,自然能得極高、極多的「無量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