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

五燈會元 卷二 ~ 廣州志道禪師

廣州志道禪師

廣州志道禪師者,南海人也。初參六祖,問曰:「學人自出家覽涅槃經僅十餘載 ,未明大意,願和尚垂誨。」祖曰:「汝何處未了?」對曰:「諸行無常,是生滅法 。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於此疑惑。」 祖曰:「汝作麼生疑?」對曰:「一切眾生皆有二身,謂色身、法身也。色身無 常,有生有滅。法身有常,無知無覺。經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者,未審是何身寂 滅?何身受樂?若色身者,色身滅時,四大分散,全是苦,苦不可言樂。若法身寂滅 ,即同草木瓦石,誰當受樂?又法性是生滅之體,五蘊是生滅之用。一體五用,生滅 是常。生則從體起用,滅則攝用歸體。若聽更生,即有情之類不斷不滅。若不聽更生,即永歸寂滅,同於無情之物。如是則一切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尚不得生,何樂 之有!」 祖曰:「汝是釋子,何習外道斷常邪見,而議最上乘法?據汝所解,即色身外, 別有法身,離生滅求於寂滅。又推涅槃常樂,言有身受者,斯乃執吝生死,耽著世樂
。汝今當知,佛為一切迷人,認五蘊和合為自體相,分別一切法為外塵相。好生惡死 ,念念遷流,不知夢幻虛假,枉受輪迴,以常樂涅槃翻為苦相,終日馳求。佛愍此故 ,乃示涅槃真樂,剎那無有生相,剎那無有滅相,更無涅槃真樂,剎那無有生相,剎 那無有滅相,更無生滅可滅。是則寂滅見前,當見前妙氶A
亦無見前之量,乃謂常樂 。此樂無有受者,亦無不受者。豈有一體五用之名?何況更言涅槃禁伏諸法,令永不 生。斯乃謗佛毀法。聽吾偈曰:無上大涅槃,圓明常寂照。凡愚謂之死外道執為斷。 諸求二乘人,目以無為作。盡屬情所計,六十二見本。妄立虛假名,何為真實義。唯 有過量人,通達無取捨。以知五蘊法,及以蘊中我,外現眾色象,一一音聲相。平等 如夢幻,不起凡聖見。不作涅槃解,二邊三際斷。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 切法,不起分別想。劫火燒海底,風鼓山相擊。真常寂滅樂,涅槃相如是。吾今彊言 說,令汝捨邪見。汝勿隨言解,許汝知少分。」師聞偈。誦躍作禮而退。